“现金贷”再遭资金供给锁喉,这回是消费金融公司

“现金贷”再遭资金供给锁喉,这回是消费金融公司
2017年12月16日 00:10 愉见财经

继从互联网小贷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P2P网贷三方面切断"现金贷"的资金来源后,监管层对消费金融公司参与现金贷业务也开始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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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财经12月14日报道,12月7日银监会非银部转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的函件,要求地方银监局对辖内消费金融公司进行风险提示。

根据函件,消费金融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放贷的业务类型与模式全部叫停。监管层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在具体借款流程方面,监管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禁止消费金融公司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督促消费金融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在放款数目和投资范围上,监管层督促消费金融公司严格执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20%"的监管规定,且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不得直接投资或通过理财等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另外,函件还要求加强消费金融公司自主支付类贷款业务监管,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督促其严格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中资金流向监测,强化贷后贷款用途验证和后续管控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自主开展自主支付类贷款业务。

据了解,此前大部分现金贷公司的资金端来源中,自有资金占比并不高,有的甚至完全通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P2P助贷、ABS(以项目资产为主的证券化融资方式)以及上市公司借款来完成融资。

至此,除了从网络小贷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P2P网贷三方面切断了“现金贷”资金来源后,《通知》也将消费金融公司现金贷业务纳入整顿范围中。不过有分析认为,从目前来看,消费金融公司门槛高,全国一共也就20多家,其中大多数是银行系,参与现金贷情况比网络小贷少得多。

现金贷的特征与问题

四大特征:对现金贷没有直接做定义,而是提出四大特征--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

五大问题:开头点出现金贷当前存在的五大问题——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

整顿对象:包括网络小贷、P2P平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基本原则:一切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没有牌照不能做。

利率红线:不管以利率还是任何费用形式收取的综合利率不得高于36%。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综合利率(折算为年化形式)和逾期处理等信息。

区别对待:网络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场景、无用途的现金贷,P2P平台不能撮合现金贷,未来一段时间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从事现金贷业务,这对银行以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是重大利好。

核心杀招:卡住现金贷资金来源,严控从业机构加杠杆。网络小贷不得对接互联网平台、P2P和地方交易所,ABS融资必须纳入表内计算。银行不能投资现金贷为基础资产的ABS产品。蚂蚁小贷18亿资本金发行千亿ABS的神迹恐难再现。

两大禁区:校园贷和首付贷。网络小贷和P2P平台不能从事校园贷和首付贷业务;银行不能买校园贷、首付贷为底层资产的ABS。

审慎经营:中国征信环境不够成熟,要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所以最好别再吹嘘智能金融、机器人放贷。

规范助贷:禁止银行和无牌照机构合作放贷;助贷业务要做实,银行要承担全部信用风险,不得"明助实贷",第三方机构不得增信,也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牌照整顿:小贷牌照存量要整改,不能再批新的公司。

叫停砍头息:明确禁止P2P平台收取砍头息,预计对宜人贷等平台业绩影响较大。

(PS:愉小编查了下砍头息的意思,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

消费者保护:不得暴力催收,要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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