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打假“角色扮演”三段论

阿里打假“角色扮演”三段论
2017年03月29日 11:28 杨国英观察

文|杨国英 (微信公众号:杨国英观察)

一部小说终结百年前美国食品卫生乱象,这或许带有演义成份。

一个企业加速当下中国的打假进程,这却是真正的踏石留印。

美国小说《屠场》因揭露肉食生产黑幕,曾使罗斯福总统深受触动,并引发了其对美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深度调查,手持“食品加工的状况令人作呕”这一调查结果,罗斯福最终推动通过了《肉类检查法》和《食品与药物法》两部联邦法律,作为FDA前身的检查小组也得以成立。

时移境迁,当下,中国打假的法制化进程也正出现重要转折——作为对阿里巴巴呼吁的官方正式回应,3月22日,李克强总理批签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治假法制化的大幕随之徐徐拉开!

罗斯福读《屠场》可能只是偶然,由一部小说改变美国的食品安全史更是意外事件,但阿里巴巴推动制假售假入刑的理念乃至行动却是可以复制的。事实上,当下“打假治假”的政企互动,不仅在我国当代法制史上,而且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上,树立了一个典范。与职业打假人惯用死磕手法推动法制建设相比,阿里巴巴以积极的心态进行政、企互动,效率其实更高,与多数企业不敢向政府反映问题、过于消极地看待政企关系相比,阿里有的不仅是处理公共关系的智慧,更是难能可贵的责任担当意识。

从3月7日,马云发出呼吁“像治酒驾那样治理假货”,众多企业家发声力挺,到3月22日,国务院发布打假《意见》,前后只有短短15天的时间。国务院的《意见》基本上体现了当前社会各界的打假共识,比如在司法和执法层面着墨很多,要求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坚决克服以罚代刑”,为保证执法落地,要求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并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研究应用。

回顾过去几年,阿里巴巴与打假的关系实际上在不断“进阶”。第一阶段,阿里巴巴是打假的争议者,是假货问题的间接受害者。阿里曾经背负着舆论的质疑,无法让社会信服阿里也是假货问题的受害者,而非制假售假者的利益共同者,在政企互动上,工商总局曾因针对淘宝存在的问题发白皮书、存在“吹黑哨”之嫌,一度被阿里诉至公堂。这一阶段,来自社会舆论、政府、品牌商的争议和误解与阿里巴巴如影随形。

第二阶段,阿里巴巴在打假问题上的被动地位开始改变,打假投入与日俱增,发声更为积极,使得阿里作为打假呼吁者和推动者的角色开始受到认可。这一阶段,阿里巴巴不仅组建了中国民间最大的专业打假团队,深研技术手段,更致力于通过组建品牌行业协会等形式扩大打假的“统一战线”,充分调动打假的社会力量、商业力量、行政力量。

第三阶段,也就是现阶段,阿里巴巴作为政企良性互动的典范,其打假视野实际上已经由阿里电商平台自身的治理,转向全社会假货问题的治理。国务院发布的打假《意见》提到,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研发运用,以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对此,阿里巴巴表示,愿意向执法司法部门和品牌权利人开放资源,共同提升全社会运用互联网方法治假的能力。这说明,面对假货问题,如今阿里不仅积极参与政企互动、推动法制建设,更乐于以开放的姿态贡献一份治假力量。

对治假形势知根知底,言治假手段有理有据,是阿里巴巴的打假呼吁能够跨越政、商、学以及社会各界认知鸿沟,迅速成为社会共识的关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快速响应呼吁、发布打假《意见》,政企互动的效率大大超出我们的一般经验,这让我们看到了阿里在治假问题上的“进阶”,更让我们确信,纵观中国商业史,当下可能是我们最有希望根绝假货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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