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四方面加大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力度

上交所四方面加大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力度
2016年07月29日 17:50 爱炒股

据上交所获悉,7月,上交所继续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要求。当月,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出日常监管类函件63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44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9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59份;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2单。据上交所介绍,本月的上市公司监管重点主要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继续将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券商研究报告纳入监管范围。拓宽信息披露监管的深度和广度,将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券商研究报告,纳入常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是落实信息披露从严、全面监管的客观要求。前期,有公司披露了与境外某医疗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某券商邀请公司董秘接受了独家电话采访并出具研究报告,合作前景的描述较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明显乐观,涉嫌夸大。又如,某券商通过多家财经媒体发布的研究报告称,某公司的子公司专利挑战诉讼事项有望取得进展,预计可以大幅厚增公司业绩,公司商业业务、医疗服务、新品研发都已经进入收获期,但公司从未披露该等信息。上述研究报告带有一定的误导性,经公开传播,对公司股价产生了不当影响。就此,本所公司监管部门及时发函要求公司认真核实澄清研报所述内容,并予以公告。公司未能及时公告的,视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从相关上市公司的核实披露情况看,所涉及的研报均不同程度存在误导和夸大等问题。对此,上交所将向相关证券公司发函通报情况,督促加强研报发布行为的内部约束。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说明会在强化重组上市监管中的市场化约束作用。本月,共对16家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进行了事后问询,共提出297个关注问题,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意见283项,要求公司补充提示重大风险61项。其中,重点关注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标的资产估值的合理性、盈利预测和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根据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在重组上市监管中引入媒体说明会机制。目前,ST狮头、四通股份已在本所交易大厅召开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在ST狮头这一沪市首场媒体说明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红周刊等多家机构、媒体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说明会。600余名投资者通过网络全程观看了说明会,网络点击量3300余次;另有100余名投资者通过微信观看了说明会,微信点击量1200余次。说明会召开过程中,投服中心和参会媒体准备充分,直击问题,发问专业;公司也能直面问题,直接回应。说明会召开后,公司主动终止了重组,说明会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得以发挥。接下来,还有五家上市公司将就并购重组召开媒体说明会。

 三是继续加强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本月,继续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问责。共实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6单,涉及公司4家,董监高8人,股东4人;采取监管关注等措施13单,涉及公司7家,董监高13人,股东3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4人。此外,还对26家公司的违规行为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重点问责的事项,包括违规通过媒体披露预测性信息、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反会计准则等。此外,就重组预案信息披露中,有的财务顾问对预案中存在重大遗漏、夸大描述、前后不一致等信息披露问题把关不严,及时问责,对有明显过失的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

 四是提升上市公司中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目前,沪市已有27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上升,主要源于前期比较基数较小、出售资产等产生非经常损益、并购重组引起资产状况较大变动,并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提升。例如,某公司在主营业绩下滑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大额非经常性损益和同比期间基数较低,计算得出净利润同比增加10倍以上。但公司的信息披露过于笼统,甚至避重就轻,没有明确披露利润出现大幅上升的真实原因,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存在瑕疵。对此,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公司发布补充公告,有针对性披露中期业绩的构成情况和业绩大幅变动的真实原因。同时,密切关注股价变化,对存在违规交易嫌疑的行为,及时启动交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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