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荣父子内幕交易细节披露 自罚三年薪酬能弥补吗

张恩荣父子内幕交易细节披露 自罚三年薪酬能弥补吗
2017年10月13日 01:30 爱炒股

今年2月3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山东墨龙即以“抢头条”的架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一份业绩变脸的修正公告,给自己惹来了麻烦。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及其子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被罚没1.2亿元。与此同时,因粉饰财务数据,*ST墨龙被处以60万元罚款,另有等18人也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为啥被罚?在小编看来“不作死就不会死”用在山东墨龙实控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哪里不为过。光明正大的虚假消息,然后进行内幕交易,还在瞩目的年后第一个交易日发布消息。。。。。。

证监会及其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多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第一次专项执法行动中作为重点对象调查。近日证监会将这一案件的更多细节公布于众。

业绩变戏法未能逃脱法眼

时间先跳回2月3日,山东墨龙发布修正公告称,公司预计2016年全年净利润为亏损4.8亿元-6.3亿元。该消息一经披露,让投资者吃了一惊,原因在于2016年10月26日山东墨龙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6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万至1200万元,同比增长102.31%至104.62%,对公司股价构成重大利好,专用设备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3.29%,公司本季度净利润环比上季度下降201.72%至增长58.71%。

对于公司业绩如此大的变化,山东墨龙发布公告解释称,一方面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对存货、应收款项、商誉等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另一方面2016年市场形势依然低迷,受油价波动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虽然产量较2015年度增长,但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且价格波动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重大影响。

从2016年10月份开始,山东墨龙一系列公告从利好到控制人减持再到业绩巨亏,如同变戏法。山东墨龙2016年10月27日预告扭亏为盈,再加上彼时深港通开通,刺激股价攀升,不过与业绩及股价走势相悖的是控制人张恩荣一路疯狂减持,甚至超过5%都忘记公告,被深交所发了监管问询函。

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显示,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ST墨龙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借出明细表》中的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包括暂估销售成本和已开票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从而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

共涉及六笔虚增,其中最大的两笔,分别为2016年半年报通过虚增收入1亿元,少结转成本5801.64万元,导致净利润虚增15231.64万元;2016年三季报通过虚增收入6049.28万元,少结转成本17582.29万元,导致净利润虚增22731.56万元。

此外,*ST墨龙于2016年6月对子公司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ST墨龙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4.33亿元,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证监会认定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但是*ST墨龙没有及时披露,而是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ST墨龙曾提出上述披露违法事项,并非为了拉抬股价,也并非为避免被特别处理而粉饰业绩,而是为了确保融资情况稳定,不得已对季度业绩进行的临时调整,希望能够从轻处罚,证监会则表示,本案涉案行为无论目的为何,均不影响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认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有赖于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勤勉尽责,上述人员对信息披露事项承担法定的保证责任,不知情、未参与等事项并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最终证监会对*ST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董秘、独立董事等多人分别处以3万~30万元的罚款。

实控人张恩荣父子被罚没1.2亿

另一份行政处罚书是有关*ST墨龙控股股东张恩荣及一致行动人张云三的,*ST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017年1月13日减持“*ST墨龙”1390万股、3000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1.74%、3.76%;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于2016年11月23日减持“*ST墨龙”750万股,减持比例为0.94%。张恩荣、张云三系父子关系,两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ST墨龙股票5140万股,合计占*ST墨龙总股本的比例为6.44%。

证监会认定,张恩荣、张云三所持*ST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持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同时,两人还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称,*ST墨龙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的信息,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即“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按照《证券法》规定,*ST墨龙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而作为知情人,张恩荣和张云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墨龙”。其中,张恩荣账户在2017年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三笔卖出“*ST墨龙”合计3000万股,价格为9.25元,成交金额为2.78亿元。经深交所计算,截至2月3日公开重大亏损信息,避免损失金额1625.93万元。张云三账户在2016年11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一笔卖出“*ST墨龙”750万股,价格为10.97元,成交金额为8227.5万元。经深交所计算,截至2017年2月3日公开重大亏损信息,避免损失金额1434.35万元。

根据公告,张恩荣卖出“*ST墨龙”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借款给*ST墨龙,借款金额为2.1亿元,其中2017年1月18日借款1.5亿元,2017年3月30日借款0.6亿元。

对内幕交易的认定,张恩荣提出,虽担任*ST墨龙董事长,但长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减持时不知悉内幕信息,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其减持行为是在*ST墨龙急需大笔周转资金的危机情况下进行的,获得资金是为了给*ST墨龙解决资金危机,不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依法不构成内幕交易。张云三也指出,他本人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动机,在此次公司遭遇资金危机之前,公司经营业绩每况愈下,股价却表现良好,但从未减持公司股份获利或避损。

证监会对此回应,张恩荣作为*ST墨龙董事长,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且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张云三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减持公司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且二人作为*ST墨龙董事长、总经理,有能力控制涉案信息的发布时间,在公司急需资金需要减持股票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先将涉案信息公告后再行减持,以避免构成内幕交易,因此其交易目的不影响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

证监会决定,对张恩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恩荣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25.9万元,并处以4877.8万元罚款;对张云三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34.4万元,并处以4303.1万元罚款。

董事长主动罚薪3年致歉投资者

*ST墨龙董秘赵洪峰在29日下午公开致歉会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董事长首先在公司网站公开致歉,然后主动提出罚薪3年,已经从2017年2月份开始执行。同时也要求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张恩荣也就减持股份违规情况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对于违规减持事项,他表示,一是对于规则缺少了解,二是当时是为公司解燃眉之急,减持资金已经全部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并已经出具了财务支持承诺书,一切都是为了公司发展,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理解。

此外,随着证监会的处罚落地,投资者提起索赔将陆续展开,按市场估计索赔金额不会太少。这对山东墨龙而言,也是巨大的考验。

公司半年报现实,营业收入12.23亿元,净利润700万同比增长104.8%。按此估计这将不够弥补投资者的索赔。如果案件进展速度快的话,微额的净利润便是杯水车薪,拖累摘掉“*ST”的帽子。

公司股价已经连续半年之久的横盘低位运行,市场人气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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