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事件”历时四年落锤 (还原回顾)

“光大乌龙指事件”历时四年落锤 (还原回顾)
2017年10月27日 18:30 爱炒股

周五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当事人之一杨剑波提起的再审申请。

乌龙指事件结束

历时4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听证的轰动证券期货市场因“光大乌龙指”引发的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正式落槌,此案是一例涉及ETF及股指期货的新型内幕交易案件,此前无先例,因具有跨市场、跨品种的特点,案件处理引起广泛关注。

高莉介绍,一审、二审及再审听证均围绕本案的错单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证监会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说明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与法律逻辑,在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最终得到了司法的认可。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策略交易系统程序错误,造成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引发市场剧烈波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发后,证监会迅速启动调查,经查,光大证券在当日13时开市后至14时22分,在未向社会公告相关情况的情形下,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合约价值43.8亿元;卖出180ETF共计2.63亿份,价值1.35亿元,卖出50ETF共计6.89亿份,价值12.8亿元。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进行股指期货和ETF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极其严重。证监会决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

发言人强调,此案再次表明,对扰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证监会绝不手软,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无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花样如何翻新,情况如何纷繁复杂,证监会都将始终立足现行法律赋予的权限,能动执法,及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依法该担的责、该受的罚一样都不能少。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定推进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对危害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从严惩治,筑起风险防范的底线,更好地服务保障金融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期货的杨剑波,如今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

 光大乌龙指时间回顾

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

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

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某境外通讯社发布快讯称,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8月16日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连续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显示关机或未接通。

2013年8月16日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发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事发时葛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

2013年8月16日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间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

2013年8月16日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交易会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2013年8月16日16点27分左右,中国证监会通气会上表示,“上证综指瞬间上涨5.96%,主要原因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大额买入。”“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正抓紧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原因展开调查。”

程序交易触发原因

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核查中发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

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在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由于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问题出自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具体错误是:11点2分时,第三次180ETF套利下单,交易员发现有24个个股申报不成功,就想使用“重下”的新功能,于是程序员在旁边指导着操作了一番,没想到这个功能没实盘验证过,程序把买入24个成分股,写成了买入24组180ETF成分股,结果生成巨量订单。

深层次原因

该策略投资部门系统完全独立于公司其他系统,甚至未置于公司风控系统监控下,因此深层次原因是多级风控体系都未发生作用。

交易员级:对于交易品种、开盘限额、止损限额三种风控,后两种都没发挥作用。

部门级:部门实盘限额2亿元,当日操作限额8000万元,都没发挥作用。

公司级:公司监控系统没有发现234亿元巨额订单,同时,或者动用了公司其他部门的资金来补充所需头寸来完成订单生成和执行,或者根本没有头寸控制机制。

交易所:上交所对股市异常波动没有自动反应机制,对券商资金越过权限的使用没有风控,对个股的瞬间波动没有熔断机制。(上交所声称只能对卖出证券进行前端控制)

传统证券交易中的风控系统交易响应最快以秒计,但也远远不能适应高频套利交易的要求,例如本事件中每个下单指令生成为4.6毫秒,传统IT技术开发的风控系统会带来巨大延迟,严重影响下单速度,这可能也是各环节风控全部“被失效”的真实原因。

光大证券在事发当日下午1时即停牌;上交所、中金所、证监会当天收盘后即有公告和表态;随后的周末证监会进一步公布初步调查结果。

2013年8月18日下午,证监会及时通报了初步调查结果。严义明律师称,证监会的表态把光大证券当天的行为分成了两个部分。“在当天上午,光大证券生成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可以理解为误操作或技术性错误。但下午进行的ETF卖出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则涉及到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此,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并表示要严肃处理。这样的表态,说明投资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同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又一次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发言人称,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把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光大证券是否赚钱

此次事件,光大证券到底是乌龙指造成的还是涉嫌操纵市场,这个要监管部门调查后才知道。我们分析一下光大证券此次“乌龙指”到底会亏会赚。

因为没有光大证券的账户,我们不可能准确知道其持仓成本,以下皆是估算。光大证券自查报告称实际成交72亿。涉及股票150多只。通过wind数据,我们查到,光大买入中国联通600050,1.0147亿元,成本3.37元,比当时买入前的价格亏损3.058%;买入工商银行601398,1.2644亿元,成本4.0347,比买入前的价格亏损2.42%。这2个样本加权亏损2.7%。这两个样本有代表性,联通买入后涨幅最小,工商银行买入后涨幅最大,达到了涨停。

所以,估计全部72亿股票买入后照比买入前亏损2.7%。如果他的期指空单是同时成交的,那么,光大此笔乌龙亏损2.7%。而有疑问的是,光大证券股票一揽子下单时间在11:05:31(资料来源:wind逐笔成交查询),而期指IF1309合约此时卖出挂单在15手,在此后的38秒内空单总共挂单2000多手,即使全算光大期货的,那么剩下的5000多手卖单也全部挂在2350以后的高位了,据此推算,光大的此次“乌龙事件”应该赚钱。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后未停市 因依据不足

发现交易异常后,上交所没有采取临时停市措施,对此,市场颇有疑问。2013年8月25日,上交所发言人表示,未采取临时停市措施,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现有法律依据不充分。二是市场必要性不突出。三是参考了境外市场在类似情况下也很少启用临时停市措施。

督促光大如实公告 属常规可靠监管做法

事件发生后,上交所按照惯例、没有采取主动发布提示性公告的方式进行处置,一些投资者心中难免产生疑问。对此,上交所发言人称,光大证券自营账户两分钟内申报订单的数量巨大,但其每笔申报无论价格还是数量,均在交易所《交易规则》所规定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范围内,被系统接收并瞬间成交。同时,其巨量买入订单,均使用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的市价订单类型,未出现虚假申报撤单情形。

从主要市场的实践看,订单价格错误相对容易判断,因此对于错价型“乌龙指”交易,相关交易所通常会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在此次事件中,光大证券不仅是异常交易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方,也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和会员,是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因此,上交所采取了反复督促其如实公告的措施。这属于常规、可靠的监管做法。

事件没有赢家与输家,正如杨剑波彼时接受采访时的表示,如果能够推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值得的。

历史纵观客观,光大乌龙指事件如同当年的“327”国债事件一样,也必将成为年轻的中国资本市场具有历史深刻留痕的事件。维护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是每一个参与者的职责与使命,傲慢对待市场也将会受到市场的刻薄对待。

(上述内容来源于证监会例行发布会及综合媒体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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