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迎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 全民炒股将成过去式

7月1日迎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 全民炒股将成过去式
2017年06月17日 21:10 基金行业网

不论你是买基还是买股,在刚刚申请基金、股票账户时,你都会被要求填写一个风险评估表格。当然,这个风险评估表格会在给出投资者的风险类型时提醒投资者投资品风险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但仅限于提醒,不强制干涉决定。

而如今,风险评估,再也不是一纸空谈了,证监会下个月要实行史上最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办法。7月1日以后,股票不再是人人想买都能买了。未来可能被严正“拒绝”。

据媒体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多家券商以及主要基金公司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将投资者的根据身份标识,进行划分。而在这种划分之下,风险匹配不合理的投资者将被“拒绝”投资A股。

其中涉及股民的最重要描述是这样的:

“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被划入了“中风险”等级产品。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标准,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

而投资股市二级市场另一个方法,即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也同样将受到约束。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并根据风险测评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五种类型。与此同时,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五个等级。投资者和基金产品之间必须风险“匹配”,未来投资者不适合买某款产品的可能会被“拒绝”。

目前,券商、基金公司、私募公司、代销渠道等都在努力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过程需要经历机制升级和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将在7月1日正式实行。

问题来了,对于留存风险不匹配的普通投资者,对于留存资产规模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投资者,其投资头寸会不会被清理?而对于实际达不到风险匹配要求的股票投资者,券商经纪人会不会干预其风险评估刺激其开户,个中行为又如何管理?

如何界定股票投资者风险匹配度?

7月1日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只有“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分。

《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中证协的《征求意见稿》则要求,券商将符合上述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投资者向证券经营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

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证券经营机构评估通过后书面告知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的结果以及证券经营机构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面的差别。

(三)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已了解第(二)项规定的差别。

而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即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重点在于:针对普通投资者,券商则应当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将普通投资者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

而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是指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保守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固定收入来源,或者个人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没有证券期货投资知识或者投资经验;

(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损失;

(五)中国证监会、协会或证券经营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指引》要求,券商应当加强投资者投资交易行为分析,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持续跟踪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调整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如何界定基金投资者风险匹配度?

征求意见稿原文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公私募全覆盖统一问卷 产品风险和投资者分五级别

(1)适用主体: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有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这些机构向投资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都要遵守这一指引

(2)产品风险等级名录

此前《管理办法》要求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类别,供经营机构参考。

协会制定的风险等级名录,按照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了R1、 R2、 R3、 R4、R5 五个等级。

同时,《指引》将投资者也分为五个等级,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C2、 C3、C4、 C5 五种类型。

给出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不同等级的普通投资者购买不同产品,作为投资者只能买其对应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以下的产品,当然最高风险等级的投资者可以买所有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划分的思路主要关注基础资产、产品结构等风险情况,货币等固收产品风险等级较低,而股票产品处于中等,分级B、大宗期货、股权创投产品则是高风险。

(3)风险测评问卷

《指引》还给出了统一的风险测评问卷,包括个人版和机构版的。

风险测评问卷是给投资者分为5个等级的重要依据,业内人士也告诉基金君,接下来他们基本上会按照协会给的问卷去修改他们原有的投资者调查问卷。但关于打多少分算哪个等级的投资者,这次新规并没有给出要求。

个人版问卷考察收入来源、年收入、金融投资比例、债务、投资经验、投资知识、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和投资态度等。

来源:华尔街见闻、环球老虎财经、券商中国、中国基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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