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拿来主义,国外版权引进已成“定时炸弹”

慎用拿来主义,国外版权引进已成“定时炸弹”
2017年11月14日 21:25 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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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苏文

版权引进之路并不好走,如何与国外版权方相处便是难题之一。近日,唐德影视与版权引进方荷兰Talpa公司关于“好声音”版权纠纷一案再起风波。

11月13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荷兰Talpa公司发来的函件,Talpa公司欲单方面宣布终止与唐德影视就好声音的版权合作,收回当初的授权,并在确认收到公司1875万美元许可费的基础上,要求公司继续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许可证。

受此消息影响,当天开盘后不到10分钟,唐德影视股价就急速下跌9.81%,最终以跌停价21.56元收盘。

双方各执一词,唐德影视与荷兰Talpa由盟友转为敌人

荷兰Talpa公司是《The Voice of……》即(……好声音)的版权方,2012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国际传媒(IPCN)从Talpa处获得了《The Voice of ... ...》的独家发行权,并将制作权授予了制作公司灿星。众所周知,《中国好声音》自2012年在浙江卫视播出后一炮而红,但就在好声音连续播出四季后,纠纷开始上演。

2016年1月,唐德影视宣布取代灿星,并以分期支付6000万美元的许可费获得五年期限内的独家授权;但灿星方面却表示,自己已经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Talpa拟将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是违约行为。彼时,唐德影视与Talpa结为盟友,开启与灿星和浙江卫视的争端。

2016年7月6日,浙江卫视宣布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

2017年5月,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对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1.2亿元及合理费用支出50万元。此外,公告还指出,自该诉讼起,唐德影视暂缓向Talpa支付后续许可费用。

而这也成为唐德影视与Talpa此次翻脸的导火索。唐德方面表示,Talpa未履行义务,因此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但Talpa的说法却是唐德影视未如期支付许可费,违反了协议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为公司“被裁定需支付4125万美元许可费”做出了兜底,承诺将承担支付义务,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但节目不能播放再加上一系列纠纷所来的负面影响,唐德影视很难全身而退。

腾讯网易就音乐版权掐架,“三巨头”坐享水涨船高之利

其实,像这种国外版权引进国内进而产生纠纷的并非个例。今年下半年,中国两大音乐集团,网易云音乐和版权代理方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就因为版权问题而“大打出手”,从版权授权谈判到对簿公堂,两者互相起诉对方侵权。

据了解,今年3月,腾讯与环球达成独家版权分销协议后,此举意味着腾讯已拥有了世界三大唱片公司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的独家版权。

今年8月,网易云音乐开始出现歌曲下架的现象,主要涉及韩语音乐和英皇歌曲。一时间,关于网易云音乐歌曲下架的原因也众说纷纭。8月10日,网易云音乐通过官微对外发布一条名为《关于版权,我有一些话想跟大家说……》的声明:

声明就部分歌曲下架向用户再三表示致歉的同时还透露:网易云音乐一直在积极地和腾讯音乐洽谈转授事宜,只是进展不太顺利。言下之意,是对方的要价和条件太高,导致版权转授没能如期完成,从而影响了用户体验。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网易声明回应称“正与腾讯方积极沟通版权转授事宜”时,腾讯在深圳法院又提起诉讼,称网易云音乐多次侵权,并责令网易云音乐停止在其网站、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等终端提供播放、下载涉案录音制品,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并发布声明向原告公开道歉。

但事实上,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打得“头破血流”,两家也没有真正获利,真正的赢家则是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国际唱片公司。据了解,以这两大音乐集团为首对音乐版权的争夺不仅导致自身用户的流失和诉讼所产生的各项损耗、加剧了国内音乐产业的竞争,也推高了音乐版权的价格数年内数十倍的增长,以致国内在线音乐平台普遍面临亏损的困境,而“三巨头”却坐享高溢价的版权收益。

拿来主义之风盛行,但国外版权引进已成“定时炸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版权纠纷不断,但国内版权引进之风并未消减。据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开始,国内综艺界盛行引进海外模式,在国内电视台与网站播出的节目中,与国外版权合作的节目这一年共计63档,在全国的综艺节目中占比达90%。

从《我们约会吧》到《非诚勿扰》、从《中国好声音》再到《中国新歌声》,不仅国外引进方声称要就版权侵权行为进行法律手段,国内的各大电视台关于版权之争也从未消停过。而与此同时,国外版权方则坐地起价,模式费用也不断攀升。此前,曾有报道指出,“(韩方)通过向中国电视台出售Running Man版权,他们获得了超过300亿韩元(合计人民币1.8亿元)利润,而SBS为之付出的,只是派出两名编导前往中国帮助拍摄——几乎是零投入的巨额回报,这令SBS一举还清了债务。”

虽然近年来,广电总局相继出台“限娱令”、“限模令”,使得引进境外模式节目的商业价值大打折扣。如今面临国内激烈的综艺节目之争,拿来主义者众多,真正耐心做原创的人屈指可数。在他们看来,购买国外版权比较方便,获得收视成功的几率也比较大,但如今看来,所谓的版权引进也是以一颗“定时炸弹”的方式存在。

北京著作权专业律师罗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内电视台在引进国外综艺节目时,首先要就合作期限,利润分成,品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国外综艺节目方签订明确的商务合同,完善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与风险规避,避免事后纠纷的发生;其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三,在尊重对方版权的同时,对引进的产品进行消化吸收,开发自有产品,打造自有品牌。”

据了解,去年6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一方面支持鼓励自主原创节目,要求各广播电视机构把节目原创作为自主创新工作的核心,另一方面规定省级卫视将每年最多新引进一个境外版权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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