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或成投机者“算盘” 各部门监管路漫漫

消费贷或成投机者“算盘” 各部门监管路漫漫
2017年11月11日 00:50 贸易金融

来源:中国消费金融网 甘萍整理

80年代初,银行开始推出消费信贷,但主要以住房贷款为主,直至2014年下半年开始密集推广消费贷产品,面向居民装修、购买家具、家电、子女教育、其它的家庭大额消费支出的信贷,不包含购房、购车、各种投资、借贷给他人、偿还银行或其它的借贷款。这本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目的是推行普惠金融政策,缩小城乡差距,提高普通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财富机遇,然而,消费贷一出现就被早期嗅觉灵敏的人投机使用于房市、股市等高风险领域,不仅加大了房市杠杆,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发生,而且对于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实有弊无益。

投机者敲“算盘” 商业银行暗操作

以装修房子名义申请消费贷,实际用来支付首付;用20张信用卡套现凑房贷首付,或者向10家银行申请消费贷来凑首付……在楼市监管持续收紧、“首付贷”被禁的背景下,“消费贷”等贷款资金换上“马甲”流入楼市,变相成为“首付贷”。一些担保融资公司称可以帮客户申请银行贷款,有信用贷款,有抵押贷款,不用提供贷款用途,可以用于买房。抵押消费贷的年化利率在5.39%左右,最长贷款年限一般为10年;抵押经营贷的年化利率在7.35%左右,根据抵押房产的评估价,最高可贷15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可达25年;无抵押消费贷年化利率在7%左右,最长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笔最高可贷30万元。银行客户经理为了完成个人贷款业务指标,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于消费贷款对于个人客户的资质有一定要求(比如银行均要求客户消费贷只能申请一次,即在征信上只有一笔消费贷)。许多迫切需要买房资金的人,选择借用他人名义申请消费贷,再给贷款人超过银行消费贷利率水平的利息,还是比民间借贷划算、安全。还有投机者同时申请多家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例如,在同一时点申请民生、招商、广发、宁波等多家银行消费贷,由于银行批贷时间不同,上征信的时间一般也在三个月之后。

投机者将“算盘”敲得噼里啪啦响,商业银行的暗箱操作,让消费贷市场异常火爆。据《南方周末》报道,相对于房贷的利率,对银行来说,消费贷的利润明显高于房贷。有银行客户经理表示,今年年初时半年期消费贷利率约4.35%,一至三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利率接近5%,根据不同的资信、贷款额度,一些消费贷利率有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再适当上浮20%左右的水平。记者还了解到,其实不仅仅是银行,部分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甚至房产中介也会成为房产类消费贷的资金供应者。一位房产中介就曾对记者表示:“只要资质好,我们最高能提供1000万元的额度,但是你必须在1年内还清款项。”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上半年,大家都抢着做消费贷款,因为一是现房抵押风险小;二是利率上浮比较多,一般执行上浮30%-40%左右的利率;三是客户质量较优质,一般都是白领。在这三层因素的驱动下,银行有了放款的充分动力。加之在银行和购房者的合作下,消费贷以五花八门的方式躲避监管,作为首付资金源源不断流入房地产市场,推动着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只是这种繁荣的背后已逐渐显现危机的影子。

消费贷换马甲进房市 金融风险加大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上周六发布了《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报告,发现2017年3月起,短期消费贷款的同比涨幅明显偏离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总额的30%。消费贷资金变相流入房地产市场,将会滋生更大的金融风险。在消费贷进入房产市场的过程中,相当于加了三层杠杆。第一层杠杆是按揭贷款;第二层杠杆是以消费贷为代表的“首付贷”,相当于变相降低了首付比例;第三层是消费贷ABS(资产证券化),即将消费贷款打包成资金池,在金融市场上卖出,从而获得资金,这部分资金又可以再次用于消费贷。这三层杠杆加剧了楼市金融风险的积累,严重时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最近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指出要警惕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进一步吹大。

其实这是一场赌博。银行与房产投资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赌赢心理作祟。在经济上行周期,购房者收入处于正增长,还贷问题不大,风险也不会暴露;一旦经济下行,购房者收入下降或者失业,偿付能力大幅下降,债务链条瞬间断裂,零首付更是让很多贷款银行失去了基本保护,直接裸露在市场违约潮中而无能为力,并陷入破产倒闭的深渊。而一家金融机构倒闭,其债务链条会无限传递,甚至波及全球,影响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表面上看,是银行无标准发放房贷所致,但根源上还是金融机构的贪婪。

从根源着手或成监管部门的利器

从8月中旬以来,江苏、北京、深圳三地的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分行先后发文,提示辖内银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并要求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并对各大违规银行开出罚单,加大对消费贷申请者资料审核、资金流向的控制。不断更换马甲的消费贷,其实是钻了目前国家的五个空子:一是钻了“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的空子,二是钻了“国家鼓励政策先行但监管及立法滞后”的空子,三是钻了“持牌金融机构受到强监管”的空子,四是钻了“长尾人群消费需求旺盛但不够理性”的空子,五是钻了“技术创新噱头高但底子薄”的空子。在钻空子的基础上,再经过巧妙的流程包装,消费贷不断更换马甲粉墨进入房市,导致楼市乱象丛生。

要解决消费贷变脸进楼市的问题,必须从获客方式、风险控制、资金来源以及场景拓展方面进行着手。

首先,要严格审查消费贷申请人资料,对信贷资金的流向进行全程监管,防止投机者利用消费贷资源加大金融市场风险。

其次,要统一监管标准,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之所以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正是因为当前针对各类从业主体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大量不受监管的互联网消费贷平台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此意义上,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对所有从业主体实施穿透式监管,不给任何非法平台留空子。与此同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包括准入监管与过程管理、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联合监管与协调监管、以及直接监管等。尤其要严控消费贷平台准入,严防以“信息科技之名”行“金融业务之实”的平台获得注册。对于已经注册通过的相关平台,要坚决予以取缔。

再次,要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当前我国消费贷发展中出现的“高利率、多重债务、暴力催收”现象,在日本也曾造成严重危害。彼时,日本通过发布《贷金业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消费贷监管,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严格市场准入、设立借款人最高融资限额、设立贷款最高利率(包含手续费)等。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监管经验,通过立法实现长治久安。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建议着重考虑准入标准、持牌经营、利率上限(含手续费)设定、贷款用途限定、平台退出方式等。

除此以外,从长远来看,要加快诚信社会建设与个人征信体系完善。当前,我国的诚信社会建设虽然已取得显著成绩,但距离支撑信用社会发展还有很长距离。与此同时,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长期落后于信贷发展,导致用户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给不法平台留了空隙、钻了空子。在此意义上,监管层要联合公共部门、正规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大型数据公司等,共同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及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以支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

最后,要做好消费者教育,加强消费者适当性管理,要合理引导“长尾人群去杠杆”,有效约束消费贷款用途。毕竟,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是全体消费者实实在在的健康消费,而不是长尾人群加杠杆的过度消费。

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出建立全覆盖的普惠金融体系,消费贷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普通群众教育、医疗、装修的金融服务,不能变成占据金融资源强势群体的投机房市的利器。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反思,为何大量资金在楼市强管控的环境下依然源源不断地流入房市,到底是居住的需求还是投资的需求?如果是投资的需求,是不是可以扩大投资方向,引流资金良性远转?

延伸阅读:

[今日消息]银行严控消费贷:业内称各地已开展个人消费贷排查

11月10日,包括北京、江苏、江西、广东、重庆等省市,都已经下发了由当地银监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文件,加强对消费贷等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的管理。

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防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目前多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业务展开检查。据了解,包括北京、江苏、江西、广东、重庆等省市,都已经下发了由当地银监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文件,加强对消费贷等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的管理。

监管严查消费贷资金流向

近日,国家住建部发布公告称,住建部将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

公告明确指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等,并要求银行对首付资金来源和贷款用途加强审核。开发商及中介若违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金融机构若违规提供融资行为,将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早在今年9月份,监管已经出手遏制银行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银监会9月29日在2017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召开通报会表示,将严查消费贷款的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

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表示,挪用消费贷款进入房地产和投 资领域,属于违规行为,银监会将严厉打击首付贷。“美国次贷危机很重要的教训,就是金融机构对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过度发放贷款,中国要防范这种倾向,不能助长泡沫。”

银行严控消费贷业务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以商品型货币形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个人消费贷款主要用于旅游、装修、留学等日常消费需求,但目前市场上存在部分“消费贷”悄然变身“首付贷”情况。目前银行开始控制个人消费类贷款。

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网点以及多家贷款融资公司,发现已经开展补交消费凭证、税单等措施,各家银行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有的银行发短信提醒消费者补齐消费凭证,有的银行通过电话提醒用户,提醒如果贷款用于购房、炒股等投资,必须马上还清。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地已经开展个人消费贷排查工作,银行通过补交消费凭证等多项措施严格监控消费贷等资金流入房地产。同时加强新增信用贷、消费贷等申请把控。总体来说,银行一直严格把控消费贷业务。在申请时,客户在申请消费贷时都需要填写贷款用途,并提交相应的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消费用途不合理,也会提前收回贷款。北京晨报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一些担保融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在推销贷款产品,宣称可提供发票、合同等一系列消费凭证,赚取中间手续费。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公司通过交易赚取佣金,而用户也能拿到钱买房,催生灰色交易。目前都在密切关注防范个人消费贷款风险,严防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

呼吁加强事后监管

多位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可以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进行重点监测。同时,监管层要联合公共部门、正规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大型数据公司等,共同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及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以支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此外,要做好消费者教育,加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对于消费贷款违规使用屡禁不止的现象,事后监督比较关键,调查消费贷款后6个月内是否发生了其他关联的贷款,同时要让其签订未来6个月不购房的协议,目前都是事前监督,对事后监督反馈调查较少,相应的信贷部门后续应在贷款后一段时间进行一个汇报监督,后续若查到有房贷办理,就可以把此类中介和购房者纳入到黑名单中。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