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的真相

  与社会企业的概念相比,显然“责任企业、生态企业”这两种“在商言利”的概念更容易获得今天商界的追捧

  撰文:鲁达

  来源:《中国慈善家》9月刊

  鲁达:《公益原理》作者,E公益平台创始人“涓涓互助”创始人

  如何将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目前,商业界正在通过责任企业、生态企业、公平企业三种典型做法来向社会企业这个终极形态靠拢。

  责任企业即以社会责任体系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企业经营模型。当前企业界一直有一个误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约束企业不要作恶,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更多的价值在于帮助企业用标准化的方式去发现更多商机—法律、道德、超道德的思考价值,正如同公益行为的描述,是一种更大范围、更具隐蔽性、更长周期的人类自利行为。

  生态企业则是一种完全基于商业回报的企业经营模式,虽无明确的研究者,却已经有大量企业在这样操作。如阿里巴巴、腾讯、乐视。

  生态企业这个名词看起来很宏大,但其实与责任企业殊途同归,其核心要点都在于经营者的格局与智慧,具体行为则是社会大生态的联通,以及社会资源的调用。目前较清晰的模型,主要是下面两张图:成熟市场与创新市场两个领域的生态型企业运维模型。(见图一、图二)

  我们可以看出,生态型企业只不过是将责任企业换了一个角度,完全从企业自身利益来看,企业要做大做强,也必须将企业核心价值、企业内部生态、产业协作生态、社会大生态进行综合考虑。这一点在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共识,主要是由于互联网行业的跨业竞争、混业经营、降维打击是常态,不关注生态的互联网企业,永远不知道自己会被从哪里来的创新者一夜之间取代。

  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而不是从社会价值第一的思维模式来看,生态企业是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而生态化的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PK必然压迫企业形成一定程度的责任化。

  公平企业则是以公平交易为核心原则的企业。公平企业的本质是对自然资源的自然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进行重新审视,并重新定价,而不仅仅根据市场定价。消费升级+文化消费的大趋势下,公平企业一定是未来的趋势,无数公平企业组合成的市场生态与社会生态、自然生态,才是人类经济发展的未来。但今天,责任型、生态型的可持续模式显然更具现实性,CSR体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简单易行的指导规则,生态思维则为更具商业智慧的经营者提供了指数级成长的捷径。

  从本质来讲,公平企业、责任企业、生态企业都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优秀模式,其中公平企业相对于责任企业、生态企业,其思考的可持续哲学、受益者范畴及生态范畴更深远,也更宏大。责任企业或者是在CSR2.0\CSR3.0划定的生态共生区里做自律,降低企业追逐商业利益造成的社会与自然损耗,或者是在CSR4.0领域里找机遇;生态企业是通过社会生态的资源整合来获取跨业、混业、升维的成长机会;公平企业是在一开始就用更高的社会认知思维来分析人类每一种消费真实的自然与社会成本,而不是仅仅立足于市场规则体现出来的货币成本量化结论。

  这三种模式,在目前阶段,都已经与社会企业的思维有所重叠。尤其是公平企业与CSR4.0企业,其道德基础与社会综合价值的要求,已经超出了社会企业的现有要求很多。然而,除了公平企业大多来自公益慈善领域,责任型企业、生态型企业都是由商业组织原生而来,其核心指导思想依然是立足市场需求,责任企业是在追逐短期利润的同时观望长期增长,而生态型企业的出发点则是借力产业与社会资源进行快速扩张。

  与社会企业的概念相比,显然“责任企业、生态企业”这两种“在商言利”的概念更容易获得今天商界的追捧。即使是纯粹的商业组织中,也出现了阿里巴巴这样坚持“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非利润单一指标型的企业;当然,如果阿里巴巴再前进一步,做成“社会第一,客户第二,员工第三,股东第四”,就已经可以算是社会企业了;如果再加入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就可以算责任型企业了;如果再加入对“社会阶层的机会补偿”,那就可算是公平企业了—但这样的阿里能否在今天的市场中存活,是个问题。

  显然,一家企业到底是以社会价值为导向顺便盈利,还是追逐商业利益的同时兼顾“CSR”或“慈善捐资”,抑或仅仅是将“社会生态思维”作为商人的格局与智慧,仅仅通过其经营管理的行为及企业文化的传播,是无法识别的。

  在政府眼里,则一切变得简单。政府的鼓励机制不会研究社会企业的初心,而纯粹站在政府看到的社会需求角度,对政府力所不及的社会需求解决者进行补贴或者PPP模式的合营,从而将政府职能分担给商业组织与社会组织。或通过法律法规、补贴、税收调节等手段,对一些领域进行价值引导或保护。

  社会企业的真相:社会需求与公众诉求、市场趋势的偏差

  要理清社会企业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跨界存在,我们不能仅仅从现象和概念上做分析,还需要就其理论进行深度思考。

  关于公众需求(公众眼里的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市场是别的社会需求)、社会需求,很多人会认为三者一致,例如马云就曾经说过,“任何有痛点的地方,一定有商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社会需求是隐藏在公众需求、市场需求下面的历史趋势。如果所有的社会需求都能够得到公众与市场的认可,那么世界上就不需要公益慈善组织,政府和商业机构可以满足一切。而庞大的CSR2.0体系,以及注重社会回应的CSR3.0体系,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尽可能让市场需求贴近社会需求,从而让商业价值支撑社会价值。

  如果我们永远从现象分析,就会落入“严谨的废话”这个当今学界的通病。仅仅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的分类来看,事实上有很多误区。三种组织的定义仅仅是政府的分类,而实际上,三种组织都混杂着暴力行为、商业行为、公益行为三种资源运转方式。例如非营利组织中,行业协会、国字头基金会就事实上扮演着暴力行为执行者的角色,而很多民办非营利组织则实质上仅仅是“商业+慈善”或者“商业+暴力”的行为混搭体,前者如残友集团,后者如大量的PPP企业以及承接政府采购的民非组织;而如“新东方”以及大量的民办医疗、民办教育机构其实完全就是商业组织,仅仅是因为国家行政部门的“屁股问题”而不得不选择在民政体系另找门路。

  那么真正的社会企业是什么样呢?最佳答案还是要在公益组织的转型路径中找寻。我们知道公益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苦逼型、创新型、先知型,分别对应权力与利润回报不充分、没有途径获得权力与利润回报、社会需求难以达成社会需求共识三种情况。而无论是回报不充分还是没有回报路径,其根本原因都是公众需求、市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暴力组织与商业组织无力承担该社会责任,只能通过公益模式来进行责任履行,因此就有了“支付转移”这一公益行为的核心资源模型,也产生了捐赠人、受益人、公益服务者这三个角色。这也是公益的小众性、意识输出性、道德模糊性的根源。

  如果我们再深入挖掘一下社会需求、公众需求、市场需求三者之间的差别,还会有更多发现。

  公众需求本身会受两个核心要素的影响:其一是公众的范畴。不同的公益类型首先对应的是不同的利益共同体认知,而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度、地位不同,就决定了公众利益从来都不会被暴力组织完全覆盖;其二是公众的意识领域。随着不同阶段的自然与社会认知,人类的道德标准在不断变化,同时也会导致该时代的利益共同体共识、社会需求共识、担当者共识有时代烙印—而这三种共识,恰好是公益劝募的核心原理。公众意识与公众范畴的不充分,导致了公众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差异。

  市场需求则会更复杂一些,但其核心要素依然是两个:其一是市场上消费者的意识领域,或者说叫消费习惯;第二个则是二级市场、次贷、政策对一级市场的影响。这二者的共同作用,导致了市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差异;而在今天,金融资本对市场的控制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信息碎片化、营销日常化、产业金融化的模式下,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更无从理性消费并决定市场了。上个世纪我们或许还可以说消费者是上帝,今天我们只能说同时掌控了生产投资、消费贷款、营销环节以及产业估值的资本才是市场真正的上帝。

  社会需求往往只有少数人才能认识到,而公众需求则完全取决于公众整体的认知能力,市场需求更不用说了,市场规则、二级市场、次贷金融、文化习俗等各种不确定因素都会导致市场的非理性。三种需求的不吻合,恰恰造就了人类社会的丰富多彩。

  真正有能力挖掘到社会需求的人,往往与公众需求、市场需求脱节,后世可以称其为哲学家、圣贤,却唯独很难成为成功的政治家、商人;而公益组织的负责人恰好大多属于这一类社会需求挖掘者,他们很难将社会需求与公众需求、市场需求做好转化,如果能够将社会需求与公众需求打通,就可以实现通畅的公众筹款。实现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俯就,将社会需求解读成公众容易理解的公众需求,如免费午餐、冰桶挑战等,用公众的共情来实现传导;另一种是提升,即通过宣传提升公众对社会需求的认知。

  如果将社会需求与市场需求打通,就可以实现第三种公益组织转型社会企业。实现的方法同样有两种,一种是俯就,将社会需求降格为市场需求,例如一些环保组织将定位调整为无公害食品、健康;另一种是提升,将市场需求引导至社会需求的认知层面,公平企业其实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而对于企业来说,履行社会企业思维真正的挑战在于在市场需求与社会需求中做一个平衡,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市场的归市场,在商言商拼命赚钱,然后再拼命做慈善,这也是CSR1.0时代的典型思路,我们称为“一个商人的自我修养”;另一种则是在市场竞争中,努力进行市场教育,尽可能使市场需求接近社会需求,从而在竞争中保持“消费升级”的领先优势,这是新一代商人的典型思路,也是公平企业、CSR4.0的典型思维。

  然而,这两种方法显然都有着很大的盲区:前者更多是历史的倒退,而后者更多是公关大师们的愚民乐园。更看得见、摸得着的做法,其实还是CSR2.0\CSR3.0的做法。我们可以直接提出:无论你是不是社会企业,你都必须首先是责任企业,而且是完整的拥有CSR1-4全部特征的企业。

  然而,上述这些深入的思考,却无关社会企业的成败。认知固然重要,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依然是我国目前阶段公众诉求、市场导向二者与社会需求的偏离程度。

  首先看公众需求。公众需求(或者说公众诉求)依然还受困于公众整体认知水平,加上互联网领域热衷的碎片化的信息传达方式,加剧了公众需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隔阂。

  其次看市场需求。尽管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金融业对市场的影响力,开始倡导供给端改革,实行去杠杆化等举措,但资本的逐利性以及传统资本的落后性,依然在扼杀创新与智本,并试图通过资本的力量禁锢市场升级,从而保持自身盈利空间的舒适度。

  这也是我们的第二个隐忧:我国的市场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规则,资本对市场的垄断与控制,阻碍了市场需求向社会需求靠拢。

  然而资本的问题并不仅止于此,我们再看第三个隐忧:中国的资本圈子很小很封闭,内部交易盛行,尤其是在没有监管的投融资领域,洗钱、圈钱、接力三种游戏层出不穷却无法被社会发现,经济学者、公知、媒体人、大V甚至也成为合伙人。

  中国的资本阶层不仅有着西方资本的逐利通性,还同时有着新生资本的饥渴性、幼稚性,加上初创资本的无知与膨胀,以及中国资本阶层的密集性,导致中国新生的资本阶层尤其缺乏思想,这都是不利于社会投资的因素。

  所以,社会企业发展的阻力,表面上看是企业动力不足与公益组织创造力不强,而真实的三个隐忧却是:公众教育不充分导致的公众诉求错位、资本过于集中导致的资本对社会价值的扼杀、市场规则不完善导致的需求错位加剧。

  打破这些桎梏,既需要政府对规则的引导,也需要社会企业创投的努力,更需要整个社会意识的升级,同时,也需要社会财富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从长远看,未来的企业一定都是社会企业,尤其是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可以终结金融业对社会的实际控制权,政府意识、公众意识对市场的导向性更加明显,社会会形成政府、市场、公益三位一体的社会资源体系。

  总之,真正符合社会企业条件的社会企业如果想要成为主流,绝不能仅仅依靠公益慈善组织的呐喊与呼吁,也不是仅仅几个慈善资本家就可以支撑的,没有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升级、没有全新的市场秩序,社会企业无法存活。更具现实意义的是:先把企业做成责任企业,而且是CSR1-4特征全覆盖的责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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