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集团未来堪忧 监管走向何方?

互金集团未来堪忧 监管走向何方?
2016年12月12日 11:49 金融e观察

文/新浪财经 邹枫

 从兴起到野蛮发展,到如今逐步规范、制度化,它的发展历程也见证了金融行业转型突围的阵痛与迷茫。2015年堪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2016年则是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年,2017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洗牌年。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摸爬滚打,监管规则也由不健全到逐步完善。银监会等多部委屡次出台的新规政策,迫使互金企业谋求新出路。近日保监会证监会也齐齐发声,无疑给疯狂举牌的险资当头一棒。面对这些金融领域内“野蛮生长”的“坏孩子”,生态金融体系的未来将会如何发展,监管层果真会形成曾经热议过的大金融监管吗?

一、互金企业跟风集团化 转型需求还是迎合监管

  2016年下半年以来,短短几个月时间里,20多家平台纷纷试水集团化运作和实现品牌升级。

  7月,趣分期宣布升级为趣店集团,产品板块也从校园消费金融增加到七个,形成完整的产品矩阵。具体包括针对校园消费金融“趣分期”、非校园消费金融“来分期”、大学生免息助学贷款“趣助学”、大学生成长基金“趣成长”等7大板块。

  同在7月,美利金融宣布升级为集团品牌,关闭线上理财业务,主攻消费金融资产端业务。成立美利金融集团后,美利车金融和有用分期两个子品牌分立管理运营。

  8月,优分期成立和创金服集团,聚焦小额信贷业务;而银客集团升级为INK集团,旗下拥有银客理财、融时代等开放平台。

  10月,团贷网宣布转型为金融控股集团;几乎同期,开鑫贷也宣布升级为开鑫金服,为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集团;以校园贷为主的分期乐也升级为乐信集团,下设桔子理财、提钱乐等四大业务条线。

  而早在6月初,积木盒子就宣布升级为品钛集团。品钛旗下拥有读秒、一点基金、积木盒子等子公司,之后品钛集团分拆为积木集团和PINTEC集团。

  互金企业为何如此热衷集团化?

  诚然,实行集团化运作,对提升资本的吸引力和整体估值有一定帮助,也能增强外界对企业的信任度,给外界整体实力强的印象,从而淡化原有印象。此外,集团化运营也是对业务的梳理重整,以及对组织构架的重建完善,使业务板块更清晰。不同业务模块独立之后,财务、人事、融资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单独运作,有助于发挥各自团队的主动性,一定程度上使公司依然保持活力。

  但是,多家平台发展的事实告诉我们,转型之路荆棘丛生。

二、互联网金融转型之尴尬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监管新规落地之后纷纷探寻业务转型,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在线理财公司、集团化包装成为众多平台的选择。

  1、集团化运营容易陷自融火坑

  根据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在集团化运作之下,可能会有企业通过不同业务之间的关联交易,利用某项业务牌照为其他业务谋取不当的便利,如提供担保、保险产品等。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排名前50的房地产开发商中,已有近50%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互金集团化领域,资金投入超过200亿元。

  然而,各大平台纷纷被曝自融丑闻:佳兆业金服的股东之一曾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万达旗下金融产品“快定盈”涉自融嫌疑。近日,格力地产旗下的海控金融也被指涉嫌“自融”,母公司格力地产澄而不清。有媒体曝出海控金融项目上的融资方几乎均为同一家企业——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资料显示,珠海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与此同时,海控金融担保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亦隶属于格力地产。   

  当然,地产巨头做互金的劣势也比较明显,不仅缺乏技术积累,而且在创新产品开发、大数据资源、大数据运用等方面,难以与互联网系互金平台竞争,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上,更谈不上优势。

  今年8月份银监会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辟网贷监管新时代。《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网贷平台的居间性质决定了禁止“自融”的监管政策,这一政策在《办法》实施前便是网络借贷行业监管的一条“铁律”。

  此外,就在两周前,乐视金融也被质疑平台上大量融资项目为乐视输血,疑似存在变相自融嫌疑,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又一讨论焦点。

  部分平台正是在集团化运作下,通过不同业务间关联交易,利用牌照为其他业务谋取不当便利。有关专家表示,其实关联方的股权结构无论是否集团化都会存在,但是集团化运作会使股权关系集团化更为明朗。

  2、消费金融会是一片蓝海?NO

  《互联网周刊》曾指出,消费金融的主要特点就是小额分散,然而小额分散对团队风控能力、技术能力以及管理能力要求都非常高。经验不足、管理深度不够都会导致平台在发展中面临考验。

  相比大型电商,互金机构往往缺乏足够多的消费场景,业务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加之消费金融机构缺乏完善风控体系,若一味扩大规模显示“转型成果”,又可能埋下经营隐患。

  格上理财研究员欧阳岚表示,消费金融市场虽然很大,但是各消费金融公司尚未摸索出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稍有不慎,可能会涉及监管界限,引发各种市场问题甚至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大数据都适用于金融业务,数据需要有靠谱的团队进行优化、迭代,这样使风险具有滞后性。

  在机构争相布局的背后,消费金融也曝出不良率高企、亏损高等诸多问题。此外,电商、网贷平台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最常见的是保理和小贷公司。在经营规模方面,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机构由于融资方式受限,资产端的扩张能力也非常有限。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曾预测,中国将“死掉一大批”小贷公司,真正存活下来的是那些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寻找准确发展定位的企业,“盲目跟风是没有出路的。”

  乐信集团(分期乐)创始人兼CEO肖文杰也表示,消费金融下半场的竞争会更激烈,“未来在这个市场里面能够胜出的企业必须具备两个特征:第一点就是强大的低成本的获客能力和渠道。消费金融是面向客户服务,如果蚂蚁、京东这些巨头入场,没有获客能力的平台就会被淘汰。第二点是风险管控。没有技术团队搭建强大高效的风控系统,就不能解决风险和定价的问题,也就无法长久运行。”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完善历程

  互联网金融领域在2015年之前,长期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和无标准规则”的三无状态,从2015年开始,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密集出台:2015年7月份十部委出台了被称为“互金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各个业态进行划分,对各个业态所属监管机构进行明确;15年12月份,银监会下发《网络信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24日正式出台《网络信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列示13条负面清单,划定“13不准”监管红线;2016年9月,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1+6”的实施方案公布,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牵头文件,对于包括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子行业明确了整治机制。

  此外,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规范组织,互联网金融协会在10月份也出台了互金信息披露标准,规范网贷96项披露指标。

  上周起,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内持续发酵。按照《指引》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有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能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及向银行协商资金存管业务。

  央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伍旭川指出,当前中国实行分业监管,但由于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法律和监管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所以目前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比较起来,也反映了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或者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包容。

四、金融监管未来怎么走?

  “互联网金融很大的一个优势是能够拉近金融市场和投资者之间的距离,为从未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机会,但接受到金融服务并不等同于受益,这一过程反而可能给这些人群带来不能承担的风险。”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认为,目前市场投资者还不理性的情况下,监管介入可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寡头垄断,对互金发展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监管也不要因噎废食,影响到正常的金融创新和改革步伐。

  近期,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保监会不仅叫停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还派出检查组入驻前海人寿。另外,针对恒大人寿在二级市场快进快出激进投资展开调查之后,保监会宣布暂停恒大人寿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明确指出其资产配置计划不明确,资金运作不规范。

  其实,早在2015年7月份保监会就曾发布过《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应当取得资格,将其纳入保险监管。第三方网站不是保险机构,必须得取得资格,要把中介市场的混乱止住。可见保监会很早就开始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从市场效率角度来说,资金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本身并没有错,那么责任应该归于现行监管制度存在的瑕疵和疏漏。有业内人士预测,要真正解决险资“野蛮”举牌的问题,需要实质性功能监管替代过去简单粗暴的牌照式监管,喊了很多年的大金融监管体系估计呼之欲出。

  据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2017年的金融监管会针对金控集团为代表的所谓生态金融模式下重手,金控集团的日子未必好过。

  新华保险董事长万峰在近日举行的财经国际论坛上表示,现在的金融监管水平确实有些滞后,无论将来是采用新模式还是现有模式,最重要的是提高监管水平。万峰提议可以学英联邦的分类监管,这样就不会出现拿到一个牌照什么都能做了,今后的监管改革应该认真研究业务分类监管模式。

结语

  随着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互联网金融行业巨头涌入,小公司的生存环境越发艰难。加之原有商业模式始终无法有效解答风控命题,所以,在规模上行的时候,风险概率很容易提升,从而触发各种风险事件。自去年底开始,从大大集团到e租宝,从借贷宝到“裸条借贷”,接二连三倒下的大平台令人不寒而栗。一系列兑付危机出现,加剧行业恶化,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行业集体性衰退成为最终定局。

  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不合规平台必将面临“生死劫”。是否会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从而形成个别互金大集团鼎足之势?还是会看到行业衰退?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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