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第5只募集失败基金出现 疑似单一投资者占比过大

年内第5只募集失败基金出现 疑似单一投资者占比过大
2017年08月16日 14:10 金融e观察

就在今天,年内第5只公募基金发行失败的产品已出现!今日,九泰锐兴定增发布公告称,“截至2017年8月7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何谓“基金合同不能生效”?通俗来说,就是基金在募集的过程中因为不符合某些条件,最终发行失败,只能把钱再返还给大家。还有这种操作?

要知道,自中国公募基金1998年诞生以来,19年间从未出现过新发基金募集合同未生效的情况。2017年,开创了公募基金史上新发产品发行失败的先河。

嘉合基金打响募集失败第一枪

今年4月29日,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发公告称,由于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暂不生效。该产品也成为公募基金业19年来首例新发基金募集合同未生效的案例。

随后,在接下来的几个月,诺德天利、大摩多元安享18个月、国金鑫金与九泰锐兴定增4只产品也先后发公告称基金合同暂不生效。其中,大摩多元安享18个月与国金鑫金2只产品延长募集期,即使争取了时间也难逃失败命运。更令人不解的是,诺德天利在募集期间投资者踊跃认购,份数总额与认购户数都已达标,甚至都提前结束募集,但最后仍宣布合同无法生效。

为什么会出现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情形呢?

按照相关规定,基金募集必须至少满足以下3点:

1、 募集金额最低为2万元;

2、 募集户数最低达到200户;

3、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能超过50%;若超过50%,必须采取发起式形式运作,且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这里小编要为要大家划重点了!

一般来说,基金公司找一些外部帮忙资金,甚至是员工及其亲朋好友自掏腰包,都很容易实现“2亿元”与“200户”的条件。但是第三点是今年3月17日证监会下发的监管新规。对许多基金公司来说,似乎很难突破。

今年3月17日,证监会下发了《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对公募基金机构投资集中度问题做了严格规定。其中,新规明确指出:

新设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的,应当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并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在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充分披露及标识;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过往老定制产品,单一投资者占比已经达到或超过50%的,不可以继续接受此单一投资者的申购;其他老基金也要努力满足单一持有人不可以超过50%的要求。

何谓“发起式运作”?简单来说,就是基金公司股东、高管或者基金经理等人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所以,第三点条件意味着,在“317”新规之后,基金公司要想再发展委外业务,要么是采取发起式,要么是找到多家机构“拼单”完成。

“317”新规后基金发行严控单一投资者50%持有比例

综上分析,这5只基金募集失败的最可能的原因就是没符合“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能超过50%”,即在一家机构出巨量资金后,没有其他机构继续出资。所以,单一客户出钱太多以致超过占比红线成了募集失败的原因。

除了限定单一机构占比,新规更有一致行动人的限定。

根据3月17日出台的新规,基金产品中单一客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占比需低于50%。对大多数基金公司来说,审核单一客户相对容易,可是对于那些来自不同渠道,但最终有可能形成一致行动的这种关联关系,是无法完全预知的。因此,基金公司在资金到位之后,必须对所有资金来源进行严格的排查,然后才能判断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当然,一致行动人本身的概念就难以界定。

去年,公募规模极速扩容,冲破9万亿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在这个过程中,委外资金充当了头号功臣角色。但在 “317”新规后,委外定制基金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今年5只募集失败的产品就是最好的说明。

一方面,委外资金涌入公募市场是对公募投资能力的认可;但另一方面,机构持有基金份额过度集中,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其风险也需要提前防范。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要对委外定制基金保持警惕,以防机构集中赎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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