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办法终于落地 业内有人喊严有人喊不合理

网贷办法终于落地 业内有人喊严有人喊不合理
2016年08月24日 19:03 金融e观察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文,被热议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落地。

《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同时为了,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整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在监管不断升级的现状下,网络借贷行业不可避免的要经历一场重新洗牌。

管理办法终落地

据了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八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办法》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同时,《办法》对网贷中介机构不得从事的活动进行了具体规定,如:(一)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不得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三)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不得在电子渠道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五)不得发放贷款,另有规定除外;(六)不得拆分融资项目期限(七)不得自行发售理财募集资金,不得代销金融产品;(八)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债权转让;(九)不得与其他机构业务混合、捆绑、代理(十)不得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十一)不得虚假片面宣传误导出借人和借款人(十二)不得为高风险融资项目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十三)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十四)其他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此外,《办法》要求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限额新规致P2P行业大地震?

网络借贷限额的规定一经曝出便引发业界热议。从网络借贷机构业务来看,很多大的网贷机构项目金额巨大,有的高达上千万。而且,对借款余额上限的规定势必涉及到行业信息共享的问题。

“如果没有一个类似于央行的征信系统的借贷信息共享系统,如何能够得知借款人或企业是否超出了借贷的限度?也同样无法知晓借款人或企业是否在多家P2P进行借款。” 融道网·生菜金融副总经理郑海阳近日对媒体表示。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也对此表示,限额的规定后续如何更好实施可能也是个问题,目前各个平台之前的借贷信息不透明也不共享,行业内也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很多借贷信息难以做到确认,行业内需要尽快建立信息披露机制,让更多信息公开透明。

对于网贷中介机构来讲,限额的规定更是触及了其基本借贷业务,大的网贷机构会受到极大的冲击。网贷天眼CEO田维赢对此表示,目前业内八九成平台难以满足《办法》要求;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也直言,网贷管理办法总体偏严。

壹佰金融CEO洪建荣对此表示,“此次《暂行办法》依然是强调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并作出了明确的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这更契合互联网金融建普惠金融的初衷,但这种“一刀切”的限额规定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来说不是很合理,北上广深经济发展迅速,个人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实际的资金利用率于二三线城市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希望能有针对不同地区的改良,灵活对待。”

在监管不断升级的现状下,网络借贷行业不可避免的要经历一场重新洗牌,不过监管部门还是给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如何调整自身业务或将成网贷机构接下来考虑的一点。

P2P转型路在何方?

去年12月28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而今日《办法》中对借款限额的规定,再次彰显监管层对于网络借贷的作用定位,即更好的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发挥网贷机构在普惠金融方面的作用。此外,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对于平台来说可以有效防范风险过度集中。

监管不断升级,P2P网贷机构该如何转型?尤其是一些网贷平台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业务,在新规之下势必会受到冲击,如何转型成为新的难题。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曾表示,习惯做大额融资项目的平台,很难转型去做小微业务,监管强制性的借款额度规定,不仅不会促进这些平台主动向小微业务转型,反而可能促进这些平台通过去P2P化来规避监管规定,因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信贷资产集中度问题。

据了解,被市场讨论较多的网贷平台转型方向有两种:一是网贷平台发挥自身信息技术优势,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领域转型;二是发展多元化业务,向综合财富管理机构的步伐迈进。

“从P2P网贷机构的业务规模和服务人群来看,它在金融领域更多的是起到一个补充的作用,这是它本身在金融领域的定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对新浪财经表示,“未来P2P转型发展,首先是要守住底线,不能捅破天花板,要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业务方向;其次,P2P网贷机构应该找到金融体系的短板,比如和居民有关的金融需求、和小微企业有关的多元化需求;而且P2P网贷机构要避免仅将线下贷款业务搬到线上网站,应该充分利用新技术,实现资源的匹配,降低交易费用、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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