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现金贷新规的官方解读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现金贷新规的官方解读
2017年12月04日 18:40 金融e观察

核心提示

近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对《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进行了官方解读中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正在考虑修订此前运行多年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不同业态的金融市场应该具有相当的公平性,要防止监管套利。

12月2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了官方解读,潘功胜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正在考虑修订此前运行多年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不同业态的金融市场应该具有相当的公平性,网络小贷的业务面向全国,而管理却是地方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监管套利。

一天前,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通知》,明确界定了现金贷的特征,即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行业特点。要求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同时,暴力催收、高利贷、信息乱用等市场乱象都被列入“负面清单”中。

不同业态的金融市场应具有相当的公平性

对于新金融在国内的发展态势,潘功胜首先给予肯定。他认为,现金贷发展速度快,服务长尾人群,在便利性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同时潘功胜对目前三种现金贷的资金来源整治方案进行了说明:

首先,对于小贷公司股东融资对外借款方式,潘功胜指明,“小贷公司应审慎融资,控制杠杆率。”

其次,对于目前一些结合场景的ABS(资产证券化)现金贷业者表外融资方式,他提出,ABS应纳入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对于超比例的部分,应该压缩融资规模。

再次,对于此前争议比较多的现金贷公司与商业银行或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合作的助贷模式是否合理,潘功胜给出答案:“持牌机构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同时,持牌机构也不得向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助贷机构应回归本源,助贷机构不得再向借款人代收助贷息费,不得将助贷变成放贷。”

对于下一步现金贷监管,潘功胜表示,下一步监管部门正在考虑修订2008年出台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则,不同业态的金融市场应该具有相当的公平性。

对于监管现金贷及普惠金融,潘功胜表示,在互金专项整治的方向上,央行与各部门将实施统筹监管,对普惠金融必须要有约束,对于现金贷行业导致的问题,机构纠偏与行为纠偏并重。

私募股权机构进入现金贷领域被关注

现金贷资金口袋“扎紧”,成为外界关注重点。私募股权机构流入现金贷,目前也在监管方视线中。

刚刚结束的“第九届全球PE北京论坛”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表示,已发现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入首次代币发行(ICO)领域,还有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入现金贷领域,监管方将持续关注并监测其动态,及时发现并监测预警行业风险。

“从长远的发展来看,这些(ICO、现金贷领域)都是资本的误导和误投,我们希望在下一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发展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尽可能减少在这些不合乎常理、与金融发展方向不一致的领域和方向的投资。”霍学文认为,股权投资必须把合规与风控作为生命线,坚守私募原则,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现金贷的资金来源非常多元,以趣店为例,其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趣店的交易规模为382亿元;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趣店自有资金、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信托等机构的资金。

“你拿小贷的牌照,是有杠杆率的限制,不能超过资本金的几倍,而且各地规定是不一样的”,《蚂蚁金服》的作者、财经作家由曦如是介绍。据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的麻袋理财研究院统计,各地对于互联网小贷表内融入资金余额基本要求是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5-2倍;最高为湖南省的3倍,最低是上海市的0.5倍;2012年重庆率先放开杠杆率限制,提高到2.3倍。

而对于ABS融资方式,来自行业人士的介绍,由于其底层资产需要交易所尽调,所以耗时最长,但资金成本最低。目前行业内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宜人贷、分期乐等2016年在上交所、深交所发行ABS为代表。

对于助贷模式,某持牌机构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在两个月前,很多银行就开始撤出来了,现在已经很难找到银行的资金,所以(现金贷)平台开始主动找我们。在监管方暂停牌照发放前一周,我们已经不接36%以上的资产了,而且我们内部也规范了利息和手续费,都是利息,没有手续费。”

现金贷监管大事记

4月10日

银监会首次点名“现金贷”。银监会发文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现金贷监管提上议程。

10月18日

趣店在美上市。

10月19日

趣店CEO罗敏发布的公开信引发争议。

11月9日

重庆市金融办下发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自查现金贷业务。宁波鄞州区金融办称关停两家违规经营现金贷机构。多地方金融办(局)组织对现金贷的摸底自查。

11月21日

互金整治办发布文件要求,停止批设网络小贷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11月23日

央行、银监会联合召开了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网络小贷提出监管措施。

11月25日

北京互金协会召开成员会议商讨现金贷监管,让成员单位“报备”是否从事现金贷,并要求从事现金贷的P2P平台12月31日前将利息加费率调整至36%以内。

12月1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12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发声现金贷,十年前小贷管理办法会重修,不同业态金融市场应具有相当的公平性。

行业反应

01

现金贷平台:首逾已快突破50% 担心共债集中爆发

“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贷款能否收回来,或者收回来的比例是多少。现在首逾已经快突破50%了,之前首逾在20%到25%,增加了不少。”一家现金贷平台的创始人林宇称,这个情况不一定每个平台都会遇到,可能有些风控做得比较好。

另外一家平台的创始人也担心群体性坏账或者共债集中爆发,“同行谁也没好果子吃,我觉得应该要给缓冲期会更好”。

某发行了ABS公司旗下的现金贷业务负责人李广(化名)告诉记者,其旗下的现金贷业务产品是依托电商场景和手机APP端的消费信贷类产品,接下来会继续优化产品,在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坚持以场景为依托,发展健康的消费信贷类产品,引导用户管理自己的消费。但他未回应其ABS的发行是否会受影响。

02

金融机构:息费在36%以下 影响不大

某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主管张海(化名)称,其公司是多家现金贷公司的资金来源方,本身也有自营的现金贷业务。

“整体来看,《通知》对银行、消金公司、信托公司开展‘现金贷’业务,基本影响不大。原本这些金融机构的现金贷业务,息费就在36%以下,自己获客、风控、放贷。只是不能再给助贷平台提供资金,获得‘无风险收益’了,也不能碰现金贷资产ABS,这些业务对金融机构本身也是阶段性的赚点快钱的非核心业务,关了就关了。”

对于监管方收紧现金贷行业的机构方资金入口,只剩下P2P等债权转让模式的资金源,该位人士认为风险比较大,“目前,现金贷从P2P平台拿到的资金成本在15%-20%左右,甚至更高。如果现金贷严格执行36%的利率标准,大部分公司很难挣钱。”

03

第三方服务商:现金贷客户占比营收很高 明年会受影响

陈威(化名)是来自上海的某大数据公司战略合作总监,主要向现金贷业者提供大数据获客及精准营销等类服务。其告诉记者:“我们明年也会受影响,而且可能很严重,他们占我们营收百分比很高”。

陈威所在公司此前签的现金贷客户多数已获牌照,来自他的介绍,“如果之前签的现金贷客户是没有牌照的,那现在就比较麻烦”,同时他透露,一些互联网保险类公司或是导流类的货款超市业者,此番受到的影响会比较大,但对于已经上市的这类机构,就“无所谓了,这种机构都上市套现了”。

文章来源:新京报

图片来源: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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