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最高罚款200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刷单最高罚款200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07日 11:20 支付圈

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刷单?违法!

对于网购来说,评价就是口碑,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双11”即将来临,一些爆款商品所谓的“好评如潮”也有不少水分。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商品却以次充优,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一些网络平台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刷单几乎成为一条暴利产业链。

针对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电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杨红灿指出,包括即将到来的“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中存在恶意刷单、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在此之前,工商总局都会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

进一步界定“傍名牌”等行为

如今,一些山寨品牌的商品外包装几乎以假乱真,借的是名牌效应,追求的是搭车冲销量,这种行为增加了消费者的辨识难度,也给正规商家增添了许多烦恼。

对此,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条文上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有关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涵盖范围更广泛。

“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引人误认’作为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作出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行为。杨合庆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关于侵犯商业秘密,如果是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是另外一个企业的员工或前员工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再来使用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据了解,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双十一”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工作,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

督查组将在“双十一”前实地调研指导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聚美优品、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途牛网、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严选、唯品会等平台(网站),了解“双十一”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

综合来源:新华社、亿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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