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出台房产税细则,狼真的要来了么?

这个城市出台房产税细则,狼真的要来了么?
2017年07月31日 22:10 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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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 来源 房地产内参综合自米宅米宅(mizhaimizhai)、蜜财富(WJCF99)、刘晓博(liuxb929)、齐俊杰看财经(qijunjie82 )

无论是房产税,还是租购同权,都是国家调控房价“长效机制”的一个小分支而已。那些还在疯狂炒房的人,其实已经暴露了自己,国家已经知道谁有钱、谁不听话了。房产税祭出的时刻,就是薅羊毛的时刻,从财税上降低买房的投资回报。

近几天,“陕西出台房产税”的消息被刷屏。

7月26日中午,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中不仅提到了土地,还提到了房产税实施细节。随后该文在网上迅速传播……

不少读者若是不细读,只看标题,恐怕大多人都以为房产税政策真的要来了,但狼真的要来了么?我们先来看看细则都说了什么。

1 陕西房产税细则都说了什么?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

(一) 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 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

第四条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九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第十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省政府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这是不是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房产税?其实不然!细则中第一条就已经点名重点,此次陕西房产税的不过是陕西省份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而已。

这个政策我们早在1982年就有了,这完全就是陕西反应慢,换句话说,这东西出台不出台也早就实行了几十年。根本就没什么用,也跟大家毫无关系。所以吃瓜看热闹的都可以散了。

不过好消息是,真正的房产税改革其实已经加快了进程,重庆和上海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

2 房产税试点,才是我们该关注的重点

重庆和上海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

重庆: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

上海:征收对象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这样的房产税,才是我们现阶段一直在谈的房产税,才是我们该关注的重点,这样的房产税试点若是在一线城市普及,或者有强省份多个省会跟进,才是真真正正房产税改革的信号!

3 房产税真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就是解决地方政府收入问题。

现在的地方债风险已经很严重了,有数据显示,2019年将是地方债的偿债最高峰。其实现在之所以有些地方还在大力卖房,也与这一点不无关系。

但是,地方政府要还债,必须取得其他的收入来源,毕竟土地也是有限的,靠卖地来维持运作、靠操控土地价格赚钱,这种靠天吃饭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那么这时候,既然新增土地增量贡献收入行不通了,就可以向既有存量房产下手了,那些有多套房的有钱人,就可以成为征税目标了。

其实今年的众多会议、国家领导人的表态中就已经透露了房产税势在必行的信号。

比如7月24日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的一句表述是:“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而房产税是最重要的长效机制。

4 房产税会影响哪些人?

大家对于房产税的出台也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可以提高投机客炒房成本,忧的是担心政策会给自己带来负担。

房产税出台的目的,除了规范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体系外,另外明确有抑制房产投机、稳定房价的功能,所以税率并不会很高,大概每年千分之5到千分之10。一套百万的房子一年交5000到1万,还很可能给你免征面积,所以对于大多数自住家庭来说,顶多就跟物业费差不多。

但如果你的房子多,那么很可能会有阶梯式的惩罚税率,这个最高可能会加到3%,北京你要有5套房,这下半辈子可能会很悲惨,一个月大几万的房产税会拖垮你的收入。

在大城市,至少房子还有升值的空间,可是三四线城市囤房的人可就悲催了,卖又卖不掉,租也收不上价,还得承担维护成本,到时还要面对亚历山大的房产税。

5 房产税3大难题

《房地产税法》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难题可以大致分为三点:

第一,城镇建设用地的产权是国有的,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缴纳了40年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费,以及其他大量税费。中国附加在房产上的税费已经非常高,再征收房地产税,不仅存在法理上的矛盾(购房者不具有土地产权,交了地租,为何还要缴纳有关土地的税费),还存在重复收税的嫌疑。

第二,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小产权房、违法建筑、军产房、集资房交不交?如果交,是不是意味着它们合法化了?如果不交,意味着购买商品房的人多次重复缴纳了重税,而买非法建筑、小产权房等房产的人,始终豁免纳税。

第三,对于人口严重流失地区而言,开征房地产税,将加剧楼市的崩溃,最终加剧经济的崩溃。

6 什么才是真正的长效机制?

无论是房产税,还是租购同权,都是国家调控房价“长效机制”的一个小分支而已。

国家的真正思路,是先通过“限贷限购限售”等五限手段冻结楼市,建一道围墙。

让想来的人进不来,想出的人出不去,既能打击炒作热情,也能防止有人恐慌抛售,避免“系统性金融危险”的发生。

然后是强力推行“租购同权”,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加大供给力度,打消房东空置房屋、待价而沽的念头,让他们不得不出租。

因为房子已经有价无市了,你想出也出不去,就算能卖出去,也要缴纳巨额的税费,让卖房已经很不划算。这时候,再来一招关门打狗,祭出房产税这个重器。

那些还在疯狂炒房的人,其实已经暴露了自己,国家已经知道谁有钱、谁不听话了。房产税祭出的时刻,就是薅羊毛的时刻,从财税上降低买房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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