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信披指引来了! 投资人应重点关注这几个问题

P2P网贷信披指引来了! 投资人应重点关注这几个问题
2017年08月29日 22:15 财富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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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师圈

ilicaishi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一下简称信披指引)。正直824监管发布一周年,此次发布的《信披指引》又有哪些内容值得平台和投资人关注呢?  

一、面向公众披露,多渠道信披      

《信披指引》中,要求网贷平台信息披露面向社会大众群体。社会大众群体包含:投资人、借款人、监管方,还包含了媒体和未参与投资的群体等。也就是说,信息披露的群体有不特定性,面向所有的社会大众(不管投资不投资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网贷行业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让网贷行业呈现“阳关化”、透明化的运行。  

而且还需要网贷平台进行多渠道披露信息。是因为网贷平台投资起点低、门槛低。大多数投资人通过微信、微博或者手机APP就可以进行网贷投资,透过这些渠道来投资的,也能通过这些渠道看到网贷的信息披露。  

二、不同信息披露划分不同时间        

根据《信披指引》的规定,网贷平台要在不同的时间披露相应的信息。  

1、每年1月10日以前披露  

(1)网贷平台的备案信息  

(2)网贷平台的组织信息  

2、每年4月3日前披露  

网贷平台审核信息  

《信披指引》中还要求,上述的三大项信息如果有任意一项发生了变更,要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  

大叔认为,按照不同时间点披露不同的信息对于网贷平台来说,信息披露不在是一个“形象工程”,而是要按照要求,按照时间进行有序的披露。  

对于投资人来说,要记清楚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时间,什么时间披露什么信息。比如每年的4月30日前,网贷平台要披露自己的审核信息,审核信息中包括网贷平台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比较关注的投资人,就需要在这个时间段注意了。这样有时间节点划分的信息披露,也是让投资人对网贷平台起到监督作用。  

三、标的信息详尽披露 

《信披指引》第九条中表达的内容是网贷平台及时的向投资人披露借款人的信息。说白了就是网贷平台的投资标的信息。大叔看完了发现最为重要的三个点。  

首先,借款人要深挖。  

《信披指引》中提到,对于借款人在借款前6个月的征信报告中披露逾期情况,并且披露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这两项披露中,第一个是从借款人“上征信”部分来看看借款人信用情况。第二个从网贷平台业内看借款人的“同业”借款情况。这两点的披露更容易让投资人了解借款人。目前,很多平台不对外披露借款人征信,但是却说借款人风险可控。那么借款人信用到底是什么情况,投资人不得而知。况且,借款人是否在网贷平台同业借款过多,是否存在“一款多借”现象,借款人是否突破了8.24监管政策中的“限额”?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是也是对网贷平台“限额政策”的监督与延续。  

其次,项目信披=风控信披。  

在项目信息和项目风险评估中,网贷平台要披露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的还款来源和还款保障措施。还要求网贷平台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估结果。  

目前,很多平台的标的或者理财产品,在披露中都是:风险可控、有稳定还款来源等比较制式的术语。那么,风险如何可控?还款来源是什么?投资人也不得而知。  

从这一点上讲,既然是风险可控,那么就要说明为什么风险可控?借款人有哪些可能出现的风险,用什么样的手段去减少风险的爆发。这是未来网贷平台整个项目信息披露的关键所在。  

投资人可以通过,前面我们刚才提到了披露征信和同业借款情况,交叉检验网贷平台是否把项目信披做到位。比如:前面披露借款人有多次严重逾期,后面的风控结论说风险可控。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投资人会想,你这是标的造假呢?还是风控做的不到位啊?  

所以,项目信披=风控信披。  

最后,未到期项目也要“将信披到底”。  

对于已经撮合但未到期的项目,信披还要继续进行。《信披指引》中要求将未到期的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逾期情况、涉诉情况等进行披露。肥皂大叔觉得,此条是整个《信披指引》的最大亮点。  

撮合未到期项目说白了就是待还款项目。目前,平台基本上都不对待还款项目进行信息更新。已经满标的待还款项目,平台就隐藏起信息,投资人根本看不见,也点不进去。这些待还款项目只是对外展示正在还款中,或者展示已经还款了多少期,还有多少期没还款。至于借款人经营状况出现什么变化、是否存在逾期了等情况投资人是一概不知。这就导致了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有些平台表面上是一片祥和,实际是借款人产生了大量的逾期,入不敷出。  

现在《信披指引》规定了,只要是借款人没还完,你就得对借款人进行披露。对于投资人来说,平台一旦持续披露借款人情况,是一种风控前置的做法,投资人可以在借款人用款过程中,“监控”借款人的行为,做到未雨绸缪。这样投资人更早的知道借款人的情况,别等到借款人最后还不上了才知道。  

对于平台来讲,对于借款人的“跟踪”披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披露就可以了,需要平台做大量的工作。未来,平台应该建立贷后管理机制。要对已经撮合成功,正在还款的借款人进行贷后管理和贷后回访制度。这样对借款人的“跟踪披露”起到决定性作用,也能防患于未然,提早发现借款人的风险,为后续的催收或贷后保全做好准备。  

总结一下,对于借款人的披露可以说是“严格、细致”的披露。《信披指引》对借款人贷前(征信)贷中(风控措施)贷后(借款人情况变化)做出了详尽的要求。可以说,未来网贷平台上的借款人、借款标的也处在一个“全程监督”的运行中。  

四、二点不足之处         

虽然此次《信披指引》相对来说比较通透、比较细致。但是,大叔觉得还有二点不太完美,我们简要说一说。  

1、投资协议是否提前披露?  

投资人进行投资说到底是签订投资协议的过程。投资完毕,资金划转,标志着投资合同签署成功,开始生效。借款人根据投资协议(三方协议)对投资人进行履约还款。这个过程是投资人、平台、借款人三者达成一致,平台撮合的借款的过程。  

目前,很多平台的投资协议只有投资后才能看到。平台有的是在投资人投资开始计息后才能生成相应的投资协议。有的平台表面根本没有相应的投资协议或者投资协议模板。这让投资人很难分辨协议内容,也不清楚协议内的条款是什么?  

大叔觉得,投资协议应该放在显著位置,先让投资人看到。因为投资人看完项目标的内容,看完投资协议,才能去投资。投资协议等于投资合同。在合同的签署中,要约起到决定性作用。要约是投资人看到合同,认定投资合同,接受合同的过程。现在,投资人连合同都没看,怎么签署投资协议?连基本的投资协议条款都不知道,怎么进行投资?  

所以,大叔的意见:投资协议要披露在项目信息或者标的显著的位置。让投资人看清合同,看清项目接受要约,接受风险后,再进行投资。  

2、惩戒措施要施行  

虽然在《信披指引》的最后,已经有相应的惩戒措施。但是,大叔觉得这个惩戒措施有点不落地。  

如果网贷平台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或者在规定的时间点内未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或者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虚假造假的成分,欺骗投资人。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大叔觉得,关于信披的惩戒措施,网贷平台可以学习一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信息披露两次以上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不允许备案发行新私募产品。说白了就是你不按要求信披,我不让你发产品。  

所以,惩戒措施要落地。从源头上杜绝网贷平台信披的造假、虚假,不按要求,不在规定时间内信息披露的情况。这样做将整个《信披指引》落到落到实处,也是保护投资人。  

最后,总结一下。此次银监会发布的《信披指引》将网贷平台引入了阳光化。看完全篇,大叔觉得,网贷平台在未来将更加的透明,投资人也对网贷平台将有更深入的了解和监督。看利率投资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从项目标的中看风险,将成为投资人投资的重要参考。平台也要不断的完善自己的机制,不管是贷后管理还是内部控制,还有信息披露制度,这些都将决定这平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靠性,也决定这自己未来在网贷行业的口碑。

来源:网贷之家

作者: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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