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00元竟然损失1套房,套路贷比裸贷更坑?

借3000元竟然损失1套房,套路贷比裸贷更坑?
2017年08月29日 17:31 江瀚视野

本来以为校园贷的坑已经过去,广大青少年学子应该已经足够吸取教训了,然而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最近套路贷的消息又开始在网上流传开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套路贷到底是什么套路?

一、套路贷事件的前因后果

未成年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而被告人傅某、郝某等人诱骗其借款4万元。之后,被告人瞿某“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给瞿某,余下3.5万元交给傅某等作为中介费,自己实际只拿到5000元。

7个月后,瞿某等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索要欠款,转而以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并带杭某至本市某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的价格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期间,瞿某还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瞿某在杭某收到马某的房款后,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给他,由此让杭还清欠款。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让人有些防不胜防。

二、套路贷套路在何方?

回顾事情的整个过程,套路贷有着非常显著的特征,这些特征需要我们一点点解密:

一是通过民间借贷吸引被害人。现在未成年人由于没有明确的征信系统在正规金融机构中难以借款,所以反而会轻信于这些所谓的民间金融机构。这些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名义的机构,就通过与未成年人签订借款合同,用各式各样的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不懂金融的借款人,签订一系列的阴阳合同,乃至于多份合同。

二是刻意伪造银行流水。通过现金取款的方式,让银行账户上流水显示为未成年人已经取得了所有的款项。

三是找理由让未成年人违约。通过各种捏造理由让未成年人违约,从而逼迫未成年人必须立即还款。

四是不断实现利滚利。在未成年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虚构其他的机构或者串通其他的机构进行所谓平账交易,实际上欺骗未成年人签订更多的借款合同。

五是暴力索债,甚至提请诉讼达到自己侵占财产的目的。

这些套路的组合玩法,让不懂金融的未成年人防不胜防。

需要好好考虑的是:

一是要加强未成年人的财商教育。大多数未成年人都不懂金融,甚至连基本的贷款合同,贷款协议都看不懂,基本上就是处于任人摆布的状态,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加强未成年人的财商教育,让未成年人自己拥有足够的风险意识,认识到哪些是欺诈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合理消费,并且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服务。

二是实现金融的疏导结合。大禹治水,堵不如疏,既然未成年人有着自身的金融需求,一味的抑制,反而会引发更多地套路贷、校园贷事件的发生,不如采用疏导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去使用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而不是求助于这些非正规的诈骗公司。

三是加强家庭与未成年人的沟通。很多时候这些悲剧的发生往往是家庭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不足所产生的,所以加强家庭教育就显得非常重要。

作者:江瀚,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财经专栏作家,财经评论员。

作者微信公众号:江瀚视野观察(jianghan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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