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亮剑违法违规行为 多类型案件首次被查处

证监会亮剑违法违规行为 多类型案件首次被查处
2017年01月07日 07:15 证券日报

主持人苏诗钰:回顾过去的一年,中国证监会“强监管”的决心贯穿始终,去年全年证监会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此前一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此前一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此前一年增长81%。展望新的一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去年全年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过去的2016年,中国证监会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的总体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强化监管执法,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执法环境的挑战,中国证监会全系统上下联动同心协力,持续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我们看到,一系列的案件被陆续查处。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此前一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此前一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此前一年增长81%。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证监会通报的案件中,有的类型为首次出现。

首起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案中,不法投资者唐某博等人绕道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借道沪股通交易机制反向操纵A股,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在该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832万元罚款。同时,欣泰电气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首家因为欺诈发行而遭强制退市的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根据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对日常监管部门、自律监管部门常规审核、监管检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初步核查分析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对1家IPO申报企业和5家上市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这是中国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以来,进入正式立案程序的首批案件。

此外,去年中国证监会还查处了一些场外配资违法案件。恒生网络、同花顺公司、铭创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分别被处以约43946万元、870万元、3797万元罚没款处罚;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黄辰爽、杭州米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分别被处以约656万元、60万元、4849万元、1185万元、86万元、6197万元罚没款处罚。

证监会拟对ST慧球再次启动立案稽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1月5日,上交所通报了对ST慧球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情况。1月6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他介绍,1月5日晚间,上交所向市场通报了对ST慧球相关公告的信息披露监管情况,1月6日,对公司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同时,上交所于1月6日晨间获悉,证监会拟对公司再次启动立案稽查。同时,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已就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3日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出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相关董事限期改正。

上述人士介绍,ST慧球此次提交的股东大会议案,总数多达1001项。多数议案内容极不严肃、视同儿戏,与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毫无关联。在上交所明确监管要求后,未披露的公告仍在网络媒体上全文泄露。公司此种行为,无视信息披露基本义务和基本规范,公然挑衅信息披露规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丧失了上市公司守法合规、诚实信用的行为底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主要问题包括五个方面。”该人士介绍,一是多数议案不属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二是很多议案逻辑混乱、前后矛盾,部分议案内容重复;三是随意更改股东提案;四是部分议案强加股东义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是议案披露不完整。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ST慧球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处理)以来,上交所持续督促公司相关责任人切实整改,尽早恢复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但从公司本次严重违规情形看,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少数人操纵董事会肆意违规,相关董事违背了最基本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突破了守法底线,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

丹化科技重要股东违规减持亏损仍被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月6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其中,在1宗短线交易案中,持有丹化科技股权超5%的股东违规卖出逾3000万股,并且亏损415万元,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荣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某是银鸽投资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天琦与王某多次联络,赵天琦与其配偶王智焕控制使用“王智焕”账户买入“银鸽投资”43.45万股,共计获利约44万元。河南证监局决定没收赵天琦、王智焕违法所得约44万元,并处以约44万元罚款。

在1宗短线交易案中,2015年4月27日至7月6日,董荣亭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此期间,董荣亭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丹化科技A股约4187.45万股,累计卖出约3086.18万股,交易亏损约415万元。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荣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成迪龙在2012年7月19日至2015年4月17日期间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此期间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围海股份”,将持有的“围海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共计获利约108万元;成迪龙负责围海股份资本运作等事项,是围海股份拟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围海股份”67.36万股,没有违法所得。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成迪龙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成迪龙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二是马彦文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2日内将“利德曼”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利德曼董事长沈某仟、董事会秘书牛某辉是利德曼拟收购资产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彦文与沈某仟、牛某辉多次联络接触,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利德曼”756937股,共计获利约428万元。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马彦文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对马彦文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28万元,并处以约1284万元罚款。

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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