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6.30"!"老鼠仓"没戏唱了!

大限"6.30"!"老鼠仓"没戏唱了!
2017年02月11日 07:15 证券日报

证监会高扬稽查执法利器

去年新增"老鼠仓"立案28起同比增长8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2017年证监会将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月10日,证监会通报了2016年度稽查执法情况,2016年证监会系统受理的有效线索603件中,启动调查率达到91%,较去年同期增长1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线索发现及处理工作质量效率实现双提升。另外,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打击力度的持续提升,新增“老鼠仓”立案案件28起,同比增长87%。当前,证监会稽查执法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利器,发挥着依法从严监管的基础作用,是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坚强保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2017年,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敢于亮剑,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案件总量高位运行

2016年,证监会牢固树立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执法原则,通过常规办案与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不断强化行政刑事执法衔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引发市场风险、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强保障。

2016年,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603件,启动调查551件;新增立案案件302件,比前三年平均数量增长23%;新增涉外案件178件,同比增长24%;办结立案案件233件,累计对393名涉案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20.64亿元;5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中45起立案侦查,移送成案率创历史新高,综合执法成效进一步显现。

作为传统类型案件的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立案案件共计182件,占案件总量的63%,上述类型案件分别占比为24%、21%、15%,居于案发数量前三位。其中,信息披露违法涉及的中介机构新增立案案件25件,同比增长67%,体现了对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各环节实行全面追责的执法成效。操纵市场案件中,出现了信息操纵、跨市场操纵、国债期货合约操纵、跨境操纵等多起首例案件,呈现了传统案件加速演变、更趋复杂的特点。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打击力度的持续提升,新增“老鼠仓”立案案件28起,同比增长87%。查办14起新三板领域违法案件,占新增立案案件总量的5%,涵盖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操纵股价等多种违法行为;查办13家私募机构的违法行为,实现“以点带面”打击效果。此外,继续保持对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发布误导性研究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打击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邓舸介绍,2016年,案件查处工作向并购重组、新三板、基金、债券、期货等多领域和交易、托管、审计、评估等多环节大幅延伸。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仍然是内幕交易的主要群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公职人员以及银行、保险、信托从业人员也有涉案。市场操纵主体涉及个人大户、新三板挂牌公司、券商、信托、私募基金等主体,机构违法主体占比明显上升。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主体从公募基金向私募基金、证券、保险多个行业蔓延,从投资环节向研究、交易、托管多个环节延伸。知名财经媒体机构及工作人员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依法查处。各领域、各环节的涉案主体类型和数量的持续增加,稽查执法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提升,体现了稽查执法全面净化市场环境、有力督促市场主体合规守法的决心和魄力。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2016年证监会出台改进和加强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处理工作的专门政策文件,着重优化线索发现和分析处理机制,以大数据筛查为突破,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构建完善以交易所一线监控、举报系统、舆情监测系统为基础,以派出机构、日常监管部门、其他监管机构报送线索为补充的“六位一体”线索渠道架构,开发内幕交易等辅助分析模型,实现对重大、热点问题的综合深层次分析研判,线索分析处理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6年,证监会系统受理的有效线索603件中,启动调查率达到91%,较去年同期增长1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线索发现及处理工作质量效率实现双提升。

扎实推进专项执法行动

2016年证监会继续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批次部署、类案推进,严厉打击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操纵市场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共计涉及30起案件。证监会跨地区调配执法力量,创新案件调查组织管理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案件查办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欣泰电气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违法案件已做出行政处罚,另有8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审理程序,15起案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6起案件处于立案调查阶段。针对已查实的部分涉案公司财务造假、不实披露、未及时披露行为,证监会将继续对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开展全面核查,发现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查处。

2016年,证监会不断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国税总局、审计署等单位的协作,优化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全方位合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重点打击、优势互补、紧密联动的执法新格局。针对2016年移送公安机关的“老鼠仓”案件占比较高的状况,证监会与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老鼠仓”专项执法行动,有力遏制“老鼠仓”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不断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的协作,联合香港证监会,成功查办唐某博跨境操纵市场案,并以此为契机,稳步推进跨境执法协作机制,为两地市场互联互通保驾护航。

邓舸强调,2017年,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要求,牢牢把握稽查执法的政治属性,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敢于亮剑,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证监会顺势而为增加市场供给

去年IPO与再融资合计筹资达1.33万亿元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当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是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一步,证监会将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创新企业、国家政策扶持企业发行上市,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流向实体经济,构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

邓舸强调,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根基,是立国之本,资本市场必须从实体经济的内在需求出发,发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要素有序流动的积极作用。

2016年,证监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功能。一方面,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大整顿资本市场秩序力度,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改善资本市场生态,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抓住市场时机,推动新股发行常态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禁止募集资金用于类金融业务,限制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上市公司忽悠式融资、跟风式融资严格监管。

据邓舸介绍,2016年,证监会主要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及时调整,让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回归正常状态,积极增加市场供给。2016年,全年IPO、再融资(现金部分)合计融资1.33万亿元,同比增长59%,IPO家数和融资额创近五年来新高,再融资规模创历史新高。

二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助力西藏、新疆发展,推进精准扶贫。对西藏、新疆和贫困地区企业实施“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对西部地区企业优先审核。2016年西藏共有3家企业完成IPO,融资10.39亿元;新疆共有6家企业完成IPO,融资24.08亿元;受理7家贫困地区首发企业,其中安徽集友从受理到核准共用时不到200天。贫困地区企业均纳入现场检查范围,确保条件标准不降低、程序环节不减少、企业质量不下降。西部各省区当年均有企业实现首发上市。

三是通过审核工作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的决策部署,严格限制钢铁、煤炭企业IPO和再融资,防止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产能。

四是积极推进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能力。2016年共核准上海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贵阳银行等4家城商行,以及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吴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等5家农商行发行上市,融资295亿元。

五是推动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全年共核准162家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其中多数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证监会回应“IPO移民”:

不支持企业单纯为上市买通道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月10日,就部分公司为了IPO迁址贫困县现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应,不支持企业单纯为上市买通道、利用政策“钻空子”套利等形式主义行为。另外,待条件相对成熟时再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考虑推出相关细则。

邓舸表示,国家已明确了全社会的脱贫攻坚战略,资本市场的脱贫攻坚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证监会在2016年9月9日公布实施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证监会在执行上述政策时,主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依法合规的原则。对于贫困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在审核进度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的同时,坚持发行条件不降低、审核标准不降低、审核环节不减少、审核程序不压缩。为了保证贫困地区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还会安排对相关中介机构承做贫困地区企业首发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精准扶贫的原则。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大力支持企业真扶贫、扶真贫,鼓励拟上市公司根据国家扶贫政策,把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相结合,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不支持单纯为上市买通道、利用政策“钻空子”套利等形式主义行为。

邓舸表示,IPO扶贫涉及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等多个方面,为了有利于扶贫政策的顺利推进,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积累经验,待条件相对成熟时再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考虑推出相关细则。企业只要本着真诚的扶贫意愿,将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相结合,切实在当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当地财政收入,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长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不会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证监会: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大限为“6.30”

本报讯 2月10日,就涉嫌非法公开发行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清理整顿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

在此之前,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规范,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要求其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邓舸表示,目前各地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和指导省级政府将“回头看”工作各项整治措施和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证监会发布新规

规范期货公司柜台系统接口

本报讯 2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于近日发布并实施了《期货公司柜台系统数据接口规范》金融行业标准。

目前,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柜台系统内部逐渐由原先的紧耦合架构向各业务模块相互独立的松耦合模式过渡,并已分别形成多种私有数据接口。由此引发以下问题:一是目前各期货公司使用多套柜台系统,且各系统使用私有接口协议,缺乏完整的柜台系统解决方案,导致系统间业务数据交互困难。二是内部业务模块数据接口开放程度有限,导致日常业务参数无法实现柜台系统间同步,造成期货公司沉重的参数管理负担。三是由于柜台系统无标准数据接口,导致行业技术资源无法有效协作,市场技术就绪周期长,严重制约了行业业务的快速创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期货公司柜台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制定,旨在厘清和规范柜台系统内部交易、清算、风控、账户和资金管理等主要模块间的数据交互接口,提升行业效率、降低行业成本,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防“保本基金”名称误导投资者

证监会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举为避免投资者形成对此类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为避免投资者形成对此类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此次修订中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相应地,《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名称调整为《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保本基金发展,2010年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担保机构资质和担保方式等问题。目前,存续的保本基金共有151只,资产净值约3200亿元。总体来看,保本基金运作较为平稳,未出现到期不能保本的情况,在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邓舸指出,在保本基金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注意到保本基金存在有关问题,潜在一定风险。一是保本基金保障机制存在一定问题。目前已发行的保本基金均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保障机制,担保机构有权无条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基金管理人实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一旦保本基金到期不能实现保本,基金管理人应偿付最终的投资损失,行业风险不容忽视。二是保本基金保本投资策略可能失效的问题。部分保本基金为提高收益率,投资运作不够稳健,存在将低等级信用债纳入稳健资产投资范围、剩余期限错配、风险资产放大倍数过高等情况,使得基金净值波动加剧。三是保本基金快速膨胀可能带来的风险。随着保本基金数量、规模不断快速增大,尤其是部分基金管理人大量集中发行保本基金,若出现到期亏损且无法赔付的情况,容易损害持有人利益。

针对保本基金存在的问题,证监会对《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8月8日至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部分意见提出,保本基金虽通过一定的保本投资策略运作,并引入相关保本保障机制达到“保本”目标,保本基金名称在字面含义上一定程度阐释了此类产品的机理,但保本投资策略及保障机制的安排并不能确保对投资本金的绝对保障,在极端市场情形下,投资者仍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的情况,为充分揭示此类产品不能绝对保本的风险,建议对“保本基金”的名称进行调整。

《意见》的内容作了以下修订: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完善对避险策略基金的风控要求;限定避险策略基金规模上限,防范相关风险;完善基金管理人风控管理要求。此外,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意见》明确对避险策略基金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存续的保本基金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无须变更基金名称,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规定的资产、不得增加稳健资产投资组合剩余期限、不得增加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应当符合《关于避险策略基金指导意见》的规定,调整产品保障机制,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不符合的应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算。

邓舸表示,此次《意见》的发布,有利于引导相关基金产品回归公募基金行业资产管理的本质,防范保本基金的投资运作风险以及行业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密切跟踪有关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引导行业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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