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正本清源!慧球科技奇葩议案闹剧收场

监管正本清源!慧球科技奇葩议案闹剧收场
2017年05月13日 07:15 证券日报

证监会:首批专项执法案件进入处罚告知程序

目前,1起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公安机关,2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本报记者 左永刚

 5月12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日前对山东墨龙案和雅百特案相关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这是证监会今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案件中首批进入处罚告知程序的案件。

 自今年3月24日部署开展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9起案件查处工作以来,证监会稽查部门集中调配组织力量,对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目前,1起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公安机关,2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其他案件已经完成现场调查,将陆续移送审理,相关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第一批案件涉案主体违法手段多样、违法类型交织,有的为了实现重组上市时的业绩承诺,虚构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进行财务造假;有的为了避免多年连续亏损触发退市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将亏损虚构为盈利;有的为了完成所谓的“业绩承诺”,避免触发股份注销条件,人为调节利润;有的在工程项目没有具体实施的情况下,声称重大工程已经完工。调查还发现,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下属财务舞弊,在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违规减持;有的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控制上市公司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张晓军表示,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违规披露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也严重抹黑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对此,证监会始终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调查工作中,稽查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决依法、全面、从严查处财务舞弊、虚假陈述及其伴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信心、化解潜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一是与其他监管条线加强沟通,密切协同,严防涉案企业“带病融资”,努力减少违法行为对市场秩序的外溢影响。二是进一步密切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对财务舞弊涉及的资金动向进行全面调查,夯实认定违法的证据。三是坚决追究违法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其证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四是及时发布执法信息,警示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参与市场活动,形成有效执法威慑。

 张晓军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对涉嫌违法的责任主体严肃依法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触发退市条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中介机构涉案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并彻查严处。相关个案的查处结果,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001项议案”闹剧收场

证监会处罚慧球科技240万元

本报记者 左永刚

 5月12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日前,经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对慧球科技发布“1001项议案”等7宗慧球科技、匹凸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共计对慧球科技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匹凸匹处以180万元罚款。鲜言、顾国平等15名当事人受到处罚,其中对鲜言共计处以420万元罚款,对顾国平共计处以180万元罚款。顾国平等6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4人为终身市场禁入。鲜言此前因操纵“匹凸匹”股价案,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及时查明了违法事实。2017年1月份,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慧球科技董事会提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慧球科技还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一是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及多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二是2016年4月26日,顾国平与鲜言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三是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早在2015年下半年,证监会即关注到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涉嫌诸多违法行为,并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后续,就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中存在的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本着深挖严究、一查到底、绝不放过的原则继续抓紧查办。

 在鲜言实际控制期间,匹凸匹信息披露多次违反法律规定。一是2014年12月份,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匹凸匹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匹凸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二是2015年4月份,匹凸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三是2015年5月份,匹凸匹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获得互联网域名授权等公告就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未来发展前景作出了误导性陈述。

 张晓军强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披露内容、披露渠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践踏法律红线,无视法律规定,将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事项作为公司公告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务必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张晓军强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是投资者判断公司资本结构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详尽地披露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任何碰触监管红线、挑战法律底线、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以身试法者,证监会都将坚决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零容忍”坚决打击,让违法者在资本市场无藏身之处,还资本市场一片蓝天。

雅百特山东墨龙涉嫌违法违规

证监会拟重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5月12日,《证券日报》获悉,证监会日前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等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2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中介机构负有责任的,一经查实,决不姑息。

 据张晓军介绍,经查,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份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同时拟对雅百特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年到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山东墨龙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山东墨龙2016年第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总经理张云三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减持“山东墨龙”,减持金额分别为27750万元和8227.5万元,避损金额分别为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张恩荣、张云三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上述二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此外,张恩荣、张云三父子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对张恩荣处以30万元罚款。

上交所本周对14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本报讯 根据上交所5月12日发布的消息,本周,上交所共对14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146只次、证券账户549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104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17次,共对14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29份,其中监管问询函25份,监管工作函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9份。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明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6单。

(朱宝琛)

深交所严格信披监管

5交易日对8公司发监管函

本报记者 姜楠

 日前,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五一”节前将原来每周一在官微上发布的市场监管动态调整到了周五,与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时间同步。这一小小的改革举措便利了监管信息的集中传递和理解、消化,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统计显示,在过去的5月5日至5月11日期间,深交所共对11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8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2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1宗涉及资金占用违规。

 8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中,一是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未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相关收入和成本核算错误,导致2016年度年报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2015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的59%,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2015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55%,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201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相关财务数据。六是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多处财务数据填报错误,且未按规定与年报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七是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变更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八是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转让、日常经营等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事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中,一是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文健于2016年12月29日卖出公司股票30万股,于2017年5月4日和2017年5月5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万股,构成短线交易。二是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军在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7万股,构成敏感期交易。

 1宗涉及资金占用违规中,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荣科恒阳与公司因转让资产事项在报告期内发生非经营性往来1,500.40万元,2016年末公司对荣科恒阳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614.98万元,同时公司未能在转让资产事项公告中披露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事项。

 此外,深交所共发出重组问询函4份、年报问询函61份、关注函8份、其他函件76份;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深交所共对70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50只、证券账户68个、证券公司40家;对1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涉及证券18只;调阅证券账户资料110份,电话警示72次,出具异常交易警示函4份,对12个账户实施盘中暂停当日交易措施,对1个账户实施盘后限制交易措施,向证监会上报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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