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探讨穿透式监管 多起违规案被罚

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探讨穿透式监管 多起违规案被罚
2017年12月16日 07:45 证券日报

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探讨穿透式监管

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在内地举行第五次两地执法合作工作会议,通报深港通开通一年来两地执法工作情况,并就双方重点推动的执法协作事项进行了研究。会议还对持续推进两地执法人员交流、联合培训等常态化工作安排进行了研究。

具体研究的执法协作事项包括,一是全面总结市场监察信息互换、案件跨境协查机制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探讨互联互通机制下投资者身份识别、穿透式监管、涉及两地上市公司的案件协查等问题;三是交流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线索的工作经验。

为进一步提升两地执法协作水平,同期举办了2017年典型案例研讨培训班。来自中国证监会的70余名调查骨干和香港证监会的30多名资深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执法人员围绕近期查办的违规披露、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典型案件,共享了执法难点及应对机制、策略和经验。培训班还邀请美国证监会执法专家介绍了美国市场的最新执法情况。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2017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依法开展各类跨境执法协作事项139件,在香港证监会等境外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下,高效查办“雅百特”财务造假等重大跨境违法案件,对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德鹏表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地监管机构在跨境执法合作中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下一步,两地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监管协作机制,积极拓展协作广度与深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两地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深交所:对财务造假和违反承诺减持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本报记者 姜楠

12月8日-14日期间,深交所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2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12月11日-15日,深交所共对32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对2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7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同时,针对一家会员因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问题,导致部分投资者违规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对其采取了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在本周发布的2宗给予纪律处分的违规行为中:

一是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2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显示,公司拟以除2.29亿元货币资金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郭丛军、杜晓芳、张勇等12人合计持有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100%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差额部分,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调查,九好集团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构银行存款等财务造假行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了重组对象九好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利润表主要数据、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相关数据与中国证监会调查查实的数据不符,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据此,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涉事高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是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生物”)股东、时任监事吕磊在迈克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份额进行了承诺。但在2017年1月23日至2月8日期间,吕磊进行了四笔减持,合计减持300万股,减持金额63,965,000元,违反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据此对吕磊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前述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ST金宇未及时披露股东南充市财政局将持有的公司7,513,4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8%)无偿划转给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事项。二是中国武夷2016年4月至10月期间出售其持有的惠泉啤酒股票实现投资收益1.29亿元未履行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三是东凌国际分红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等披露不完整,以及存在委托理财事项审议程序不规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公司董监高薪酬审议不规范、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规范运作问题。四是天龙光电2014年至2016年将代收代付的水电费确认为收入及成本,以及将应属于2016年的运输费用计入2017年,导致虚增收入和成本及利润。五是恒康医疗未及时披露研发进展的情况。六是壹桥股份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未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七是美欣达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未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

前文所及2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苏州固锝总经理杨小平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9.87万股,涉及金额91.81万元,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二是高乐股份第三大股东杨广城未履行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5,000万元的计划。

证监会查处雅百特跨境财务造假案将追究刑责

本报记者 左永刚

12月1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经证监会查明,雅百特于2015年至2016年9月份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上述虚假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公布,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常德鹏表示,雅百特案反映出上市公司实施跨境财务造假的新动向,该案的成功查处表明,在跨境执法协作框架下,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网,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证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将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对财务欺诈、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从严执法,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查处5宗案件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股被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证券日报》记者12月15日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水渔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金额少计约8400多万元,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中水渔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其处以45万元罚款;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

1宗超比例持股及未及时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相关投资者在上述违法行为中涉及西藏发展。西藏证监局决定对该投资者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信息及在限制期违法增持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对其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信息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期内交易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在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时任新峰管业副总经理施建洪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陈某娟”账户买入“龙泉股份”78100股,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高度吻合,构成内幕交易,没有违法所得。施建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责令施建洪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是莫家元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合力)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莫家元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安徽合力”19700股,没有违法所得。莫家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责令莫家元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在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钟湉于2014年3月份至调查期间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2015年3月26日取得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证书。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借用“薛某琼”“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钟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责令钟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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