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加价销售机票被认定欺诈 用假证据应对调查

去哪儿网加价销售机票被认定欺诈 用假证据应对调查
2017年12月30日 12:10 直面传媒

12月28日,发改委通报并认定北京嘉信浩远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直面》(微信ID:zmtg1108)注意到,北京嘉信浩远与“去哪儿网”均属于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北京嘉信浩远法人代表正是“去哪儿网”现任董事长谌振宇,其刚从CEO位置升任至此。

此外,北京嘉信浩远的主要负责人为刘连春,但他另一个身份则是“去哪儿网”机票业务的CEO。

《直面》(微信ID:zmtg1108)调查还发现:北京嘉信浩远对外投资的19家公司中,几乎全部为“去哪儿网”在各地的分公司。

销售机票加价被举报 认定违法被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10月16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嘉信浩远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

经查,北京嘉信浩远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7年6月15日,通过“去哪儿网”航空机票销售平台,在乌鲁木齐-长沙航段超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标示价格向消费者销售航空机票155张,多收金额12590元。

此外,在长沙-乌鲁木齐航段超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标示价格向消费者销售航空机票152张,多收金额12390元。

经有关部门统计,两次共计超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标示价格向消费者销售航空机票307张,多收金额24980元。

北京市发改委认为,北京嘉信浩远“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的有关规定。

北京嘉信浩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多收价款24980元为违法所得。

根据上述的调查情况,北京市发改委责令北京嘉信浩远其立即改正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70元;罚款99920元等行政处罚等。

曝被查时提供虚假证据 与“去哪儿网”关联密切

《直面》(微信ID:zmtg1108)注意到,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的认定,北京嘉信浩远的价格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多了付价款24980元。

在此之前,北京市发改委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嘉信浩远将多收价款退给消费者,但该公司在《责令退款通知书》(京发改检退[2017]20号)规定的退款期限内仍有1070元没有退还。

此外,通报中还显示,北京嘉信浩远在案件调查期间,提供了虚假的、不完整的证据材料。因此,符合从重处罚情形。

《直面》(微信ID:zmtg1108)百度检索发现,关于北京嘉信浩远涉嫌价格欺诈已被多次被举报,而每次举报也都涉及到“去哪儿网”。

此外,根据发改委的通报,北京嘉信浩远法定代表人为谌振宇,而谌振宇还有一个身份就是现任去“去哪儿网”董事长。

今年12月6日,“去哪儿网”宣布,任命陈刚为公司CEO,原CEO谌振宇将升任“去哪儿网”董事长。

工商资料还显示,北京嘉信浩远的主要负责人为刘连春,其另一个身份为“去哪儿网”机票业务的CEO。

上述的资料显示,北京嘉信浩远由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是“去哪儿网”的母公司。

此外,北京嘉信浩远对外投资的19家公司中,几乎全部为“去哪儿网”在各地的分公司。《直面》(微信ID:zmtg1108)注意到,截至目前,上述涉案公司均未对此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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