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门槛疑似已经降低

创业板上市门槛疑似已经降低
2017年03月31日 12:45 风生焱起

 关于创业板的改革由来已久,去年11月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曾表态,创业板对成长早期的企业支持不够,将优化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加大对早期和源头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年初深交所再度表态——将研究制定创业板改革方案,更好地支持服务创新创业,其后也一直努力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而证监会发审委最新的审核IPO企业申请的过会企业中,有两间公司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和热议: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前两年扣非后净利润1000多万元,后者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1400多万元。

 这意味着企业净利润一千万+就能在创业板IPO?虽然创业板的审核办法中对于企业盈利的要求明确规定1000万+的利润能在创业板上市,参考规则: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但是此前的IPO过会企业中,还没有出现过净利润如此贴近1000万的过会企业,如今出现,从规则来看上市门槛并未降低,但是实际操作而言相当于变相默认了创业板上市门槛的降低。

 并且这两家企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园林设计,并非什么高科技成长、潜力广阔需要特殊扶持的早期和源头创新型企业。也等于说这并非是对待优秀“特殊”成长型企业才有的待遇,而是一种可能的对待IPO企业的常态。

源自风生焱起的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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