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未有之变!新浪港股邀您为完善香港上市机制建言

20年未有之变!新浪港股邀您为完善香港上市机制建言
2017年08月02日 19:55 新浪港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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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港股讯 今年6月16日,香港交易所就设立“创新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公布两项咨询文件,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两份文件的公众咨询截止提交回应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

港交所称,两份文件的建议是经过全面检视香港上市架构后提出的方案,目标是拓宽香港资本市场上市渠道,让更多类型的发行人能够来港上市,提升联交所旗下市场的质素和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其中,《修订创业板规则咨询文件》提出改革创业板,措施包括收紧上市及转主板要求等。《创新板咨询文件》则提出建议通过设立“新板市场”,在不影响现有主板及创业板的前提下,吸纳“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科技网络或初创企业赴港上市。专家分析称,设立创新板将让更多新经济公司及已经到外地上市的公司例如阿里巴巴、京东及百度等新经济公司,以及其他科技公司,考虑到港上市。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

  昨日(8月1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表网志,再次系统谈了港交所出台两份咨询文件的初衷。李小加称,今天的世界(包括中国)都在向新经济、新科技大步迈进,而香港市场由于存在发行人来源地过于集中、传统行业占比过高的结构性问题,目前并没有领先。设立创新板可能是香港上市制度近二十年来最大的改动,可以让香港奋起直追,跑好第二、第三棒,改善市场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

  李小加称,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坚守香港市场核心价值的前提下,不断巩固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在不降低投资者保障的同时给大家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机会?面对挑战,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更勇敢地担当起我们的责任。如今文件的咨询期大约还有两周就要结束,诚挚地希望大家能够抽出宝贵时间回应这次咨询,在限期前给我们更多真知灼见,共同推动香港市场的进步!

港交所称,两份文件的建议是经过全面检视香港上市架构后提出的方案,目标是拓宽香港资本市场上市渠道,让更多类型的发行人能够来港上市,提升联交所旗下市场的质素和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其中,《修订创业板规则咨询文件》提出改革创业板,措施包括收紧上市及转主板要求等。《创新板咨询文件》则提出建议通过设立“新板市场”,在不影响现有主板及创业板的前提下,吸纳“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科技网络或初创企业赴港上市。专家分析称,设立创新板将让更多新经济公司及已经到外地上市的公司例如阿里巴巴、京东及百度等新经济公司,以及其他科技公司,考虑到港上市。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

  昨日(8月1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表网志,再次系统谈了港交所出台两份咨询文件的初衷。李小加称,今天的世界(包括中国)都在向新经济、新科技大步迈进,而香港市场由于存在发行人来源地过于集中、传统行业占比过高的结构性问题,目前并没有领先。设立创新板可能是香港上市制度近二十年来最大的改动,可以让香港奋起直追,跑好第二、第三棒,改善市场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

  李小加称,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坚守香港市场核心价值的前提下,不断巩固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在不降低投资者保障的同时给大家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机会?面对挑战,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更勇敢地担当起我们的责任。如今文件的咨询期大约还有两周就要结束,诚挚地希望大家能够抽出宝贵时间回应这次咨询,在限期前给我们更多真知灼见,共同推动香港市场的进步!

在此,新浪港股也诚挚邀请各位关心港股的投资者、各界专业人士、社会公众,为此次港交所提出的两份咨询文件、尤其是设立创新板建言献策,共同谋划港股市场更美好的明天!

 建言方式:

一、将您的意见、建议、思考发送至新浪港股公共邮hkstock_biz@sina.cn,我们将统一整理后递交港交所,如您不愿公开姓名/名称,请在邮件中注明。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24:00。

二、关注新浪港股微信公众号(ID:xlgg-sina),在后台或文章中留言,我们将统一整理后递交港交所。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24:00。

三、关注新浪港股官方微博,给小编发私信或在相关微博下方评论,我们将统一整理后递交港交所。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24:00。

四、填写港交所官方问卷并邮寄/电邮回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

港交所官方问卷链接:

有关创新板框架谘询文件的问卷: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7061q_c.doc

有关检讨创业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及《主板规则》的问卷:http://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mktconsul/Documents/cp2017062q_c.docx

回复方式1:邮寄或派员送交。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12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请注明“有关:创新板框架谘询文件”或“有关:检讨创业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及《主板规则》的谘询文件”。

回复方式2:发送传真至(852) 2524-0149。

回复方式3:发送电邮至response@hkex.com.hk,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有关:创新板框架谘询文件”或“有关:检讨创业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及《主板规则》的谘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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