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数字货币全线崩跌!

ICO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数字货币全线崩跌!
2017年09月03日 21:55 信托行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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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攻略记

licaiba

刚刚站上5000美元的高位,比特币又一次崩跌。

北京时间昨天10:00左右,比特币在多个平台价格涨破5000美元,创下历史新高。但好景不长,在接下来的十多个小时内,比特币价格一路雪崩,今天凌晨一度跌破4500美元,跌幅高达500美元。

同样是昨天上午10:00左右,财新报道称央行总部收到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从时间的吻合度上来看,这很有可能是比特币此轮暴跌的导火索。

以太币同样摸高回落,从390美元一路跌至340美元,跌幅达13%。

事实上,9种主要的数字货币都出现了大幅下跌。

华尔街见闻此前曾多次提到,今年以来ICO的火热很大程度上推动和支撑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价格,但同时也引发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本周,中国监管层频频发出警告:

周一,财新报道称,ICO报复正在引发非法集资风险,监管不排除直接取缔的可能。

周二,消息人士称证监会正就ICO征询意见,剑指传销诈骗类项目。

周四,互联网金融协会警示ICO风险,称其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

周五,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也援引监管人士消息称,ICO基本上就是非法集资,建议尽快取缔。

在监管高压之下,国内知名平台ICOINFO周三宣布暂停ICO业务。该平台负责人表示:“暂停ICO不是收到命令,而是主动迎接监管。”周六晚间,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之一比特币中国也宣布,从即日起暂停ICOCOIN(下称ICO币)充值与交易业务。

不仅是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国监管层也接连对ICO发出预警。

8月28日,美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谨防ICO骗局的警告:这些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两种欺诈可能。

俄罗斯财务部副部长Alexey Moiseev近日也表示,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购买数字货币太过危险,很有可能满盘皆输。他表示,俄罗斯计划禁止私人购买ICO发行的数字货币。

ICO“乱象”调查:价格、数量随意定

早在两年前参与过ICO的李洋(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之前做ICO项目要准备大半年,对项目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对于可行性进行第三方分析调研,花很长时间和投资人做路演,费用使用情况明细也都会公开。

而在2017年爆发的ICO热,不管项目白皮书内容如何,融资金额动辄数千万元,而且融资时间几天或几小时。

其中甚至有连白皮书都没有的项目,就凭发起人的个人影响力,就开始拉微信群进行打款。这样的做法被区块链技术人士调侃称“空气链”,多位受访人士直言“圈钱已经不顾吃相”。

“不像以太坊这样的项目,参与其中的智能合约确认需要消耗代币,现在很多区块链项目根本不需要代币也能完成,但还是去做ICO,而且代币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随心所欲,没有任何依据。”李洋表示。此外,白皮书的技术门槛要求也极高,非专业人士很难看懂项目如何实现。

“ICO为什么这么火,就是现在有了代币的二级市场交易。参与人不在乎团队靠谱度,不在乎项目应用场景,代币上市升值就转手卖掉。”上述业界资深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原本ICO参与人和VC投资人一样,要经过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等待项目落地,享受权益。但有了二级市场,参与者可以在获得代币后在市场上快速卖出。而大多数代币的最初上市价相较认购价出现数倍涨幅。

一份国内主要ICO项目收益榜单显示,截至8月25日,量子链涨幅达47倍,公信宝涨幅达36倍,币安涨幅达20倍。

不过,并非所有的代币都能有如此高的涨幅。不乏有代币在二级市场开始交易后便接连下跌。

币圈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某代币初始发行价格为0.30元,但在交易平台挂牌之初就达到3.2元,暴涨10倍。但挂牌后该代币价格便一路下滑。“一个项目,一般只有几百人参与,几千人参与的项目在业内已经是很大型的了。”该人士介绍,这也造成代币的筹码相对集中,进而通过坐庄拉升代币价格好进行抛售、出货。

一位业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证券交易场所是经过国家授权开立,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当前ICO领域的交易平台均为民营,不乏有交易平台与项目发起方进行暗箱操作,将一些项目完成代币认购后便打包上交易平台抛售。

贺冠华表示,ICO作为一种低门槛、快捷的融资方式,为少数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但正因为其融资太容易又缺少监管,加上投资人缺少辨别能力,在暴富心态下参与其中,面临极大的投资风险。

多位受访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前多数ICO项目已经具备了非法集资、传销的全部特征。

全球ICO监管透视

被认为“无国界”发行和交易的ICO项目,正在考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智慧。

ICO或称ITO这一募资方式表面上与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相似。但是,它绕开了中央银行或证券监管机构,处于金融灰色地带。

对各国金融监管机构而言,对ICO等监管上,一方面需要保护金融创新,不扼杀创新募资方式的出现;另一方面也需要保护投资者利益,打击洗钱等违法行为。

对ICO发行中的“代币”而言,各国认定不一,或认定其为资产、证券、私人货币,但对于ICO本身而言,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监管机构开始考虑将其定义为证券发行行为。 

监管措施或年内出台

ICO与IPO具有一定形式上的相似性,但究其实质,ICO发行的不是股票而是数字货币,一般称之为代币(Token),区块链初创公司以众筹的方式,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以达到融资创业目的。

虽然代币并不代表公司股权或公司债权,但其价值在于,一来代币可以驱动公司开发的应用程序;二来代币总发行量有算法约束,如果公司的应用程序受到广泛欢迎,使用者多,代币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代币的旺盛需求会推高代币的价格,其持有者因而获得价格上涨的收益。

早前,ICO还未在散户圈火起来时,本质上是一种看似更“民主化”的投资方式,仅是“币圈”社区里一些爱好者用于资助那些无法获得VC(风投)投资的区块链项目。但在中国,由于众多抱着“一币一别墅”心态的非专业散户入场,ICO生态变得越来越复杂。

“散户几乎不看白皮书,可能也看不懂其中高深的技术概念,只是为了抢到ICO,此后代币在交易所上市,就能被爆炒几十倍。”上述区块链技术企业负责人称。

第一财经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如今的ICO正两极分化,炒作派、造假派对近期网传的比特币监管新规焦心不已,但仍在抓紧机会进行ICO,把握“最后的盛宴”;真正专注技术的初创企业固然享受了ICO带来的“造富神话”,但由于整个行业当前鱼龙混杂,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上述区块链技术企业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证监会近日刚刚向部分区块链企业就ICO项目征询意见,对于那些打着虚拟货币的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ICO项目的监管尤为关注。此外,眼下还存在一些单纯靠商业模式创新,但无实质技术含量的ICO项目,也受到了监管注意。目前证监会处于收集意见和讨论的阶段,今年内或有相关政策出台。

证监会盯上疯狂的ICO ,还想一币一别墅的该醒醒了

不过,上述区块链技术企业负责人并未提及监管会对ICO“一刀切”的说法。

其实,今年最典型的,便是打着ICO的幌子搞加密虚拟货币传销的庞氏骗局。迄今为止,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五行币等均是已被查获和曝光的数字货币传销案,尚未浮出水面的则更多。

此外,有一些ICO项目背后虽然具备专攻区块链的技术团队,但更多是用区块链做一个新的商业概念包装,技术上经不起推敲,“现在行业还处在狂热阶段,乍看难辨真伪,这种项目要到潮水退去后,才会显露真面目。”某ICO项目推介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摸索ICO监管

对于ICO的监管,全球目前都处在摸索阶段。

目前来看,ICO主要有两种类型:类证券与虚拟商品众筹。对于证券属性的ICO,美国证监会(SEC)今年7月出台了相关的监管细则。

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孙铭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SEC当时发布的监管报告主题是对名为“TheDAO”这一ICO项目的调查,并非笼统地对于区块链、数字货币或ICO的研究分析。

作为国内最早的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研究者和法律专家,孙铭为记者详细分析了SEC上述监管细则的主要内容:第一,TheDAO项目构成了证券发行,相关代币属于证券;第二,发行方TheDAO需要依法办理证券发行的登记(除非获得豁免),哪怕TheDAO本身并不是个公司;第三,交易TheDAO代币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也有义务先依法登记为证券交易所,否则就构成违法。

孙铭称,横向比较来看,TheDAO项目在ICO界并不具有代表性。它的本质与以太坊等都具有根本性区别。TheDAO其实是一个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在的公募投资基金的变种。所以这种形式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在大部分国家都归属证券领域而受重点监管,更别提在以监管严苛著称的美国。

相反,ICO界流行的项目大都不属于这一类型,而是虚拟商品类,即以发行“功能型代币”为主,即代币在区块链的数字世界中具有实际使用功能,而不是作为投资收益分配或投票的权利凭证。

例如,以太坊发行的以太币主要是用来支付用户在以太坊网络中所产生的费用,尽管以太币也在二级市场流通交易,那么其币价也会随着人们使用的增加和底层技术的完善而水涨船高。

因此,“不能因为TheDAO代币被视为证券,就贸然得出结论说所有ICO的代币都是证券以至于受SEC监管。”孙铭表示,“虚拟商品类”在ICO市场占有最大的份额,占70%以上。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他建议,对ICO实施沙盒监管(在一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的方式。

姚前表示,英国和澳大利亚有一些沙盒监管的经验,它们有一个很清晰的金融监管模式来把控。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系,在此体系下,很容易产生监管套利、监管混乱的现象,也不符合ICO项目的多元创新特点和测试需要。因此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将其提升到更有效的层次,对于开展沙盒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华尔街见闻、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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