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两大股东结婚未披露 被上海证监局罚款60万

第一次!两大股东结婚未披露 被上海证监局罚款60万
2017年05月21日 16:45 IPO头条

来源:梧桐树下V(ID:wutongshuxiabwt),转载请注明来源!

5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一宗案件是一个公司的第二、第三大股东结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接近一年后才披露,各被罚款30万元。

经上海证监局查明,当事人刘亮、代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 年,公司前身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刘亮、代琳、大连卓皓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游久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公司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而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刘亮与代琳分别成为公司第二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10.28%、9.31%,其中代琳放弃所持有的30,000,000股股份在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所对应的 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0%。

2015 年 1 月 18 日,双方登记结婚,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 19.59%,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上述事项发生后,直至2016年1月12 日,游久游戏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首次对外公开披露上述事项。

2016年1月18日,刘亮、代琳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并披露《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事实,有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结婚证书,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及提供的有关任职文件,上海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相关当事人整改报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刘亮、代琳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 19.59%,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后,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 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刘亮、代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爱使股份2014年10月1日公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刘亮、代琳、大连卓皓之间并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在游久时代的经营管理、决策、提案和股份收益等方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富豪姐弟恋

根据该报告书,刘亮出生于1980年,代琳出生于1976年,还是姐弟恋!

刘亮、代琳分别持有游久时代公司的股权42.5%、50%,看来代琳还是控股股东。他们出售的股权作价合计10.915亿元。两人一结婚就成了10亿的富豪了!这60万元罚款对这两口子真是毛毛雨了!

两口子即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游久游戏2017年一季报披露信息,控股股东为天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33%,实际控制人为刘祥(联席股东雷宪红、张立燕)。2014年10月16日,游久时代100%股权全部过户到了爱使股份名下。2017年10月15日就是重组满3年,代琳重组时承诺放弃的部分股权的表决权就恢复了。除非刘祥及联席股东增持股份,届时刘亮、代琳两口子合计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19.57%,将成为第一大股东,并成为实际控制人。

值班编辑:黄 稀投诉反馈:1736346798@qq.com普通人如何快速赚到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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