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刚刚IPO全部被否,无一“生还”

史无前例,刚刚IPO全部被否,无一“生还”
2017年11月29日 21:50 IPO头条

来源:IPO头条(ID:ipo2013)整理,转载注明来源

历史上的第一次总是会被铭记的。” 11月29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6次发审会上,三家上会企业全部被否,一位投行人士做出了如上感慨。

今天上会的三家IPO全部被否,重庆广电数字传媒(安信+上海市联合律所+天健)、博拉网络(申万宏源+国浩律所+立信)、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中德+北京观韬中茂律所+天职国际)首次0通过率。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金勇熊    洪 泳    王玉宝    龚 俊

  朱 琳    程建宏    阙紫康    

  审核的发行人: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参会发审委委员

  金勇熊    洪 泳    蒋隐丽    金文泉

  赵文进    赵 磊    付 冰    

  审核的发行人: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会发审委委员

  龚 剑    周 芊    毋晓琴    黄少军

  蒋隐丽    金文泉    陈 闯    

  审核的发行人: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审委关注点:资产完整性、缺乏业务资质、同业竞争、财务指标异常、资产折旧

2、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审委关注点:股份代持、业务模式、净资产收益率、同业竞争、员工薪酬问题

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审委关注点:业务依赖、收入确认、财务指标异常、经营资质问题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在提速,“必须严把质量关”、“勇于投否决票”,这些表述明确了从严的审核理念,且肯定了前期发审委的工作效果

11月20日,第十七届发审委63名委员在证监会举行集体履职仪式,仪式上,新一届发审委委员集体亮相,对着国旗宣誓就职。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仪式上表示,要强化发审委和发审委委员的监督机制,要成立发行监察委和发审委并行运转,对证监会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

今年7月初以来,证监会推出系列改革举措,采取包括新设发审监察委、提高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实行“选人、用人、监管”三分离等办法。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党委已经决定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对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面的监察,对发审委和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360度评价。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

上周一,新发审委神圣宣誓之后,审核了9家IPO,过会3家,通过率为33.33%。看来,监管高压,终身追责,IPO“不过”已成为“新常态”。

新一届(第十七届)发审委的截止到2017年11月29日审核结果:总计审核61家,否决了22家,暂缓表决5家,过会34家。否决率达36.07%,通过率达55.74%.

截止到2017年11月29日,已经有75家IPO企业被否,99家企业申请终止审查,合计为174家。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主营的IPTV、网络广播电视台、手机电视和互联网电视运营业务,均基于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对公司的授权开展。2014、2015、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3670.31万元、5365.44万元、7970.29万元,5925.38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15.51万元、2682.26万元、4216.48万元及3272.32万元。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2、根据重庆有线取得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重庆有线的业务类别包括电影、电视剧、娱乐等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从终端用户看,发行人IPTV业务与其实际控制人下属的重庆有线的有线电视业务的终端用户都是重庆区域的电视机终端用户;从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均属于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并基于终端用户的需求开发增值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2)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与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发行人的关联方是否已取得宽带业务资格;如果取得该资格,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告运营业务包括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如何定义和区分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报告期两类广告业务的运营模式、收入及毛利率情况;(2)报告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除发行人)其他广告业务的运营方、运营模式及收入等情况;(3)发行人广告业务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广告业务的异同,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02%、57.39%、61.97%。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购IPTV集成播控平台生产存储部分资产入账后具体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对照向实际控制人以未收购的IPTV播控平台资产7年折旧、3%残值率计算折旧支付播控费的合理性。

博拉网络

是借势“互联网+”这一风口成长起来的企业, 基于以互联网产品技术为核心的E2C数字商业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向企业用户提供数字商业整体解决方案、数字营销及电子商务服务、电子会员管理、大数据应用等全程“互联网+”服务。2014、2015、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7721.23万元、11605.15万元、15951.55万元,7882.7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755.40万元、2965.26万元、3863.29万元及1924.30万元。

博拉网络于10月25日被暂缓表决,最后还是未能逃过一劫。种种问题加身,即使解决了三类股东问题,博拉网络还是折戟IPO,竹篮打水一场空。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9月18日,勤晟鸿鹏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向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190万股与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向尤启明转让50万股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2)尤启明、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世玉、王麟丽、钟小宁、孙杰及其他历次增资的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情形;(3)尤启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背景,其出资152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借款且还款方式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期限均为2019年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对赌等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显著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2)本次公开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是否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汽车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快速消费品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16年新增加互联网游戏行业收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快速消费品行业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导致其占比大幅上涨的原因;(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3)游戏行业业务的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人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进行对比分析的情况,是否明显低于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是否存在通过压低人工成本调节利润的问题。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

主要业务包括网络广告营销服务和企业级SaaS销售及推广服务。2014、2015、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401.79万元、73126.42万元和99595.87万元,65753.47,复合增长率58.99%,实现净利润2492.08万元、4525.04万元,4929.48万元,3114.7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360合作的缘由、优势及将来合作的稳定性,在业务、技术、业绩等方面对360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与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的风险,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存在被复制、被替代的较大风险;(3)供应商合同规定限制性条款的目的,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性条款的行为,按照约定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供应商是否向发行人提出索赔的请求;(4)主要供应商放弃对发行人违反限制性条款主张权利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消除了发行人违反相关合同的民事责任;与腾讯的合同是否存在相关限制性条款;(5)主要供应商占比较高、合同一年一签、存在违反限制性条款行为等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大幅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2)同类产品或服务在不同期间价格波动的情况,结合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的销售单价、销售折扣情况、返点政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采购单价、采购折扣、返点政策等的变动情况,分析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许可;(2)是否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业务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3)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仍然为之设计、制作、代理广告的情形,下游客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4)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发行人与供应商、客户的约定,说明发行人业务经营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5)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获取北京以外地区的代理资质是否存在障碍;如无法有效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的影响;(6)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部分资料参考了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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