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年薪12万加税系误读 非高收入界限

权威人士:年薪12万加税系误读 非高收入界限
2016年10月24日 17:18 全球财经网

 近日,有市场传闻称12万年收入者被定义为高收入者,并将成为加税的人群。今日,财政部税务局专家回应表示,12万不是划分中高低收入群体的界限,而是2006年当时申报试点的探索,这种传闻是误读的。

 接近财政部人士向网易财经表示,目前个税改革方面正在研究一些方案,按照中央决定,主要原则是增低、 扩中和调高,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隐形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的比重,适当加大高收入的税收力度,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形成橄榄形的分配格局。

 针对如何降低中低收入税负水平,上述人士称,主要的考虑是增加一些扣除项,包括进一步增加家庭的扣除,使税制和政策更加合理,降低中低收入的家庭负担。此外,税收专家表示,适当加大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目前对高收入的征税水平在世界范围内不算太低。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给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顶层设计方案,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将分类施策。

 《意见》提出,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标准之一正是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发文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有分析人士指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自行申报是多年来就有的,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没有任何加税的意思,更不是区分认定高收入的基准。个税免征额的确定以及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改革,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中高低收入在各国都没有准确的界限,各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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