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负债2亿 婚姻法释条备受诟病

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负债2亿 婚姻法释条备受诟病
2018年01月10日 07:20 陆家嘴杂志

近日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遗孀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目前,金燕已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

小马奔腾曾是红极一时的影视文化公司。2011年出品的电视剧《三国》虏获多项大奖,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上映6天票房破亿,过去还制作了《甜蜜蜜》、《武林外传》、《匆匆那年》等多部家喻户晓的作品。

2011年3月,小马奔腾估值一度高达30亿,遭到40多家机构疯抢。最终,由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开信创投、信中利以及清科创投组成的投资团队胜出,建银国际文化产业基金领投,金额达到7.5亿元,数额甚至超过了华谊兄弟和保利博纳的IPO募资额,成为当时中国影视业最大的一笔融资。

然而,2014年1月2日,因其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这家民营公司开始陷入混乱。

李明去世前两天,正是他与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所签“对赌协议”到期的日子。小马奔腾由于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所以“对赌”失败了。

按照“对赌协议”,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共同承担共6.35亿。李明突然离世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里的规定,遗孀金燕替代了李明的位置,需要承担2亿的负债。

1月8日,因为这份“对赌协议”产债务,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起诉李明的遗孀金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金燕因夫妻共同债务要在2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金燕为此愤慨:“我对这份‘对赌协议’完全不知情,没有签字,在小马奔腾没股份,也没参与公司的经营,为什么会是夫妻共同债务?”

小马奔腾是家族式企业,且并未完善股权架构。李明在世时,姐姐李莉是副总裁,掌管集团财务、人事方面事务;妹妹李萍负责集团旗下北京新雷明顿广告有限公司;妹夫李立功担任小马奔腾电视剧总经理。

李明去世20天后,小马奔腾宣布,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由李明的妻子金燕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然而,金燕允诺核心创作团队加薪,被掌管人事和财务的李莉拒绝。李明生前允诺授予核心成员的股份,也拒绝兑现。

此前小马奔腾集团众多高管、编剧、导演已经陆续离职,而影视公司的重要资产就是创作型人才,混乱的管理持续到李明去世后十个月后的2014年11月,李莉联合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罢免了金燕的董事长职务。

“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金燕表示。

然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夫妻共同生活并不限定于夫妻日常家庭生活,还包括了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案涉债务即属于李明在经营公司时产生的债务。然而,创始人遗孀承担2亿债务的合理性也引起了热议。

令人欣慰的是,针对“第24条”,近日传出了新消息。在上述备案审查报告公开的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最高法有可能通过新的司法解释对此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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