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新型传销来了,数十万人被套!

曝光:新型传销来了,数十万人被套!
2016年11月04日 13:05 每天学点经济学

点点赞就能轻松赚钱,这样的好事你心动吗?

提醒所有参与者,天上绝不会掉馅饼!

点点赞就能赚钱?辟谣反被套!

据投资者赵女士介绍,“轮行天下”手机A PP在2015年11月上线,由重庆轮行天下轮胎有限公司运营。打开该软件后,屏幕上有一个简单的广告页面。当点击某一个板块之后,会弹出一条广告,在广告的底部有一个点赞的区块,点击这个区块,就会弹出一个提示:只有VIP用户才可以点赞。

根据规则,用户可以通过购买VIP账户的方式,获取给广告商家点赞的资格,一个VIP资格价格为298元,期限为一年,每个手机号最多可以花费4470元购买1 5个VIP资格,购买VIP资格后,就可以给软件内置广告点赞,每个广告点赞返现6分钱,扣除15%手续费,每天点赞两小时净赚76 .5元。如果拉人成为新会员,平台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那么如果你想迅速回本就会出现下列圈套!你的朋友也会慢慢步入骗子陷阱。

  

  

“通过购买VIP点赞的内容都是商家的广告,应该和传销有区别。”赵女士认为,“轮行天下”的模式和传销有本质区别。赵女士认为“轮行天下”的模式和传销有本质区别。

为此,赵女士还专门在博客上发了一篇《“轮行天下”是传销吗?》的辟谣帖,令赵女士没想到的是,自己投入3000元后,仅仅赚回1000,平台就终止了提现功能。

老板失联,被套百万!

轮行天下出事并非没有征兆。

今年9月1日,公司的运营主体变另外一家公司。点赞规则也变得复杂,甚至要自己去拉商家的广告。提现时间也由原来的1- 2个工作日到账延长至1-10个工作日。

许多用户意识到,软件可能出问题了。但由于已经投入的资金还未回本,所以只能继续使用软件点赞,希望拿回本金。

9月中旬开始,越来越多用户发现自己无法提现。随后,有用户发现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自9月8日起停止更新。

该公众号因违规被封。

目前,受损投资者已经组建了多个维权群。多位投资者估计,受损投资者数量至少几十万,有用户还报出有300多万的受损投资者。而“轮行天下”微信公众号大部分公告,阅读量超过10万+。记者随机统计发现,投资者的损失额在数千至数十万元不等。

‘轮行天下’符合典型的新传销特征。”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教授向南都记者表示。截至发稿前,记者从重庆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惕了!让你交入门费入会费的,都是骗子!

别再被骗了:非法集资+传销=网络新型传销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而非法集资+传销的危害更大,要时刻警惕!

来看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今年4月,盐田公安分局根据线索,发现在大梅沙区域有人通过依托互联网以低门槛众筹形式进行集资,鼓吹一种互相轮赢、稳赚不赔,一次投入终身循环收益的新型理财模式。经过数月的调查侦办和证据收集,近日盐田警方经侦大队、网警大队、梅沙派出所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在盐田大梅沙区域一住宅内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苏某春和黄某博2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苏某春和黄某博两人是夫妻关系,均是一个名为“NMM98舍得诚意循环互助系统”的网站的高级会员,他们通过按照该网站提供的名单和账户给其他会员转账作为“投资”按日可获一定比例利息,发展下线参与“投资”可获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赚取回报。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看看网友的爆料:

警方提示: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新型传销活动,“骗钱”是根本,万变不离其宗,简单地说只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拉人头”以及组成层级团队,具备这些特征基本都可以断定涉嫌传销。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常见的传销类型

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

1、金融传销

特点 :

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典型案例:

“MMM”

“珍宝币”

“百川币”

“聚宝金融”

“环求力金”

“中国蒙商”

“美洲矿业”

“易富地基金”

“虚拟U币”

“假20世纪福克斯”

“ABCD财富网”

2、网络传销

特点 :

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典型案例:

“云数贸”

“微信点灯”

“重庆快联科技”

“粉丝帝国”

“4G商城虚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3、“旅游”传销

特点 :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典型案例:

“WV梦幻之旅”

“河北领远网络科技”

“红色旅游”

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 :

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典型案例:

“1040工程”

“明明商”

“西部大开发”

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 :

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6、“假慈善”传销

特点:

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集善家园网”

“世界和谐基金会”

7、“养老”传销

特点:

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

“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时刻警惕。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发现涉嫌网络传销,该咋办?

如果微商发现自己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

①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②与上级经销商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③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④可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⑤应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请大家提高警惕,帮助身边亲友远离骗局,守住血汗钱!

亲,你的一次传递也许可以拯救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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