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酒业第一大股东或将有变 10%国有股权转让

兰陵酒业第一大股东或将有变 10%国有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20日 21:18 酒业家

文丨酒业家胡吉洲

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陵美酒”)加入改制阵营。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刊登挂牌公告,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兰陵美酒10%股权,加上900万元的保证金,转让价格达3144.7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兰陵美酒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为1.3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饮料酒及酒用香精、香料等生化制品、纸、塑、罐等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等,职工人数2670。

根据兰陵美酒的2016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1—11月实现营收2.46亿元,净利润亏损982.03万元,净资产账面余额为-1535.65万元。

上述数据显示,兰陵美酒今年下半年以来,利润表现欠佳。但此次转让如果成功,兰陵美酒股权比例将发生大的变化。

兰陵美酒目前的股东有第一大股东社会个人股持股37%,第二大股东临沂市兰陵美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三股东Step Profit 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17.48%,持股10%的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为兰陵美酒的第四大股东。

这也意味着,若改制完成,兰陵美酒第一大股东将是临沂市兰陵美酒投资有限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公告还披露了管理层拟参与受让该挂牌股权的意向,临沂市兰陵美酒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兰陵美酒10%国有股权。

酒业家记者查询获悉,临沂市兰陵美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兰陵美酒董事长陈学荣本人。此外,从转让公告的披露可知,其应为兰陵美酒管理层持股的企业。

对于意向受让方的条件,转让公告称,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及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

同时,转让公告还要求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酒业家此前曾报道,90年代,兰陵集团不断壮大,曾跻身于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中国十大酿酒企业集团和山东省136家重点企业集团之列。

而后来到了由于经营不善,生产经营每况愈下,销售额由每年的十几个亿锐减到不足二个亿,2003年资不抵债竟高达2.86亿元,生产线全部停产。据媒体报道,直至2013年,兰陵集团才还清了之前所欠的12.9亿元债务。

有业内人士称,就目前来看,从张裕、洋河等酒企实现管理层入股的案例来看,管理层持有股份,绑定管理层利益,可激发管理层及员工积极性,产生明显的正向作用。兰陵酒业此次股权转让一旦完成,将有助于实现内部激励机制到位,在目前行业处于调整期,兰陵有望享受内部激励机制理顺带来的红利,加之兰陵的品牌底蕴,兰陵有望进一步在省内攻城略地,山东酒业格局有进一步发生改变的可能。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