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爹!通过这种平台借出去的钱竟收不回?

太坑爹!通过这种平台借出去的钱竟收不回?
2017年05月18日 18:45 P2P观察家

观察君:

通过某些网络平台或手机APP进行“理财”,切勿为高利吸引,反陷网络借贷的迷局。

来源:江南时报

以“熟人借贷”为宣传点的网络借贷究竟靠不靠谱?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此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从此案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网络借贷暗藏的巨大法律风险。

“借钱方便靠谱、理财灵活抢手”、“熟人借钱不再尴尬”、“人脉变钱脉、人人都是金融家”……2016年底,王女士偶然登录了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官网,这样的宣传标语让一直关注投资理财的她心动不已。

该网络平台以“熟人借贷”为宣传点,宣称采取经过实名认证的朋友圈借贷的模式,让王女士对借贷的安全性深信不疑。

王女士认为,通过平台注册的用户可以随时同自己的好友自由约定利息、达成借款协议,操作起来灵活、简便,投资者可以利用这一网络平台,将自己的空闲积蓄用于网络借贷,以赚取借贷利息的方式进行投资理财。

于是,王女士通过扫描官网二维码,下载了由该金融公司自主开发运营的手机APP软件,并通过APP推荐好友、信息匹配等方式添加了大量好友。

2016年12月,丁某在该平台发布借款要约,王女士看见此信息后即与丁某达成协议,确认分两笔共出借给丁某1800元,借款期限5天,到期时由丁某还本付息。

随后,王女士通过线上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该笔借款汇入了丁某账户。

但5天过后,丁某却未将借款本息按约汇入王女士的银行账户。眼看借出去的钱有借无回,王女士多次登录APP查看,结果总是一次次的失望。

而当王女士联系平台对丁某进行催收时,发现丁某的电话已经关机,丁某本人也早已搬离其在个人信息中填写的居住地址。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15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和网络小额贷款,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

然而,尽管金融网络平台以所谓的“朋友圈安全借贷”为宣传,具有操作快捷便利的优点,但由于从平台注册、添加好友,及至签订借款协议的门槛都很低,且常人在网络交易中通常缺乏相应的信息甄别能力、风险规避意识,又容易为较高的借贷利息所吸引,导致“熟人的借贷”沦为实际上的“陌生人的高利贷”。

为此,法院提醒,若想试图通过此类网络平台或手机APP进行“理财”,应充分意识到其背后暗藏着的诸多法律风险,切勿为高利吸引,反陷网络借贷的迷局。

法院同时提醒,即使通过诉讼胜诉,但由于被执行人常常下落不明等原因,案件能否执行到位同样存在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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