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再三辩解 一致行动人嫌疑仍在

前海开源基金再三辩解 一致行动人嫌疑仍在
2017年06月21日 07:55 财联社

A股 24小时电报

6月20日,辽宁成大对上交所问询函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回复,辽宁成大的股票也将于明日开市起复牌。公告内容显示,此次共有6只公募基金和5只资管计划参与股份协议转让。

前海开源基金称,公司管理的持有辽宁成大股票的14个投资组合相互隔离、独立运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且单个投资组合持有辽宁成大的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 5%,不受减持新规的减持限制。

虽然14个投资组合的资金来自不同的投资者,管理权却均集中于前海开源基金。如此多的产品,心照不宣的一起大进大退,显然已具有“一致行动人”之实。

针对如此疑问,前海开源基金需要再次给出一个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11只产品参与股份转让

公告内容显示,2014年9月17日至2017年6月9日,前海开源的投资组合通过二级市场逐步买入辽宁成大。截至2017年6月16日,前海开源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管计划,合计持有辽宁成大241,387,951股股份,占辽宁成大总股本的15.78%。

参与此次股份协议转让的投资组合,包括6只公募基金和5只资管计划。其中,6只公募基金合计转让1.4128%的辽宁成大股份;5只资管计划合计转让4.6529%的辽宁成大股份。两类合计转让6.0657%,这与昨日(6月19日)辽宁成大公告披露的6.06%的股份转让一致。

附参与此次股份协议转让的投资组合名单:

此外,前海开源表示,公司共有8个资管计划持有辽宁成大股票,除上述5只外,其余3个资管计划不涉及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这3只资管计划持股比例共为 9.7141%。

一致行动人嫌疑仍较大

针对旗下投资组合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的问询,前海开源在公告中回应如下:

公募基金投资者均为公开募集而来,特定客户资管计划投资者为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每个资管计划成立时间不同,且每个资管计划穿透后的投资者不完全重合,包括机构和自然人,从公开渠道核查的信息显示,以上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也非辽宁成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根据以上投资组合法律文件约定,以上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均为我公司主动管理,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独立投资决策。

以上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分别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独立发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意见,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分别决定相关产品是否参与以上协议转让事宜。

根据以上投资者情况、投资决策机制、表决权行使主体和原则及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决策过程,我公司管理的持有辽宁成大股票的14个投资组合相互隔离、独立运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且单个投资组合持有辽宁成大的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5%,不受减持新规的减持限制。

此外,前海开源也表示,公司及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与辽宁成大的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附公告截图如下:

显然,前海开源基金上述的回应言论看似合情合理合法,实则是在弯曲事实。

前海开源基金回应称,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投资决策的。不难理解,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决策已经受到两个委员会的影响。前海开源基金旗下的14个投资组合同时重仓、持仓“辽宁成大”正是这种影响的最佳印证。

虽然14个投资组合的资金来自不同投资者,但管理权集中在前海开源。密集地分批持有“辽宁成大”,随后又集体转让“辽宁成大”股份,如此心照不宣地大进大退,显然已具有“一致行动人”之实。

针对上述疑问,前海开源基金需要再次给出一个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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