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受限 可转债、优先股将成2017年投资核心?

定增受限 可转债、优先股将成2017年投资核心?
2017年03月03日 11:16 鼎实财富

可转债、优先股将成2017年固收核心资产?

2017-03-03 来源:搜狐|金融贸财

摘要:2月17日,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做出限制的同时,间接表示了对可转债、优先股发展的鼓励。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采取可转债或优先股的形式来替代原来的再融资方案。

2月17日,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做出限制的同时,间接表示了对可转债、优先股发展的鼓励。监管新规要求,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必须间隔18个月,并且融资额不能超过市值的20%,但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采取可转债或优先股的形式来替代原来的再融资方案。

也就是说,可转债不受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新规的限制。

目前来看,已有上市公司将目光瞄向了可转债和优先股。一些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替代原来的再融资方案。

再融资新规可能会对定增形成较大限制,可转债、优先股、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三种方式将成为替补方案。多位分析人士指出,最有可能填补定增缩水的市场“真空”的,是可转债。

据调查,2016年发行的可转债约有800亿,长江资管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童国林表示,预计2017年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会达到2000-3000亿的规模,比2016年增长3-5倍,同时也会有3-5只主动转股成功的债券。

目前市场上已有21只可转债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中投资可转债的产品以长江资管为代表。2016年唯一一只主动转股成功的可交换债“15东集EB”,也是长江11号可转债集合计划的投资标的。

数据显示,2015年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只有9家,但2016年已经有大幅度的突破,共计78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可转债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转股价)转换成上市公司股票的债券。转股前,发行人按约定利率(票息)支付利息。

严格意义上讲,还有一种叫可交换债(EB)。两者区别是大股东发行的叫可交换债,上市公司本身发行的叫可转债;可转债属于再融资,可交换债不是再融资。CB必须由证监会审批,EB如果是非公开发行即私募可交换债,则不需要证监会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公募可转债,拥有股票和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就可以直接购买,但二级市场的价格通常都已经比面值上浮了10%、20%,盈利空间比较校但私募可交换债就不同了,更多的是从一级市场去拿债,在不考虑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说是较为安全的。

不过,私募可交换债的个人投资者门槛较高,合格投资者需要有500万资产,投标门槛通常在1000万以上,还需要考虑流动性的问题。

可转债会成为市场的热点,因为有可能涉及普通股。可转债有很多操作空间。但要经过证监会审核,发行难度比可交换债要稍大。新规的出台明确表示可转债并不受新规的诸多条款限制,这也让可转债市场或迎来长期的利好。

可转债本身相对于增发等再融资方式就具有发行成本更低的优势,此次新规出炉让其他再融资渠道受到更多的规范性限制,会使得更多资质优秀的上市公司选择通过发行可转债的方式进行再融资,从而增加目前市场上相对有限的可转债标的池,增加可转债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张亚辉也强调,虽然新规出炉对于可转债市场形成一定的政策性利好,具体情况依旧需要观察验证。

目前最好的验证方式可能就是已经披露拟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标的公司的进度问题。目前已经披露方案的上市公司若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被监管层加速放行,则可以明确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可转债市场的更为乐观的态度。

随着未来潜在供给的增加,市场难免会有声音认为标的可能性的增加是否会带来现有标的估值的进一步压缩。另外,市场也有声音认为,随着潜在的可转债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是否会有更多的资金涌入可转债市场来进行淘金,同样需要更长时间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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