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相互保险仍处探索阶段 三重挑战待解

国内相互保险仍处探索阶段 三重挑战待解
2017年02月16日 18:04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IF观察2月16日消息,国内第一家新经济组织形式注册的保险机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已于昨日正式开展运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相互保险公司是保险业中一种独特的组织形态,它没有股东。投保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纳保险费后成为作为法人的组成人员(会员),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损失发生时,则根据合同约定,用资金池中的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

“我觉得相互保险形式是有益的尝试,能促进我国保险差异化和多样化的经营。”某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对IF观察讲到。

从国际上看,相互保险公司历史悠久,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基尔特组织,是国外较为成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数据表明,目前相互保险业务总共承保了世界头五大保险42%的市场份额。

资料显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由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特定业务。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目前众惠财产还没有具体成型的产品,官网也没有正式上线,但都在推进中。

正是看到了国外相互保险的发展态势,监管层也开始逐渐地放开了相互保险的大门,并给予了一些政策上的支持。2015年1月《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正式出台后,保监会于2016年6月22日正式批准首批三家相互保险机构筹建,分别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其中,信美人寿为寿险,众慧财产和汇友建工为财险。

对于相互保险大门在我国逐渐敞开,该研究员坦言:“首先,就目前形势来看,国内相互保险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现在没有成熟的可借鉴的发展模式。其次,对于股东的公司治理水平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第三,现在开业的相互保险公司盈利周期会比较长,对于股东的投资回报预期也是大的挑战。”

保监会相关人士在批准第一批相互保险社的时候也曾表示,会对这3家的筹备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等后期这种模式成熟之后,或会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进行牌照审批。

此外,数据表明,在保监会收到的申请设立相互保险的材料中,大部分经营规划都集中于保险服务相对较弱的领域。

有业内人士指出,相互保险组织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为中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及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普惠,便捷的保险服务。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相互保险作为新兴业态,有望成为保险业增长的新引擎。我国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定位为现有市场主体的合理和必要补充,侧重于“补短板、填空白”,与现有股份制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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