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和P2P,银监会说了这些

关于非法集资和P2P,银监会说了这些
2017年03月02日 12:29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银监会开展网贷风险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行业底数初步摸清,机构异化趋势得到扭转,P2P网贷行业风险整体水平正在下降。”3月2日,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厅发布会就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表示。

曹宇提到,金融融创新应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监管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二是要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三是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网贷行业监管,曹宇谈了四点:第一,明确P2P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本质属性;第二、确立备案管理要求;第三、建立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第四、提出强制信息披露要求;第四、提出强制信息披露要求。

去年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强调P2P网贷中介符合,普惠金融,信息中介线上经营小微分散,专注主业等特征,逐步回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

在备案管方面,明确了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的基本监管框架下,将备案作为监管前提与基础,按照新老划段原则对存量机构进行资质甄别,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明确监管范围,杜绝监管套利。

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与P2P网贷机构按照平等资源互惠互利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基金存管业务,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在信息披露上,网贷机构要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创造透明、公开、公正的网贷经营环境,实现行为可监测,过程可监控,增强市场信心。

另外,针对非法集资问题,银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杨家才表示,各地政府都建立了举报奖励办法,但是举报的不多,原因是什么?就是前期是利益共同体,天下嚷嚷皆为利往,这些人走到一起是利润共同体。怎么在爱的阶段就指出它的问题,揭示出他的骗局行为,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处置非法集资早期发现。

“非法集资的发起人,非法集资的协助人,非法集资参与人,过去当成受害者,因为前期不是受害者,所以这三种人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们揭示这个人是骗子,你还要跟他爱的死去活来,最后一拍两散受害说我是受害人,找政府闹事儿有一点说不通。愿赌服输要承担损失,不能愿赌不服输出事儿找政府,要解决现在非法集资里面普遍存在的问题。”

杨家才还表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出台,会有明确规范处置程序,方法手段。这个出台之后将对全社会非法集资有一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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