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重拳防风险:严控与问题网贷平台合作

保监会重拳防风险:严控与问题网贷平台合作
2017年04月24日 10:05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IF观察4月23日消息,据保监会网站,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并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涉及10个方面。在重点领域第四项,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重点防范信用保证保险、互联网保险等新型业务的风险。“密切跟踪关注各类新型保险业务,切实防范新业务风险。”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

保监会明确,严防互联网保险风险。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互联网保险风险,认清其风险聚集和扩散的可能性。要防范互联网跨界业务风险,不得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要严控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情形的网贷平台合作,避免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要进一步完善风控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水平,审慎开展网贷平台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同时,保监会强调,严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保险公司要对信用保证保险开展穿透式排查,重点关注承保不能直接穿透底层风险的金融产品、各类收益权或债权转让质押变现、网贷平台融资等行为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合理估算风险敞口。

《通知》要求,加强新业务风险研判。认真研判新业务领域、新业务种类的性质、经营模式和风险,确保既风险可控,又符合监管导向和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要谨防对新业务、新领域一哄而上,确保业务创新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专业人员配备等相适应。”

此外,《通知》明确,着力摸清风险底数,切实防范底数不清风险。保监会将在2017年开展偿付能力、财务、业务等数据真实性的大检查,对于报送虚假报告、虚假数据的机构和责任人员,依法顶格处理,严肃追责。

早前,2016年10月13日,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公布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专项重点整治,包括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风险排查、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

据保监会介绍,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文件显示,《实施方案》已在2016年4月正式印发。截至目前,已有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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