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 仍有网贷机构顶风作案

教育部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 仍有网贷机构顶风作案
2017年09月06日 18:58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目前,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贷款呢?赵建军认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虚假宣传,引诱学生,造成这种现象。

实际上,“校园贷”一直风波不断,社会影响恶劣。因此,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据央视报道,一些隐性的“校园贷”依然存在,甚至高息达200%!据广州市金融机构最近抽样调查显示,近七成在校大学生愿意接受理财投资。特别是新学期刚到,各式理财广告已经充斥校园,高息是最大噱头。

为何国家重拳整治,仍然有人顶风作案?甚至会以“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名称作为替换,继续蒙骗学生。分析认为,一切源于贷款门槛低、条件限制少、办理快捷等诸多表象。

实际上,今年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通知》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监管部门应联合各方力量,加强整治,及时纠偏。

《通知》明确指出,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对校内有关部门和院系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院系和相关人员责任。

随后,广东、江西、福建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接连发文整治校园贷乱象。要求暂停校园贷业务、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强化教育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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