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再生变局 证监会中止拉卡拉IPO申请审查

上市再生变局 证监会中止拉卡拉IPO申请审查
2017年09月12日 16:29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IPO中止审查,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卡拉上市再度“搁浅”。

9月7日,证监会公布IPO中止审查名单中,拉卡拉名列其中,中止原因为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

拉卡拉有关负责人向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表示,拉卡拉被证监会列入中止IPO审查名单的原因是,律师事务所更换签字律师,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后再恢复审核程序。对于何时重新加入排队,该负责人称,“根据规定,大约2-3周。”

IPO征程波折不断

今年3月3日,证监会披露了拉卡拉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此次IPO,系拉卡拉独立拆分“拉卡拉支付”业务上市,而非集团层面的IPO。根据首次公开IPO申报稿,拉卡拉拟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目标是登录深交所创业板。

在IPO申报稿中,拉卡拉披露,因发展面临着未来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将增值金融等业务从公司剥离,仅保留第三方支付业务。

6个月后,拉卡拉因申请文件不齐备等被证监会中止IPO。根据证监会2016年12月9日修订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企业因“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在实践中一共包含四种情况,分别是:1、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2、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反馈意见回复;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审核程序冲突;4、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签字会计师、律师发生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程序。

拉卡拉方面表示,因满足上述中止审查情形的第4种,故而被证监会列为中止审查企业。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了解,“中止审查”并不意味着上市进程中止。

而这并非拉卡拉首次冲击IPO。2016年2月,拉卡拉尝试用资产注入的方式,重组上市公司“西藏旅游”。重组预案公布后引起诸多质疑,市场认为西藏旅游通过精妙设计故意规避借壳,上交所也连续发出多封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在重重压力下,西藏旅游在去年6月份终止与拉卡拉的重组。

随后,在2016年10月,拉卡拉拆分成支付和金融服务两个公司,前者是拉卡拉支付——即为3月3日公布招股说明书准备登陆创业板的公司,主营收单、征信、证券等业务;后者是考拉金服,主营小额贷款、理财产品等业务。

有分析认为,这将为拉卡拉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剥离资产到底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可能构成IPO获批的另一个障碍。

个人支付业务下跌

资料显示,拉卡拉具有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受理、移动电话支付等业务资质。在 2016 年 8 月央行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中,拉卡拉支付续展请求得到通过,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2 日。

2015年起,拉卡拉开始布局移动互联网;此外,拉卡拉自2015年下半年,尝试开展小额信贷、商业保理等增值金融业务;为集中精力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2016年下半年,公司剥离了增值金融业务。

虽然拉卡拉个人支付业务已在全国拥有近10万台线下支付终端并且银行卡收单市场的份额位于行业前三,但相比2014年个人支付收入2.39亿元,2016年1-9月的1.11亿元已下滑了一半。

在今年3月份证监会公布的IPO申报稿中,拉卡拉提到,“随着网络支付技术的普及,在个人支付业务领域,用户习惯由线下刷卡支付逐渐变更为网络支付。受此影响,发行人个人支付业务交易量和收入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从拉卡拉的营收构成上来看,个人支付业务所占比例连年下降,但是其收单业务收入仍保持高位增长。2016年1-9月,拉卡拉收单业务营收为9.5亿元,占比为47.68%。

此外,拉卡拉收单业务却也是违规重灾区,过去一年,三家子公司因违规受到了央行不同程度上的处罚。

2016年3月17日,拉卡拉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要求停止宁波市银行卡收单业务一年;2016年10月25日,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2016年12月22日,拉卡拉支付安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央行给予警告。

至此,再回到拉卡拉支付上市的事情上来。孙陶然此前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个企业最重要是本身的发展,但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一定要上市,对接资本市场,可以说上市是企业的成人礼。且非常希望能在A 股上市。一方面是因为A 股的市盈率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拉卡拉主要的服务对象和市场都在中国,现在仍立足于中国。当然,“最终上市的方式还要考虑各种因素。”

根据证监会发行部的有关资料,发生中止审查事项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说明,证监会将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查、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派出机构核查或者直接现场核查等措施。如果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经进行澄清或者采取纠正措施的,恢复审查。申请恢复审查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审查,恢复审查后,证监会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

拉卡拉IPO是否能顺利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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