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实习记者庞玉娇
5月 日,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回复上交所前日问询,回复中申明:
公司经销商覆盖甘肃省90%以上的市县,多数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多年,主要客户稳定;与主要客户的销售真实;
主要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已实现最终销售,库存合理,不存在年底大量囤货情形,也不存在次年大量退货的情形;
主要经销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或关联方与其经销商不存在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
不存在与经销商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货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等方式换取收入增加的情况;
不存在虚构经销商与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交易。
综上,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内容不属实,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除此之外,金徽酒还对公司2012年至2016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及向其销售的金额进行了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在5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金徽酒上市公司涉嫌业绩数据造假,受到此次报道影响,金徽酒股价于报道当日开盘半小时左右跌停,并于当晚收到了上交所《关于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6号),要求其就媒体报道相关事宜做出解释并书面回复。
在回复问询函相关公告发出之前,微酒通过向金徽酒股份收集相关资料信息,发现:2014年1—12月,金徽酒股份公司及下属陇南销售有限公司、兰州销售有限公司、陇南灌装有限公司共缴纳国税2.547亿元,地税3201万元,合计2.867亿元;2015年1—12月,金徽缴纳国税3.072亿元,地税3319万元,合计3.404亿元;2016年1—12月,缴纳国税3.425亿元,缴纳地税3490万元,合计3.774亿元。
上述信息显示,2016年3月登陆上海A股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6年三年纳税总额已超10亿元,两年纳税增幅为15.98%和9.8%,复合增长超过10%。且从纳税单据图中可以看到:纳税款证明函国税、地税部门审核意见完整齐备,并盖有“甘肃省徽县国家税务局”大印。从纳税的两数据来看,作为一家民营企业,金徽酒显然不存在销售数据造假的动机。
问询函发出后,引起了金徽酒的重视,公司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核查,并申请公司股票5月15日停牌一天,回复公告后复牌。
今日金徽酒正式回复问询函,为不断发酵的造假事件画上了句号。也不由得让我们深深地思索,企业发展以诚信为本,只有诚信的企业,才能经受得住舆论的考验,在企业发展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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