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贪10万,家藏2亿现金,魏鹏远终受法律惩罚!

每天贪10万,家藏2亿现金,魏鹏远终受法律惩罚!
2016年10月17日 19:01 华夏能源网

综合/华夏能源网记者 马世杰

受贿两亿,会落得一个什么样的惩罚?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亲身实验的结果是:终身监禁!

今天上午(2016年10月17日),河北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魏鹏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魏鹏远是能源系统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要员之一,其长期在国家发改委煤炭处工作,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其由煤炭处处长升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级别为正处级。2014年,魏鹏远被带走调查。

检查机关在魏鹏远家中搜查时,起获现金2亿余元,在清点这些钱财时当场烧坏4台点钞机。这些现金重达1.15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回顾魏鹏远一案,也是一个典型的出身基层、得志之后变大贪的典型案例。看了魏鹏远的经历,我们除了不胜唏嘘,还能有点什么呢?小编不做评论,各位自己看稿子吧!

出身基层,50岁前郁郁不得志

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魏鹏远可称老煤炭人。

位于中国东北部辽宁省的阜新煤田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有“百里煤海”之称,这里的海州露天煤矿曾是中国,也是亚洲最大的露天煤矿。2005年7月,该矿因资源枯竭闭坑破产,留下了一个长4公里、宽2公里、垂深350米的长方形人工废弃矿坑,后被改建为一个工业遗产主题公园。

魏鹏远就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大学时代。当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还叫阜新矿业学院,魏鹏远是采矿专业77级学生。

一位接近魏鹏远的校友告诉记者,阜新矿业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阜新煤矿学院,之后合并了东北其他几所煤矿院校,1978年更名为阜新矿业学院,原煤炭工业部副部长韩英、胡富国、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等都出自该校。魏鹏远在文革后第一批入学,77、78级学生入学时间只差半年,彼此之间感情深厚,经常聚会。这批学生里如今很多在能源部门、各大煤炭企业里身居要职。

中国是煤炭大国,但在魏鹏远的前半生里,煤炭行业一直是一个又穷又土的行业。在2002年以前,中国的煤炭价格长期维持在很低的水平,吨煤单价在140元以下。但随后煤炭在中国迎来了黄金十年,在国家放开煤价后,经济增长带来了对煤炭需求的暴涨,加之中国对煤炭加强安全治理,大量关闭了小煤窑,煤价十年间上涨近十倍,每吨单价一度涨至千元以上,直至2012年后才逐渐回落。

从2002年开始,大量资金涌入这个行业。但国家仍对煤炭行业实施生产资质管理。2005年后,因矿难频发,中国更加强安全整顿。2005年2月2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明确凡是达不到法律法规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矿,必须停产整顿或者立即关闭,完成安全改造才能开工。这使得长期主管煤炭工作的魏鹏远的位置一下变得重要起来。

2008年中国的煤价涨至每吨1100元,在这之后的四年,是煤炭行业如火如荼发展的四年,亦是魏鹏远仕途最为得意的四年,一边是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另一边则是监管部门在严格把控安全生产关,大小煤矿都在千方百计地设法通过国家批准以便能开工生产。而魏鹏远正是从2008年开始才真正大权在握。

在此之前,魏鹏远很长一段时间郁郁不得志。

平均每天受贿10万元,却骑旧自行车上班

1993年,能源部被取消之后,煤炭的主管权主要移交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当时分管煤炭工作的是副司长吴吟。2002年开始启动的机构改革撤消了经贸委,原经贸委行业规划司的部分职能被合并到国家发改委,而吴吟也调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仍主管煤炭工作,是时任发改委煤炭处处长魏鹏远的顶头上司。

据接近魏鹏远的人士告诉记者,魏与吴关系紧张,魏鹏远曾越级给吴吟“提意见”。此后,魏鹏远在发改委煤炭处处长位置一坐多年,一直没有得到提升。

2008年,国家能源局从发改委独立出来,成为副部级机构,吴吟升任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魏鹏远才终于升了一级,当上煤炭司正处级副司长,负责项目改造、煤矿基建的审批和核准工作。

此时,原本由发改委产业司和基建司负责的涉及技改等审批核准的职能也合并到煤炭司。 2008年至今,魏鹏远终于迎来他人生中掌控权力最大的时期,但此时的魏已年逾50,仕途发展空间有限。

但实际上,魏鹏远却抓住了仕途升迁带来的发财机会,在进行着让人瞠目结舌的权钱交易。

据有关人士透露,魏鹏远在能源局煤炭司负责项目改造、煤矿基建的审批和核准工作,有可能是这个过程出了问题。

能源局官网资料显示,魏鹏远曾鼓励煤电联营。2011年9月,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曾公开表示,煤电联营将被作为长期政策坚持下去,为鼓励煤电联营深入推进,在项目审核批准方面会有特殊待遇。

法院审理则查明,2000年至2014年,魏鹏远先后利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魏鹏远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这样巨额的现金,魏鹏远选择了全部存放在家中。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在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重1.15吨,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在当时,魏鹏远被带走时,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据计算,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挣近10万元。

而现实中的魏鹏远,可远远不像是一个每天躺在两亿元现金上睡觉的人。多位接近魏鹏远的能源业内人士对魏鹏远出事均感到吃惊,因为魏平时衣着简朴,丝毫看不出家藏万贯。他年逾50,经常骑一辆旧自行车上班。

而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煤炭价格前几年暴涨,煤企日子普遍好过,不管是民营煤老板还是国有大型煤企的负责人大多衣着考究,而魏鹏远穿的衬衣、裤子一看就是便宜货,在开会或者考察时显得很“土气”。

被判终身监禁,是继白恩培之后第二人

2014年,国家能源局经历了一场反腐风波,有8人因腐败问题被检察机关带走,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是其中之一,其他还包括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原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等人。

能源局系列案件特点为,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此外,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同时,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并且这类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魏鹏远最为典型。

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魏鹏远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魏鹏远是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白恩培后,第二名被法院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其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就在8天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介绍,终身监禁制度可从法律层面,封堵官员的“赎身暗门”,避免个别官员利用减刑、假释程序逃避刑罚。“终身监禁”入刑,相当于“特别死缓”,跟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性质相同,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表示,白恩培案金额或许会成今后职务犯罪数额参照标杆,即贪污受贿在2亿元以上的,无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或将均被判处终身监禁。

本文综合自:财新网《亿元司长魏鹏远的艰难仕途》、法制晚报《魏鹏远涉案金额3.4亿元》、澎湃新闻《魏鹏远受贿超2亿:赃款已全部追回,判终生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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