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中国资本市场需要告别“野蛮生长”

新华社:中国资本市场需要告别“野蛮生长”
2017年05月30日 23:45 金羊毛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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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减持新规背后的政策导向:投机“老套路”不灵了

来源:新华社

这个端午节假期,尽管沪深两市没有交易,但丝毫不影响市场对于证监会减持新规的关注热度。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看似针对当下市场问题的“升级版”机制,或有望带来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

赚快钱的投机“老套路”不灵了

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从七个方面对原有的减持规定予以升级,剑指市场深恶痛绝的减持乱象。

在前海母基金创始合伙人靳海涛看来,这是为了抑制目前股票市场“清仓式减持”“过桥减持”“精准式减持”“恶意减持”等违背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损害中小投资者和公共投资者利益的减持乱象而出台的一系列针对性限制措施。

近年来,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花样百出。除了结婚、交学费、理财、还债等理由,部分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甚至有市场操纵嫌疑的“精准式减持”,令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伤害,严重影响市场信心。

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认为,从机构的层面来看,新规对风险投资影响不会太大,而对现在市场上比较热的Pre-IPO则是明确发出要降温的信号。

Pre-IPO是指在企业上市之前突击入股,上市之后解禁期一到立刻减持套现,获得高额回报。这部分投资机构看重的并不是企业的长期成长性,目的是以最短的时间获利套现,短期投机性很强。

“新规之下,由于减持期限延长、减持比例受限,对Pre-IPO和定增等投资均会产生深远影响。”上述人士说。

减持套现期限延长,相关机构在投资Pre-IPO企业和参与定增时,需要更加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内在价值,加强尽职调查能力。否则,如果企业业绩变脸,股价走低,则可能被套牢。

“减持新规有利于抑制投机型、套利型投资行为,促使投资机构进一步坚定长期投资的理念,在投资项目时更加注重公司的内在价值,更加注重公司的成长性。”靳海涛评价说。

真正做好企业才有投资的广阔天地

对那些把股市当“提款机”的投机者而言,新规无异于当头一棒;对那些专注于做好企业的股东而言,对那些致力于挖掘价值的投资者而言,对那些在股市中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新规的积极作用将逐渐显现。

记者了解到,新规限制的主要是那些解禁期一到就迫不及待大幅减持的行为,而对于真正想做好企业的大股东而言,并没有太大影响。

作为天使投资人和母基金管理人,宜信创始人兼CEO唐宁亲身经历过多家企业的发展过程。“企业创始人减持的主要目的,一个是个人生活方面的改善,减持比例很有限;一个是优化个人资产配置,减持通常是一个有规划的、历经多年的过程。”

唐宁表示,可以从新规中清晰地感受到“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政策导向,大家对资本市场投资应该越来越有信心。

一家并购定增基金的负责人认为,监管机构发布的减持新规目的在于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进行规范、理性、有序减持,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回报中小股东、鼓励中长期价值投资,促进投资者回归价值投资。

新规之下,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将难以在短期内套现离场,这将反过来迫使其更加专注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减持新规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做出了专门安排。“证监会特别提到为落实创投‘国十条’的有关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并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正是创投基金的本质所在。”松禾资本创始合伙人厉伟说。

靳海涛认为,证监会提出要“建立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这有利于引导行业进一步加大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创业投资行业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

中国资本市场需要告别“野蛮生长”

减持新规能否成为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尚需实践的检验。不过,在不少从业者看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到了一个转折点,需要从顶层设计上着手改变过去的“野蛮生长”。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了20多年,市场和行业格局需要转变。” 中华全国工商联并购协会创始会长王巍说,体现在两个打破,一是打破野蛮生长,向遵守稳定规则和底线转变;二是打破短期投机主义,向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转变。

如果说过去资本市场上的成功是围绕着怎样能赚快钱、赚钱多,那么近些年来已经出现一些这样投资管理人:他们开始更多考虑社会成就,考虑生态环境,考虑如何通过帮助客户成功而获取基金投资上的成功,这是一种资本市场价值观。

“证监会减持新规正是建立市场规则和底线的重要举措,让市场回归公众利益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是打破短期主义的重要举措,抑制以投机为上、套利为上的投资行为,引导和推动资管行业坚持资管的基本逻辑,让坚守资管本质的‘真资管’产品成为市场主流。”王巍说。

价值投资向前,短期投机向后,这是业界从减持新规中读出的政策导向,也是业界对新规能让资本市场更加健康的期待。

文章:为减持立规 助A股市场摆脱“失血”之困

来源:新华社

作者:潘清、刘慧

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而言,根据对估值合理性的判断或自身资金的需求增持或减持股份,本无可厚非。但有机构统计,近7年来A股市场累计减持近7000亿元,累计增持略超2000亿元,前者数倍于后者。

2015年A股市场从狂飙突进到断崖式下跌。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模高达5000亿元。即使在市场亟须休养生息的2016年,减持规模仍约3600亿元。在这一过程中,无视证监会三令五申的违规减持,罔顾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清仓式”减持,以及“搭配”高送转和概念炒作的疯狂套现层出不穷。

从子女上学到移民定居,从置业到理财,五花八门的“奇葩”减持理由背后,一个现象令人忧心:IPO上市令众多低成本持股的大股东一夜暴富,但大股东通过减持获得的现金并未用于再投资或创业。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因此双双面临“失血”。

在市场仍处于弱势调整,沪指一度跌破年线的背景下,监管层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规范,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遏制非理性减持冲动,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提振投资者情绪,为市场重塑信心。

天量定增和野蛮减持,被视为A股身上的两大“出血点”。继今年2月发布《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频率和股份数量作出限定之后,监管部门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约束。对于被顽疾困扰的A股市场而言,这无疑是对症下药的“治病疗伤”之举。

不过,仅仅依靠堵住“出血点”,显然不足以让A股市场完全摆脱“贫血”之困。加快具备长期投资理念的大资金入市步伐,通过鼓励性和约束性举措引导上市公司群体形成长期稳定回报,构建公平市场环境让投资者乐于坚守,方能让A股市场有效发挥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成为民众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平台。

文章:证监会出台“减持新政”,未来业务该怎么做?

来源:骆驼投行

作者:伊城殿下

一、“减持新政”要点回顾及解读

1、减持新规适用的主要范围: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以下统称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解读: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或通过配股形式持有的股份但持股比例低于5%的,其减持不受新政限制。

(2)特定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

解读:IPO前持有的股份,无论持股比例多少,都要遵循本次的减持新政;通过定增持有的股份,亦遵循。

(3)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4)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

解读:通过信托、银行、券商等股票质押融资,触发股票处置的时候,需要减持股票受限于新政规定;发行可交债,转股后的减持,亦受到限制。

2、集中竞价核心规定条款

(1)集中竞价交易,三个月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市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在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解读:任意连续计算的3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每年只能最多只能减持4%。

(2)非公开发行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解读:非公开发行获得股份的通过集中竞价转让出去至少需要2年3个月方可完成。锁定期1年,锁定期满后最多只能卖50%,且每三个月可以卖1%。若非公开发行获得1%的股份,则第2年可以卖出0.5%股份,第3年第一季度可以卖出剩余0.5%股份,卖出至少需要两年1个季度才可以完成。

3、大宗交易核心规定条款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解读:通过大宗交易,每年最多只能转让8%。

(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份。

解读:大宗交易受让后,6个月后才能在二级市场卖出。这个其实也可以操作,只是大宗交易今后没有以前那么简单粗暴了,受让方可能要求股票转让方有一定的承诺或者对赌,即6个月后若股价低于转让价格,则要求转让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毕竟通过大宗交易每年还能减持8%,而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减持每年最多只能转让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方式依然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4、协议转让核心条款

(1)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解读:就是说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每个受让方最低要买总股本的5%。

(2)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解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股票的受让方,持股比例已经超过5%,再减持则要受限于减持新政规定,即每年不超过4%。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3个月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二、哪些业务受到怎样的影响?

(一)定增业务影响最大

非公开发行股份目前不再允许锁价发行,而且都至少要求锁12个月,要求采用发行期首日以市价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与市价基本一致;现在要求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12月满后,通过集中竞价每年最多可以减持50%,拥有4%以下的股份至少需要2年3个月才可以完全减持出售。在发行价格与市价接近,但减持时间较长情况下,赚钱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大,定增业务受到极大的挑战,定增募集资金难度大幅增加。很多人可能愿意在二级市场买入而不再参与定增了,毕竟风险与收益不一定成正比,所以减持新规出来对非公开发行业务是很大的伤害。

(二)并购重组鼓励实业经营,炒壳难了

现在上市公司融资难了,并购重组只能是寄托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了。配套募集资金与非公开发行政策一致,减持新规出台后,配套募集资金难度大增,只有全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才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出售资产方通过并购重组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承诺期业绩达标后可以逐年减持。现在理论上每年最大可以减持总股本的12%。因此,对于资产出售方想迅速变现更难了,可能要求上市公司现金收购的比例加大或者纯现金收购最好。

至于借壳的,或卖上市公司控股权,希望注入资产通过炒作赚钱也很难了,毕竟股价炒高了,股票却卖不出去,等卖的时候股票可能都跌了,只能踏踏实实做实业了。收购的控股权,现在很烫手,再怎么运作,若没有踏踏实实长期做实业的决心,没有任何出路。

(三)大宗交易会有新花样玩

过去简单粗暴的大宗减持没法玩了,未来有保底承诺、或者对赌等花式玩法会逐渐兴起,而且股东减持会更加重视大宗交易的方式,毕竟每年通过此种方式可以减持8%。因此,跟很多人的观点不一样,笔者认为未来大宗交易会更为活跃。

(四)可交换债券

以前发行可交债实现变相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而且允许还未解禁的限售股通过可交债提前变现和锁定收益,但是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工具现在也受限了。转股后,股票减持依然要遵循减持新规。

对于偏股性的可交债,投资者会要求转股价格更低的溢价甚至折价,以补偿股票减持的时间拉长后的不确定性。通过发行可交债,6个月后的换股期,投资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批转股,但是通过转股获得股票(股票性质大多数情况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投资者,每年减持比例最多12%。未来,转债投资者相信会更为分散。

(五)股票质押融资

股票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一种常规方式,由于处置股票而受减持新规限制,未来券商、银行、信托等融资机构会要求更低的股票折扣、更高的维持担保比例。总的来说,股票质押还会继续做,只是折扣上没有以前高了,总体融资额降下来了。

(六)IPO前的PE投资

受制于减持新规,IPO前,PE机构会要求更低的估值,以补偿上市后股票减持时间拉长带来的不确定性。

三、结论

1、本轮减持新规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种手段,对市场中长期来说,对降低估值水平、打击炒作之风、刹住目前断崖式减持、促进踏踏实实经营实业等有促进作用。

2、这样的减持新规,会促进减持的股东越来越多,甚至很多股东会提前安排减持计划,因此减持规模未必会真正降下来。

3、伴随IPO的提速、定增和并购重组的影响、减持时间的延后拉长等因素,笔者斗胆预计到2019年股市没有太大的机会,估值水平会加速向国际市场水平看齐,整体估值中枢下移,尤其是部分中小板、大多数创业板的估值还有较大幅度的下行空间。

4、未来对于投资A股市场,真正的价值投资会真正兴起,基于企业基本面的投资而不是概念炒作和制度套利,因此,对专业投资机构的需求加强了,普通个人投资会越来越难。

5、定增受大影响,并购重组会更加深化(基于实业和产业发展需要),大宗交易反而更加繁荣,可交债依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影响不大(质押折扣肯定会降下来),IPO前的PE投资会要求更低的估值。

6、一切的一切,基于实业,基于专业化投资,基于上市公司行业和公司的深度研究和判断,无论是从事投资,还是从事资本市场业务,这方面的研究需求会更为迫切和更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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