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员:银行表外理财业务风险及其监管

央行研究员:银行表外理财业务风险及其监管
2017年07月05日 01:15 金羊毛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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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银行表外理财业务风险及其监管

来源:中国金融论坛工作论文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钟 震

摘要: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较多,各个金融市 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加杠杆行为。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正是这种加 杠杆行为的产物,也是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如果任 由其盲目发展,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系统性危机。深入剖析银行表 外理财业务的特点和风险,有助于全面认识将其纳入宏观审慎评 估的重要性。同时,理清监管逻辑,有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的要求,抑制金 融市场过度加杠杆势头,维护金融稳定。

关键词: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加杠杆;系统性金融风险

声明:《中国金融论坛工作论文》旨在促进与经济金融学界的学术交流与研讨,推动社会力量加强对相关问 题的研究。论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中国金融论坛、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及中国人民银 行金融研究所的观点。任何公开报道或引用,请注明来源为《中国金融论坛工作论文》。来源网站: http://www.cff.org.cn。

一、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特点

银行理财业务是由银行销售并负责投资运营的资金投资和 管理计划,既可由银行单独设计运营,也可由银行主导,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参与设计运营。从产品合同、会计准则、外部审计 原则关于风险承担约定及认定的角度,银行理财业务可分为银行 表内理财业务和银行表外理财业务两大类。与银行表内理财业务 相比,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在银行表内核算。表内理财业务已含在银行的资产负 债表中,在货币或信贷的统计中得到反映。而表外理财业务并未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但自 2011 年起其用于实体经济的资 金已纳入在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中。

二是不占用银行风险资本。由于表外运作不受资本占用的监 管约束,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大信用供给。这对于一些受制于资本 金和贷款规模约束的银行而言,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无疑打开了 “一扇窗”,既可扩大规模、获得收益,同时又不消耗资本。在 这种冲动下,一些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增速甚至高于表内贷款业 务的增速。

三是内外部监管不对称性。无论是资本监管、信息披露等监 管层面的外部要求,还是银行自身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会计处 理的内部要求,入表的表内理财业务都要远远严格于表外理财业 务,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

正是由于上述这些特征,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渐成银行规避监 管和宏观调控的内生动力,并逐步异化为“表外信贷”,成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将 银行表内资产业务转移至表外,可以改变银行的风险资产构成, 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满足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一些信贷 类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将资金先转移至表外再放贷,也规避了信贷 规模调控政策以达到增加信贷投放的目的。

二、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银行表外理财业务规模急剧膨胀,成为事实上 的“影子银行体系”,给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政策调控带来了一 定的冲击。总体上看,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存在以下风险。

一是名义上的“表外”风险隔离与实际上“表内”刚性兑付 相冲突。本质上,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属于资产管理业务,具有“受 人之托、代客理财、投资者风险自担”的属性。换言之,在这种 理论上的信托关系下,只要银行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 揭示等义务,银行表外理财业务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但实践中, 银行表外理财业务虽名为“表外”,但交易的法律关系还不够明 确,业务界定尚不够清晰。一旦出现风险,未真正实现风险隔离, 银行往往表内解决,进行风险兜底和刚性兑付。

二是混业运作模式与分业监管体制相冲突。现行“铁路警察 各管一段”分业监管体制既不能阻止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跨行业 资金运用与配置,也难以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目前,银行表外理 财业务已完全摆脱分业监管限制,借助信托计划、定向资管计划 等载体广泛参与资本市场业务、贷款业务,甚至成为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资管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这种混业运作模式与现行

分业监管存在一定冲突,易引发监管套利活动。 

三是业务风险隐性与金融市场风险显性相冲突。为规避监管,银行表外理财资金运作需要借助提供通道服务的第三方金融 机构,使其作为名义上的受托资管人,但受托机构并不掌握持续 充分的业务信息,也缺乏管理业务风险的主动性。同时,业务交 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业务运行风险隐性化,这些交易链条上的 各类主体通过层层收费实现多重套利,负债端理财成本与资产端 债券收益率倒挂时又通过做大杠杆、期限错配等手法追逐利润, 都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融资链条和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滞留时间。 金融风险不仅没有被分散,反而因整个资金流转链条的拉长,加 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四是表外理财业务爆发式增长与利率市场化渐进式改革相 冲突。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爆发式增长与长期以来人为控制的低利 率宏观环境密切相关。在享受利率市场化改革红利的同时,也应 当清楚认识到这种渐进式改革带来的弊端,特别是利率双轨制下 央行政策利率调整滞后,并且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偏差,促使市 场主体不断通过“击鼓传花”式加杠杆进行套利,再加上现行分 业监管体系造成的监管空白与滞后,使得一些本该投入实体经济 的资金要么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空转”,要么转借信托等 渠道进入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市场。

三、对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监管逻辑

考虑到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潜在风险,自 2016 年三季度起, 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就银行表外理财纳入 MPA 广义信贷指标开展模拟测算,并于 2017 年一季度 MPA 评估时,正式将银行表外理 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以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表外业务风险 的管理。一方面,银行表外理财底层资产的投向与表内广义信贷 无太大差异,主要包括类信贷、债券等资产,同样发挥着信用扩 张作用,若增长过快也会积累宏观风险,不符合“去杠杆”的要 求。另一方面,将银行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有利于更全面 地反映银行体系信用扩张状况,更全面地对银行体系实施宏观审 慎管理。

下一步,从政策应对的角度,应当全面认识银行表外理财业 务的快速发展问题,既应当肯定其在丰富投融资渠道和提高中间 业务收入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需要从宏观层面防范其无序发展 可能引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实施路径上,建议分“三步走”。

第一步,摸清情况,强化信息披露。认真排查各类银行表外 理财业务及其相互持有情况、金融市场杠杆资金及其错配情况, 督促银行按照穿透原则,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各类表外理财业 务信息,包括产品投向、风险收益、存续规模等情况。进一步统 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快推进包括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在内的数据 统计和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及时掌握底层资产情况。

第二步,规范业务发展,引导表外理财业务向“代客理财” 本质回归。一是强化风险隔离。在银行表外理财业务与传统存贷 款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完善银行组织管理体系,提倡条件 成熟的银行可依托独立子公司开展业务。对于存量的银行表外理 财业务,若做不到风险隔离,则全部纳入表内,并相应计提资本;

若可以做到风险隔离,则可转移至独立子公司经营。二是实施“穿 透式”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和杠杆要求,限制非标资产投资和通 道业务,禁止资金池操作,消除多重嵌套,实施集中度限制,建 立资本约束机制和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督促银行建立健全理财 投资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银行理财资金对接资管计划的 监管,使跨行业跨市场的资金“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三 是打击非法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活动。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销 售行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防范误导销售。严厉查处 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惩戒部分银行的非法套利行为。

第三步,培育鼓励真正金融创新的长期制度性建设。一方面, 有序打破刚性兑付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举。降低过高的产品收益 率,推动银行产品规范转型,鼓励向开放式净值型产品、标准化 金融产品转型。同时,加强行为监管,建立激励相容、有力有效 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投资者赔偿 救助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 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另 一方面,构建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管理、货币政策“三位一 体”的金融宏观调控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银行表外 理财业务既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监管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货 币调控问题,需要在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管理、货币政策三者相协调统一的大框架下思考应对之策。不断完善“三位一体” 金融宏观调控框架,打破央行无限救助预期,避免为金融稳定而 过度依赖央行流动性支持,有效管控过度投机套利行为。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对各类金融市场的加杠杆行为进行逆周期调 控,探索运用多种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 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风险监管 全覆盖。

参考文献:

[1] 侯太领,表外业务发展与监管规避[J],中国金融,2011,(24) 。

[2] 牛霞萍,大资管时代理财业务及发展[J],青海金融,2015,(12) 。 

[3] 王丽娟,表外理财纳入 MPA 的影响[J],中国金融,2017,(7) 。

[4] 王永成,浅析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隐患及应对措施[J],中国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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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杨欢,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浅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5,(35)。

[6] 曾锦,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J],中国律师,2013,(7) 。

The Risk and Regulation of Banking Off-Balance-Sheet Activities

Abstract : In the recent few years, China has been faced with more potential risks in financial area than before. These involve different levels of leverage-adding behavior which exists in every financial market. Banking Off-Balance-Sheet Activities (OBS) are the very product of this leverage-adding behavior. In addition, OBS is a significant source of systematic financial risks. If left unchecked, OBS might trigger a new financial crisis. Therefore, a deep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 and risk ofOBS is need to help us to have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to take OBS into macro-prudential assessment. Meanwhile, clarifying the regulative logic of OBS would help implement the enhancement of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response to Central Economic Working Conference. This can inhibit the growing leverage-adding behavior and maintain financial stability.

Key Words :Banking Off-Balance-Sheet Activities;leverage-adding;

systematic financial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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