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疯狂的货基

再见了,疯狂的货基
2017年09月04日 00:45 金羊毛工作坊

↗ 点击上方“金羊毛工作坊”关注我们

文章:货基新规强化流动性管理

来源:兴业研究

作者:何津津 , 鲁政委 

9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特设“货币市场基金特别规定”,对货币市场基金提出了比普通公募基金更严格的流动性管理要求。

货基新规打牢“流动性补丁”。今年3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特别规定的第八章的内容中,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的流动性管理补丁在部分量化指标约束方面有适当放松,但是加强了对于银行存款以及同业存单的监管。未来货基将受到更严格的规模、投资品种、集中度、久期、强制赎回费、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的限制。整体来看,流动性管理规定中对于货基的特别规定,都体现了当下监管层两方面的意图:一方面是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强调分散投资;另一方面是严控货基规模的无序快速扩张,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确保去杠杆进程的稳步推进。

未来定制货基或“绝迹”。由于看不到单一投资者信息,我们简单地将机构投资者占比超过50%的货基定义为“机构类货基”,其规模在2015年下半年起出现快速增长(图表2),定制货基盛行。针对定制货基,本次流动性管理规定明确了“新设货币市场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50%情形的,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要求外,还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二)80%以上的基金资产需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在《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货基管理办法”)中,针对一般货基,投资优质流动性资产的百分比仅为10%,远低于80%!如此严格的流动性管理规定使得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50%的可能性非常小,机构定制货基渐行渐远。

壳资源短期内或受追捧,但监管可能会“打补丁”。在定制货基的路基本堵死的情况下,短期(1个月以内)的理财型债基,由于其短期限的特征,名义上为债基,但更类似于货基。银行资金或通过“壳资源”将其作为新的定制货基。但是在整个严监管的大环境下,不能排除未来监管或及时“打补丁”的可能。这意味着未来定制货基或“绝迹”。

控规模态度坚定,确保“去杠杆”进程的推进。近年来,货基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末,货币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为53,369.91亿元,较2017年第一季度末41,993.41亿元的资产净值显著回升,总规模在所有基金中的占比从2017年第一季度末的45.90%提升至53.29%(图表3)。管理办法限制了随意新发货币基金:“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当下,所有货基都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该项规定使得货基规模受到了上限约束,货基无限制扩张不再成为可能,这与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于货基控规模的监管思路一致:今年自8月14日起,天弘基金将余额宝个人账户额度上限调整为10万份,已有存量不受影响。此前,在5月27日,余额宝刚将个人交易账户持有的上限从10万份调整为25万份。流动性管理规定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调整期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共6个月。因此,在2018年,我们可能会看到货基规模的萎缩。

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占比,缩短组合久期,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针对达到一定集中度的货基,流动性管理规定要求其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占比,缩短组合久期。该规定不仅仅针对新设立的货基,对于存量货基也需要遵守该规定,在久期控制方面相当严格!在2016年出台的货基管理办法中,一般货基中对于流动性较高的资产占比要求为10%,即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在组合久期方面,货基管理办法规定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但是今日发布的流动性管理规定中,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进一步严格了要求:

(一)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二)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因此,在正式实施后,我们会看到货基投资标的结构的调整或者是调整持有人结构,这或给非优质流动性资产带来一定的抛压,同时使得短期限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受欢迎程度上升;而如此严格的久期控制也会使得未来货基平均久期出现一定的下行(图表4)。

增加了对同业存单与银行存款的规定,未来货基收益率或下行,银行之间的分化或加剧。首先,我们在此前的快评[1]中已经提到,针对银行存款和同业存单的投资新规,未来大型货币基金规模扩张可能受阻,同时小型基金迎来提高市场份额的机会。对商业银行而言,执行之初,吸收货币基金存款较多的银行会承受基金配置分流的流动性压力;给定货币政策松紧等因素不变,该规则将令货币基金收益率和货币市场利率下行(图表5)。其次,限制货基投资主体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这意味着未来银行信用资质的分化会更加明显,低于AA+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成本上升,对于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区分不同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约束银行过度开展不合规的同业业务。

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流动性管理规定中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这样的信息披露要求可能会使得主要份额持有人在半年末以及年末披露前进行赎回,增加市场波动。

文章:疯狂的火鸡(手绘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新规)

来源:王剑的角度

作者:大表哥

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完成征求意见,正式颁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货币基金有一些新的规定。

一、火鸡履历

货币市场基金,俗名货币基金(本文沿用)、货基,花名火鸡,英文缩写MMF,是一种投资于货币市场的短期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于2003年12月由华安基金公司在国内首秀,目前国内总额5.4万亿元左右,近期增长特别快。

这些短期证券统称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一年以内的国债、高等级债券、存款、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等,且对信用等级要求很高。

货币市场,在我国主要是指银行间市场,主要功能是银行间调剂短期资金余缺用。早在1996年,央行就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利率管制,利率由市场形成,央行只负责调节,不再官定。

但这个银行间市场是金融机构们玩的高端俱乐部,以前普通居民不能直接参与这个市场,只能到银行存款,存款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大多时候低于货币市场利率,这个利差被金融机构赚走了。

有利差,就会有套利。货币基金收集了居民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帮居民赚取利差(能起到类似套利功能的还包括银行理财等)。而且,货币基金赎回到账很快,流动性好于定期存款,收益又高于活期存款,信用风险可忽略不计。所以,这是一个受居民欢迎的产品,对存款替代性很大。而且,利差越大,对居民吸引力越大。

同样,从这一角度讲,将来存款利率市场化彻底完成之后,两边利率拉近,货币基金的生存空间是收缩的。

二、摊余成本

此次新规的多项规定,旨在控制货币基金的主要风险点。

货币基金的争议点,也是流动性风险点,在于它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新规下,定制货币基金已不允许摊余成本法)。

因为买的都是一年以内的短期证券,都是准备持有到到期然后收回本息的(不是买卖赚差价的),所以,它的市价波动不用在意。

比如,某货币基金花100元买入一张债券,准备到期后收回本息100.5元,那么把0.5元收益摊到持有期的每一天,就OK了。货币市场工具等级较高,基本不存在到期还不起钱的信用风险。持有期间,这张债券市价哪怕大跌,也不用管。

这时,持有人就比较开心,持有货币基金时不会有本金亏损,每天拿到较为稳定的收益,收益以基金分红名义下发,还能免税(这一点又胜过了存款,存款利息还要征税)。

所以,从各方面看,货币基金都是一种让银行抓狂的东西,对存款替代性很大。我的私房钱就全买了南方的货基了。当然,银行也会通过申购货币基金来避税。

三、大额赎回

但是,如果还没到到期日,货币基金持有的证券市价跌了很多(比如跌到98元),万一这时有基金持有人来赎回基金了,怎么办?如果留出的现金不够,紧急抛售债券去应付赎回,只卖了97元(况且你还不一定卖得出去),钱是不够还基金持有人的。

这就是摊余成本法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流动性风险。为此,监管规定,如果证券的市价低于估值太多(偏离度),就让基金公司自己掏钱填上。

同时,为了确保基金公司能有钱填这窟窿,监管又规定,基金公司从收到的管理费里,拿出10%,作为风险准备金,攒起来,一直攒到总管理资产的1%为止。有了这些风险准备金之后,监管这次又新出规定,摊余成本法的货币基金规模不得超过风险准备金的200倍!

这样,才能确保万一遇上大额赎回时的流动性缺口,基金公司自己能有钱填得上。

但问题就来了。那些规模巨大的货币基金,是不是超过上述200倍了呢……总之,全行业货币基金规模控制已无悬念。

这种流动性风险发生在持有人大批甚至全部赎回之时。如今,货币基金持有人中,机构持有人越来越多,其中也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如果全是居民散户,那么大家有申购有赎回,相互抵消,一般不会遭遇大额赎回。但是,金融机构们就不一样了,这帮家伙的行为是高度同向的。比如2016年底,资金紧张,大家一起疯狂赎回,货币基金就遇上流动性问题了。

所以新规还规定了,如果持有人较为集中,则货币基金的投资组合投向也有相应约束,以保证较高流动性。

提高组合流动性,当然意味着牺牲收益性。所以,新规下,货币基金收益和规模都有可能回落。

四、其他规定

这次新规还对货币基金投资银行同业存单做出规定。

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从最新同业存单来看,5.4万亿元的总额中,11%是AA-及以下的,影响不大。但数据如果换成只数,则7188只同业存单中,29%是AA-及以下的。

新规最后还有一句: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市场基金,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

谁都知道这是在说谁……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