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值置换这一次能成功么?

面值置换这一次能成功么?
2017年08月22日 03:10 中债资信

作者:中债资信地方政府及城投行业研究团队 

2017年8月18日,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于2017年9月8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并表决关于公司使用政府债务置换资金提前置换“14冀渤海债”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表示,“14冀渤海债”为河北省政府一类债,所在地地方政府拟向河北省政府申请置换债额度,提前兑付未到期本金总额7.5亿元,并向投资者支付截至提前兑付金额支付前一个交易日应计利息金额,中债资信点评如下:

本次置换方案将以面值兑付,且并无额外利息补偿,中债资信将对后续持有人会议表决情况保持持续关注。此次置换方案称,公司拟于约定日期对本期债券余额7.5亿元进行一次性兑付,同时以票面利率6.9%支付截至兑付日的应计利息。目前市场上已成功通过持有人会议表决的提前兑付方案中,全部为以估值与面值孰高原则兑付,并支付至兑付日的利息。在估值净价高于面值的情况下,尚无以面值兑付的案例获得通过,其中13 盘锦高新债、13临海债及14宣化北山债曾尝试以面值兑付,但因市场反应激烈,最终提前偿付会议均未成形。截至2017年8月18日,本期债券中债估值净价76.9981,高于面值75,存在溢价,本次兑付方案能否通过持有人会议表决,尚有待观察。

若此次会议通过,“14冀渤海债”兑付方案或将成为后续公开债券置换方案的借鉴,并成为首支纳入政府债务系统并以面值提前置换成功的公开债券。据中债资信统计,2017年以来,已有超过20支债券公告拟提前偿还,其中仅有“12伊旗城投债”以面值置换成功,但其面值高于净价,且未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此次提前偿还的资金也非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2伊城投债”提出响应地方债置换政策,并以高于估值净价的面值提前兑付,但并未获得持有人会议通过。截至目前,明确在公告表示为以面值进行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的仅“14冀渤海债”一支,若本次持有人会议通过,其将成为市场上首单以面值成功提前置换的公开债券,其置换方案将具有借鉴意义。同时考虑到2018年地方政府将结束债务置换,在前期非标及银行贷款基本已置换完毕及国办函【2016】88号文的推动下,后续城投债置换进程亦将加快。

若此次会议未能通过表决,根据国办函【2016】88号文,后续本支债券将调出政府债务系统,偿还依赖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将有所提升;预计未来城投将更倾向于以估值净价对相关债券进行提前偿还。国办函【2016】88号文中明确指出,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区域渤海新区于2010年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经济财政实力较强,渤海投资作为区域内唯一的城投平台,可获得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但公司公益性业务投资规模较大(截至2015年末已投资147.20亿元),截至2016年末仍有45.02亿元待回购,历史回款情况一般;且债务负担较重(截至2016年末已达209.70亿元),2014~2016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27%、67.65%及75.35%,2015年受益于政府注资资产负债率小幅下降,总体看公司整体资质一般。若持有人会议未能通过本次提前置换方案,未来“14冀渤海债”偿还将依赖自身经营继续承担还本付息的压力,信用风险将有所上升。从城投行业债券债务置换来看,尽管债务置换将使债券信用风险显著下降,但由于目前城投债券估值普遍高于面值,投资人将面临一定比例的投资损失,因而难与投资人达成置换意向。结合此前市场成功案例,城投多以高于面值的估值净价提前偿还投资人,与此同时申请政府债券置换额度,使城投债券提前偿付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两者并行(债券债务关系未发生变化),而并未直接采用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置换(债券偿付主体发生转移),以此进行判断未来城投企业也仍将采用此方式进行债券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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