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关联交易再度“中枪” 这次或涉万达

险企关联交易再度“中枪” 这次或涉万达
2017年11月22日 14:20 投资时报

保监会监管函指出了百年人寿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三方面问题,同时半年内禁止其部分关联交易

文 |《投资时报》记者 宋希

金秋原本是收获的季节,然而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因手中一纸监管函正愁眉紧锁。

尽管新主席人选迟迟未有敲定,但保监会的官员们绝不会消极怠工,近期密集下发的监管显然表现了某种心态,这一次,又有11家公司卷入其中。

10月18日百年人寿率先“中枪”。10月26日,一天之内10家保险公司“前赴后继”,其中包括华汇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寿、长江财产保险、华安财保资产管理、鼎和财产保险、安心财产保险、长安责任保险。

位于大连的百年人寿,股东方阵容着实扎眼: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强大的背景,与其宣传口号“创新百年,关爱永恒”倒也相得益彰。

然而,强监管时代里并不会有“特殊待遇”。保监会对百年人寿下发的监管函显示,该公司主要问题在关联交易方面。保监会提出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百年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网金控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借款等交易。

监管函指出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

据悉,2017年2月24日至4月21日期间保监会对百年人寿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该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关联方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三是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

从中可见,百年人寿此次被保监会点名,究其缘由主要是因为其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问题。《投资时报》记者查阅了百年人寿官网,在打开该公司2017年1月23日披露的2016年四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时发现,在关联关系说明一项中,公司只是简单对关联方做了说明。比如对关联交易对象“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以一句“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了事,并未再做其他说明。之后,《投资时报》记者继续查阅2017年二、三季度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发现,上述问题始终存在。

就此保监会指出,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百年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网金控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包括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同时,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本监管函的落实情况再次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偿付能力持续滑坡

公开资料显示,位于海滨城市大连的百年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于2009年6月3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为16.6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大连港挂牌转让所持2亿股百年人寿,挂牌价格为3.3亿元,对应每股价格为1.65元。相比于每股净资产,此次挂牌价溢价48.65%。大连港是百年人寿创始股东之一,截至挂牌转让日,是百年人寿的第十大股东。

通过对比之前一些保险公司出现的股东挂牌转让溢价情况可以发现,大连港此次转让价溢价水平相对较低。比如,2016年6月,中银三星人寿第三大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挂牌转让5%股权,挂牌价格总计1.67亿元,当时其净资产为13.83亿元,较净资产溢价1.42倍。2016年8月,长城人寿股东金宸星合将其所持的全部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金额为3.23亿元,即每股1.9元。根据当时的财务数据测算,其每股净资产为0.93元,溢价率达104.3%。

对此,一位参与此次项目的内部人士给予的解释是:由于百年人寿盈利能力没有完全体现,大连港此次定价参考了百年人寿的此前盈利情况,因此转让价溢价水平相对较低。

从百年人寿历年来的年报可见,该公司的盈利水平直到2015年才得以体现。2015年其实现净利润3239.45万元,这也是公司开业以来首年盈利。2016年百年人寿实现净利润为2.07亿元,和2015年相比又上一个台阶。2017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已实现净利润1.56亿元,预计全年盈利状况乐观。

只是,与净利攀升形成鲜明反差的,却是不断下滑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通过查阅百年人寿2017年一、二、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可以看出,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处于下滑趋势,而且在步步紧逼监管红线。

2017年一季度,该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2%,较2016年四季度的155%下降了13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5%,较2016年四季度的171%下降了16个百分点;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4%,较一季度下降了18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较上季度下降了19个百分点。到了2017年三季度,该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再次下降了4个百分点,为1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下降了7个百分点,至129%。

事实上,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历四轮增资。第一次为2012年4月份,注册资本由初始的11.1亿元增至16.6亿元;第二次为2013年8月,增资至23.6亿元;随后的2014年5月,其注册资本增加至35.3 亿元。2015年9月份,百年人寿再次获准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直接增至77.95亿元。这一次,是否会因偿付能力问题再次增资,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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