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滑坡 股东抛售股权增资再度搁浅

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滑坡 股东抛售股权增资再度搁浅
2016年11月03日 20:08 投资时报

该公司不仅净利润亏损2283.55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下降至-69.87%,无奈之下,股东新光人寿决定将手中的股权出售一半

文 | 《投资时报》记者 刘佳昕

受到资本热捧的保险行业,正面临利润连续下滑的窘境。

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168.26亿元,同比增长32.18%;然而,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同比下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经营效益有所下降。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569.6亿元,同比减少870.59亿元,下降35.68%。

与此同时,一些保险公司暴露出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也引发了市场的忧虑。

因偿付能力问题一再被监管层点名的新光海航人寿,三季度业绩依旧惨淡。不仅净利润亏损2283.55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从二季度末的-32%下降至-69.87%。 

其实,一般寿险公司如果有股东的支持,解决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并非难事,但新光海航人寿股东的对立与分歧使得新光海航人寿的经营一度陷入僵局。

新光海航人寿是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下称新光人寿)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集团)共同组建的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两大股东出资额各为2.5亿元,各占50%股份。 

曾经强强联手,如今分道扬镳。股东不合让增资一事陷入僵局,新光海航人寿今年以来偿付能力持续为负数,且未来还有可能继续下降。

在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新光海航人寿预计,四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至-109%。

不过,股东双方几经僵持之后,无奈于新光海航人寿的现状,新光人寿终于做出选择,于2016年9月6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出售25%新光海航人寿股权,预估获利人民币2.5亿元。此外,新寿董事会同时也推选金控总经理李纪珠兼任人寿副董事长。

业绩亏损偿付能力堪忧

从综合排名来看,新光海航人寿处在行业下游。经《投资时报》记者统计,2015年数据显示,以总资产计算,新光海航人寿在61家寿险公司中排名第58位;以营业收入计算,该公司排名第51位;以净利润计算,排名第53位。

2016年三季度,新光海航人寿净利润亏损2283.55万元,净资产为-9092.76万元。

事实上,该公司2009年成立以来就一直亏损,至今未能扭转,雪上加霜的是,偿付能力在2015年开始呈现负数。

其2015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31%。2016年前三个季度末分别为-3.91%、-31.74%、-69.87%。

该公司在保监会201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监管评价中,均被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而被评为D类公司的主要原因及风险点,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

目前,保监会已经对新光海航人寿采取的监管措施有三,包括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责令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实际资本-4424.81万元,比上季度末的-1774.08万元下降了149%,预测下季度末实际资本会继续下降至-6144.54万元。 

10月25日,保监会针对二季度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工作情况表示,与2015年偿二代运行初期相比,不达标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从13家降至3家。

不幸的是,新光海航人寿在成立之后还未曾盈利。2009年新光海航人寿净亏损4093.72万元,此后亏损额不断增加,2010至2015年净利润分别亏损0.49亿元、0.72亿元、0.9亿元、0.86亿元、1.08亿元和0.82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亏损0.69亿元。

股东新光人寿出售股权

早在2009年,新光人寿与海航集团以各出资50%的方式成立新光海航人寿。

2012年,新光海航人寿开始启动增资计划,预计增资5亿元。不过,此时海航集团一方面表示要增资,一方面增资却迟迟未能到位。

新光人寿于2014年6月27日将其增资款2.5亿元存入指定资本金账户,而海航集团却未能如期履约缴纳增资款。2016年3月10日,新光人寿将存放于新光海航人寿指定资本金账户的增资款人民币2.5亿元划回。

海航集团萌生退意的原因是与合作方新光人寿志不同道不合,诸多理念存在分歧。股东分歧,是很多合作险企天然存在的问题。

由海航集团子公司渤海租赁主导的渤海人寿于2014年12月正式成立,在“亲儿子”面前,新光海航人寿被“打入冷宫”也不难理解。

没有了增资,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直线下降,2012年末该公司偿付能力还在500.07%,2013年末,该数字骤降至130.47%,2015年末更是沦为负数。

对于经营的持续恶化及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不断降低,新光人寿曾在2015年年报中表示,“公司股东新光人寿及海航集团分别于2016年4月26日和2016年5月26日已承诺为本公司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以保证本公司可以偿付到期的各项债务及偿付能力充足率满足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要求,以维持本公司自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一年内的持续经营。”

然而,随着新光人寿欲放弃手中部分股权,增资计划再度搁浅。今年9月6日,新光人寿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将所持新光海航人寿25%股权转让事宜。

新光人寿表示,“新光海航人寿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有增资需求,不过,海航集团增资款迟迟无法到位,造成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不足,被大陆保监会处分停止开展新业务,经营面临困境。为求突破,新光人寿董事会6日决议通过将所持新光海航人寿25%股权、计1.25亿股转让给大陆柏霖资产等公司,据了解,售价预估3.75亿人民币,以当初新寿持有2.5亿股成本2.5亿人民币计算,处分利益约2.5亿人民币,但此交易仍需取得大陆保监会核准。”

据了解,待柏霖资产股权到手后,多方将再沟通讨论增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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