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计算”成供应链金融发展核心

“边缘计算”成供应链金融发展核心
2017年11月30日 01:25 供应链金融

在企业生态向智能化、轻型化方向转型之际,尤其在供应链和物联网的场景下,企业的应收账款、库存、销售以及商誉、偏好和互动等边缘数据,已成为信用管理的重要因素,这对基于固定资产抵押投融资的传统银行形成了挑战。因此,对转型期资金融通模式和服务观念等问题,我们应当认真分析。

“节点”需求催生“边缘计算”

边缘计算(Edge of computing)是指由网络敏捷地连接“节点”需求,通过智能合约就近采集数据,融合开放的网络计算与核心存储的应用平台,实时提供前端业务咨询和智能化最优决策以及安全与隐私保护策略,实施前端与云端的有效互动等技术安排的边缘化智能服务。

笔者认为,“节点”是指社会生产、社交和生活等企业或个人场景,而智能合约对其就近采集的动态更新数据,经前端计算并提供智能决策服务。然而,基于互联网后端的“云”计算,则提供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等数据的增加、使用和交付等,实现私有和公有“云”的针对性服务,为“节点”如中小企业等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从而,由“边缘计算”、互联网2.0和“云”计算的前后端数据,在“发生、连接、多维查询和分析”中形成边缘信息和综合信息的“端、网、云”智能互动的体系建设。

近几年,由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源于上下游企业的内部数据分析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网络技术将计算和分析的关口前移,以此提升前端客户数据的分析能力和速度,减少网络和云端数据处理的负担。因此,加强网络前端计算和分析能力的技术布局,为“节点”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和快速的决策和咨询方案,“边缘计算”技术应运而生。

供应链产业竞争成焦点

从发展来看,供应链产业的发展瓶颈主要体现为:在链上的大型核心企业,凭借其独特的资金优势,掌握着链上的定价、生产和支付等主动权,而链上的下游企业却不能掌握上游企业的供货等状况,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生产和加工方案和避免其资源被动损耗等成本问题,核心企业不愿将自身的企业信用及时“分割”并传导给下游中小供货商,下游企业则不能顺利获得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从而阻碍了下游企业贷款、生产和交付订单的便捷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无法准确及时获得合理的评估和预测数据,也无法及时掌控供应链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从服务来看,传统供应链金融更多地显现为: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分列集成,形成供应链中间产品分散化的服务体系。近十年来,从“1+N”1.0模式到2.0全流程在线方式,再由供应链生态圈3.0模式到产融结合的4.0模式,供应链金融发展更多地体现为链上相互竞争的态势。

随着金融技术的不断进步,供应链产业的替代速度明显加快。去年,国际商会对供应链金融的最新定义是,“利用融资和风险缓释等技术措施,管理供应链流程交易中的营运资本,并优化流动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据此,从采购原材料到制作中间产品,最终形成产成品并由销售网络将产成品送达消费者的过程中,银行与核心企业应当以贸易事件为先导,针对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乃至最终的用户,整合供应链上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等信息要素,关注全程矩阵信息的监控和分析,设计整体网链功能性融资产品的服务方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新型的产融关系体现为深度协调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持续获得正常的运营和精细化管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

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生过程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7年上半年,在人工智能(AI)、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和大数据等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网民人数在全世界居首位,相当于美国和印度网民的总和。统计显示,2016年全球电子商务零售市场的规模是1.9万亿美元(约合12.5万亿元人民币),而我国网络零售额达到0.8万亿美元,网络购物、网上外卖和在线旅行预订等用户规模分别增长10.2%、41.6%和11.5%;互联网理财用户规模半年增长率为27.5%,达到1.26亿;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商务交易类应用呈现继续高速增长的态势。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问题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逐步显现,数字金融如何对接实体经济成为了银行业需要思考和面对挑战的严峻问题,金融部门需要形成新的战略思维和经营模式。

从“云”思维来看,在“云”服务(基础设施、平台和软件,IaaS、PaaS和SaaS)三种模式融合发展中,加密技术引领供应链金融“云”建设的步伐正在加快。而加密技术的中间层“节点”,通过核心企业和融资银行形成中间层“节点”平台,其布局策略与传统的“云”平台建设基本一致。但传统“云”平台是由底层设备建设起步,由基础设备向平台和软件的分层发展,形成软件“云”平台模式。而加密供应链金融“云”则由底层设施、中间层“节点”和上层应用型智能合约同步开发,形成应用层智能合约的综合服务,且提升了边缘数据的处理能力。

笔者建议,在建设加密供应链金融“云”过程中,银行应通过核心企业的主节点分布式智能账本,融合传统“云”平台即服务的概念,从底层区块链基础设施起步,为供应链客户群提供完整的更高性能、更个性化的服务。

从建设来看,区块供应链金融信息来源于买卖各方或买卖双方共同提供的多元化渠道,主节点智能合约通过就近采集数据,将供应链上每个客户的历史交易、现有订单和未来的履约能力等信息,如陆海空物流、即远期支付、货物的FOB、CIF和DDP等保险责任认定、检验检疫等边缘信息进行整合和验证,形成多维度“边缘计算”和甄别的点状矩阵智能计算方法,不断提高历史订单信息的可获性和精准性。在全流程的贷后管理方面,根据融资后的物流配送和付款履约情况,银行可便捷跟踪项目的进程和还款信息。

在进行分布式智能记账过程时,区块链程序必须找到满足特定对应条件的业务Hash(哈希)值。由于每个供应链区块都包含前区块的Hash值,块块相链形成了区块供应链。当供应链客户A找到客户B,或者融资方C等Hash值时,Hash程序便赋予供应链智能应收、融资和销售等合约,而供应链的主节点恰恰融合了计算、存储和应用为核心的,具有收集和计算边缘数据的能力,并形成满足敏捷连接、实时服务、数据优化、应用智能和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边缘需求,实现闭环式供应链金融的风控管理模式。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之际,当今的银行已经不再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而是成为了社会化生产服务的“节点”角色。银行应以经营理念、技术和模式作为突破口,借助区块链、数字债权、凭证背书等边缘数据资源,基于应收账款、库存、销售以及长期形成的联系、声誉和互动等要素,注重以信用价值链为核心,对核心企业实施应收应付账款的联动,加强账期不匹配的流动性管理,对客户动态行为信息进行深度挖掘,整合商业信用的支付结算体系,形成轻资产型“不动产”转化为“动产”的企业融资抵押新模式和信贷审核新指标。

建立新型产融生产关系

在“云”设计时,相关的法律和会计制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如今年10月1日实行的《民法总则》,仅对网络虚拟财产确定了受保护的框架,而后续的修法、司法解释和案例还将进一步明确。例如,哈希对话的私钥属于PKI非对称加密技术中心的电子签名概念,而我国现行的《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明确:“有效电子签名(私钥)应达到‘私钥的专有性’和‘仅由本人控制性’的标准。”显然,其认定采用了第三方可信机构CA证书的中心化管理模式,法律解释对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的保护存在不一致性。

另外,传统会计的“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原则,须适应分布式账本的记账要求,即“有进必有出、进出必相等”的原则,其不断调整和剔除沉淀账本的方式,使记录的账本始终处于活动状态。再则,有形的发票管理制度必将适应分布式记账的数字化管理要求。

总之,在打通传统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之间的隔阂之际,加密技术、边缘计算正与“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加速融合,促进了边缘决策技术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的生产力,为其发展奠定了必要条件。而改革传统管理模式、法律和会计制度,形成了能保证其发展环境的充分条件。“边缘计算”正成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技术,我们期待建立新型的利于产融发展的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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