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另一面:破除行政垄断是时候了!

虐童事件另一面:破除行政垄断是时候了!
2017年11月24日 00:50 攸克地产

11月23日,是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舆情爆发的一天。我们特别理解社会公众对这种非常事件的愤懑之情,毕竟这种“挑战人伦底线”之事,已非第一次发生。现在,警方已经开始调查,攸克君相信,此事必定会有结果,施虐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漫天的愤懑与声讨,甚至对肇事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般的吁请,却不应是这一事件的终点。惟有仔细思考其成因,缜密寻找解决之路径,才能在严刑峻法的惩戒之外,从制度层面理顺其间关系,让这种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真正成为小概率性的事件甚至从此绝迹。

近5年来,大城市但凡家有儿女的家庭,都曾深刻体会到“上幼儿园之难”,甚至难过“幼升小”、“小升初”。提前半年在各类幼儿园排队“占坑”的现象,几乎已成常态,个别优秀或者声望甚高的公立或者私立幼儿园,更是“学位难求”,“拼爹上学”大有从小学,向幼儿园蔓延之势。

更为深入地研究这一现象,可以很快发现,幼儿园(包括幼儿园、托班等学前教育服务的统称)阶段的教育服务,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明显呈现出供需不平衡的状况,无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民办幼儿园,在特定时段和区域,需求远远大于供给。

由于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因此,财政支出不是必选项,也不是全覆盖。从市场化的逻辑理解,阶段性、特定区域的强大需求,应该不断刺激出供给,并产生竞争的局面,最终形成供需平衡才对。但是,我们却看不到幼儿园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于市场,相反,上幼儿园的“筹划周期”,越来越早,越来越难。

供给卡在了哪里?更直白地说,资本为什么有钱不赚?答案是“想赚钱而进不去”。其中有极其复杂的历史和环境成因:由于幼儿园服务的对象,是学前年龄的儿童,因此,影响重大而特殊。这就造成了一个相对矛盾的局面——政府财政支出不对幼儿园全覆盖,但作为监管者,又为开办幼儿园设置极高的门槛,这是幼儿园供应不足原因之一。

对幼儿园开办的“高要求”本身没有错误,但是,在一些案例中,这种“高要求”,被少数人利用,形成了“行政性垄断”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只有少数资本可以进入这一领域,不但供需矛盾不能得以缓解,相反,会产生一种更为扭曲的关系以及价格体系。

在上海携程托儿所虐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家当地妇联机构下属单位的身影。这家下属单位,论及资本实力、业务水平恐怕都不算高,却在特殊的环境中,成为为数不多的可以进入这个市场领域的机构,自然而然,获利颇丰。

在这种不充分竞争的、扭曲的市场环境中,入局者一方面可以向家长收取“垄断高价”,因为“除我之外,难有他选”;另一方面,入局者又可以压低人力资源价格,用低价聘用、雇佣难于胜任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从而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

于是,低素质的、不合要求,甚至没有资质的工作人员,点燃了虐童事件的导火索。攸克君曾了解过一些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平心而论,在当前的市场上,这样的价格,确实无法雇佣到优秀的幼儿园教师,从而形成这种扭曲关系的基点之一。

并非没有机构或者资本,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雇佣高素质的幼教人员,通过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经营获利。但是,他们未必进得去这个市场,异化为“行政性垄断”的高门槛,将这些资本,挡在了门外。

正因如此,解决幼儿园的供需关系矛盾问题,必然需要从供给端入手。既然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阶段,财政支出没有“全覆盖”的必选项,那么,就应该创造各种条件,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幼儿园领域,让市场规律在幼儿园这种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逐步改善供给,平衡供需关系,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满足社会公众对于幼儿园教育服务的需求。

其中,我们还必须厘清“审批”与“监管”的区别。幼儿教育与招呼,事关每个家庭,兹事体大,政府必须严格监管。但是,这种监管不应异化为单纯甚至扭曲的准入,而应是强调“事后监管”,通过强力的准入后监管,杜绝各类不良事件发生。

相比于简单的“高准入”,准入后的“强监管”,对于政府而言,意味着更大的工作量、更高的专业能力和更大的资源投入。这显然比“竖起一座高高的墙”复杂许多。“只审批,不监管”、“强审批、弱监管”都不是理想的状态,也是造成一系列市场关系矛盾的原因之一。

据攸克君所知,北京市已经在一些地区,开展了类似方式的尝试,收到了不错的效果。社会资本的进入,增加了类别不同、层级不同的幼儿园服务供给。实践证明,这种尝试,显然是可取的。更进一步而言,政府和监管层施政的目的,并不在于“免责”,而是在于解决公众的现实需要。

同时,必须坦言,要解决幼儿园的供需矛盾,引入更多社会资本,除了政府适度降低门槛,“监管与审批并重”之外,还必须设法打破一系列固有的既得利益格局,也就是破除“非行政性而是利益关系性”的垄断,例如,社会资本进社区办幼儿园难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幼儿园供需矛盾及其这一背景下,屡次发生的极端事件。

能否化危为机,是对施政者、监管者能力、智慧和勇气的考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等一系列要求的同时,还明确提出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路径,这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正因如此,如果近期多次发生的幼儿园虐童事件,能够内外作用,构建在幼儿园领域破除“变相行政垄断”的共识,凝聚破除既得利益格局的力量,进而形成深化改革的契机,那将是更为长远的效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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