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罩爆裂 东方航空需要回答三问

引擎罩爆裂 东方航空需要回答三问
2017年06月18日 13:43 杰人观察

文/陈杰人

6月11日晚间,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号为MU736、从澳大利亚飞往上海的空客330飞机,在悉尼机场起飞不久发生左侧发动机整流罩破裂事故,燃烧的意味和刺耳的噪音,以及飞机面临的巨大危险,让全机185名乘客和十多名机组人员感受到了真正的“空中惊魂”,直到44分钟后飞机返抵悉尼机场并安全降落。

这真是一件万幸的民航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巨额经济损失不可避免,并且对东航的声誉也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对此,相信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内部调查和追责程序。

最新的消息是,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这次东航发生故障的飞机配备的是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很多普通网友也许对这个名字不很熟,但对它的另一个名字“劳斯莱斯”一定非常熟悉)生产的Trent 700系列发动机,而同款发动机曾发生过类似事故。

尽管东航这次事故发生后,尚未发生发动机停机、失速等更严重事故,但可以设想,倘若爆裂的整流罩部分元件被吸入发动机系统,或者向前喷射伤害机身或地面人员,那后果就更不堪设想。

损害的引擎罩

《中国经营报》的最新报道说,鉴于该款发动机曾发生相应事故,早在去年8月1日,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就曾发布适航指令,要求民航客机检查更换前述系列发动机的低压压气机叶片,并警告说那些隐患可能危及飞机或伤及地面人员。

那么问题就来了,民航局这样一项事关飞机和乘客安全的指令,东方航空公司到底有没有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具体而言,“杰人观察”的问题包括如下几个具体内容。

 第一,东航是否收到过民航局的前述指令?对于这项指令,东航内部有怎样的处理和落实程序?第二,如果收到了这一指令,东航是否对指令涉及的所有同系列发动机进行过检查和相关零部件更换?第三,这次发生事故的发动机,其整流罩和有关设备有没有按照民航局指令检查和维护过?

基本可以推测到的是,东航这架飞机既然又再发类似事故,很可能是该公司并没有真正把民航局的指令放在应有的重视程度去抓落实。如果真的更换过,就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故。

众所周知,民航安全极其敏感,业界任何环节都要用最高标准来抓事故防范。而事故防范的不二法门,就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和“把一切往最糟糕可能性设想”的心态,努力消除任何安全隐患。

而现在看来,至少东航在相关型号飞机发动机的维护和检查方面,很可能并未真正落实民航局的安全指令,以至于这次发生如此惊人的安全事故。东航如此表现,与其说是对飞机安全和自身的不负责,不如说是对广大乘客的安全不负责。

长期以来,有关东航的负面新闻不断,从当年东航的高管对乘客说“你可以选择不坐东航的飞机”这一神回复,到后来各种有关东航晚点、服务态度差、安全意识不够等各类投诉,东航的舆情一直就没消停过。

这一次,东航在民航局的指令之后,居然再次发生如此“空中惊魂”,它自己确实该反思了。在反思清楚前,反正我是不敢再坐东航的飞机。

(作者是中国独立评论员,微信公号是“杰人观察视角”和“杰人观察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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